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此刻老刀不想再退了,于是他垂刀格挡,并在格挡的同时直刺对手小腹。
林峰见状也不格挡,只是以侧身的方式避开对手锋芒,同时还给老刀来了个回旋踢。
老刀一低头避过太阳穴的致命攻击,并送上一刀直刺对手咽喉。
林峰则闪身避过刀锋,同时下蹲去切老刀的脚踝……
于是就这样,二人你来我往的就斗在一处。
场外的林森已经看呆了。
他不仅感叹堂弟有如此好的身手,更吃惊于林锋的堂主身份。
看着堂弟左手拇指上的青玉扳指,林森暗想,也不知这个青龙堂在堂弟手上会怎样……
筱雅也呆了。
眼见林峰用半截短刀对杀手的长刀竟不落下等,而且看情形还和杀手战成了势均力敌。
仅凭这点就能不让不让人敬服!
但筱雅看着看着突然回忆起一件事,自己曾经刺伤一个杀手,那个杀手的身形与刀法跟眼前的林峰可太像了。
可筱雅没有证据,更不可能直接去问林锋。
林峰不知堂兄和筱雅的心理想法,眼下正与蒙面杀手斗得欢,只是久战不下必然夜长梦多,所以他加紧了攻势。
老刀越战越惊。
他实在想不到,这仁义会里居然会有如此年轻的高手。
因为这套36路鬼手刀他知道,正是人称刀王的已故师兄所创,而自己的师兄就是仁义会青龙堂的堂主,侯建军。
如果这少年假以时日能将这套刀法练到炉火纯青,那自己未必是他对手了。
想到这里老刀不禁感叹,自己先是被上一个青年伤了手臂,而那两个所使的刀法与这少年完全相同。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由此可以断定,这三人都是师兄刀王的传人,也就是暗花组的成员。
想到都是一脉相承,但自己的刀法后继无人,师兄虽已故,但却将这套刀法传承下来。
看来师兄确实比自己强啊。
想到这里的老刀为了让这少年知道自己的身份,随即也使出了同样的刀法。
可是他仅使出了一招,突然一阵警笛传来,这让心虚的老刀顿时慌了神。
虽然他艺高人胆大,但毕竟曾手刃过警察,再加上邪不胜正,此刻的他还哪有心恋战?
于是虚晃一刀抽身便跑。
林峰本想好好打上一架,也好验证一下自己所学的刀法,毕竟自出道以来能接住全套36式鬼手刀的,也就是眼前这位蒙面杀手了。
再加上与他的相斗中,林峰验证了姚瑶别墅里的那个杀警察的杀手,应该就是眼前这位蒙面人。
还有他捅了心上人一刀,可以说无数个理由加一起也不会放他轻易离开。
但近有做刑警的堂兄,远又有即将到场的警车,所以他即使再急也无法继续追斗下去了。
林峰这一迟疑,老刀便抓住这个机会飞身翻墙,跳进街对面的一处小区后三晃两晃逃走了。
林森见杀手逃了便上前说道。
"今天多亏你了小峰,如果不是你及时赶到,我这条命估计就得交代了。现在警车快到了,你赶紧把刀给我吧!"
林峰明白堂兄的意思,把刀交给他后,拉着筱雅的手说了一句。
"你可以查我,但有一样你得记住,这辈子我都不会落在你手上。"
说着,林峰拉着筱雅迅速穿过街道,随后便消失在人群中……
喜欢黑社会之罪都请大家收藏:()黑社会之罪都
花样打工王 我捡,我捡,我捡捡捡捡捡捡捡! 锦衣暴徒:女帝龇牙都得挨一巴掌 穿越七零之五个丫头是个宝 天品灵根,绝世仙途! 路人甲倒霉死后爆改虐文逆天改命 重生后明星竟然倒追我 他奥运夺冠后问我,谈恋爱吗? 离谱!宿主新手世界掏出S道具? 综武:长相超凶的我,拜师岳不群 盗墓:她到底算什么女主啊 四合院之槐花不是贾东旭的 面板之下,一证永证 反向起源 惊!替嫁王妃竟是男子! 穿到六零不慌我有金手指 宿主大人,您的雌君又要暴走了! 杀回帝京后被摄政王娇宠了 重生火影,我一个白眼翻上天 你早说世上就我一个神仙!
苏寒重生在2008年,这个遍地是黄金的年代,动动手指,互联网,p2p,房地产,美女金钱似乎唾手可得,一不小心他就成了投资界大佬。...
...
你只看到是星光无限他却滚爬在黑白之间当欲望成为路边唾手可拾的风景他却站在那里重复着一句过了时的广告词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宽本作品首发于lvsexs文学网。友情广告新书狱界,书号19340,不一样的仙侠故事,绝对好看,穿马甲的猪兵贼之后沥血之作,请多支持!...
他是景家不受宠的私生子,传闻容颜尽毁,双腿残疾,不能人道,是草包一个。她是阮家赶出去的大小姐,传闻蛮横泼辣,水性杨花,未婚先孕,还是个劳改犯。一场商业联姻,两个劣迹斑斑的人走到一起,竟然有些臭味相投是怎么回事?婚后联手虐渣,共同抗敌,小日子简直不要太滋润。只是,那个外表冷漠的冰山老公,骨子里竟然是个纯情的傻白甜?阮千雅扶着酸痛的腰说,为什么传闻没有一样是真的?景亦泓揉着跪键盘的膝盖...
看了太多的主角带着剧情作弊器进入火影世界看了太多的火影同人主角有着写轮眼看了太多的主角父母双亡于是乎,本书诞生了。主角胆小怕死,只求活得滋润。主角没有写轮眼没白眼更没轮回眼。主角只有风属性的性质变化。穿越到这个世界前没有看过火影真是失败。所以,神啊,请给我一次回头的机会吧!其实是被宿友怂恿写出来的,泪目。...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