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也是在这时,林峰接到了筱雅电话。
"你如果不忙赶紧来一下,我和姚瑶姐被人伏击了,她还在昏迷中,我得马上去追凶……"
放下电话的林峰呆立两秒后,这才推开所有应酬独自下楼,并在第一时间内按筱雅指定的方位找到了姚瑶。
把她弄醒后见没受啥外伤,放心的他忙截了辆车送姚瑶回了酒店,随后返回去找筱雅。
也是巧了,他刚到就见筱雅与堂兄同时遇见了险情。
林峰知道,自己新任的堂主身份瞒不过堂兄,眼下更无法隐瞒自己的身手。
尤其是筱雅,她还不知道自己就是那晚刺杀曹坤的蒙面杀手。
所以一旦暴露了身手,那后果会很麻烦。
可眼前的情形又不得不出手,因为自己与蒙面杀手只过了一招,就已发现这家伙可不是轻易能对付得了的。
林峰这样想,对面的老刀同样这样想。
只是他就不明白了,在整个龙城黑道上,他老刀的名字谁人不知哪个不晓?
除了已故的刀王侯建军外,老刀自认为在龙城不会有对手。
哪知自负的他一天之内竟连遇四大高手,而且个个难缠。
如今再加上这个年轻小伙,年近四十的老刀不禁心里感叹,这可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啊!
见来人居然是自己堂弟,本就将他列为重点侦破目标的林森怎么也没想到,这个青龙堂堂主居然会提着刀出现在这里。
直到林森亲眼见证堂弟只使出一招就逼退了杀手老刀,这足以证明堂弟也精通刀法。
也间接证明这个被自己欺负惯了的堂弟,他一定青龙堂的是暗花组成员。
林森刚想到这里时,杀手老刀已经冲了上去。
因为此刻的老刀心知肚明,如今又来了一个厉害角色,看情形除了警察这两个都是仁义会的人。
如果自己不放倒他将很难脱身。
于是,老刀直切少年的右颈。
见对手的刀已劈到近前,林峰忙用刀去磕,哪知对方的刀竟是宝刀。
所以当两刀相撞时,林峰手中的这把鲨鱼刀随即被削断了。
"操,真有你的!"
见这小伙只剩半把刀了,老刀得意的一笑,心想武器都断了你还不快闪开。
哪知此刻的林峰不退反进,提着半把鲨鱼头回劈过去。
老刀见对手刀到,随即横刀向上磕去,哪知对方玩的是虚招儿。
只见那把半截的鲨鱼头突然调转方向,竟下切他的大腿。
而自己的刀刚上磕,来不及回刀的情形下,他忙向后急退。
哪知他退林峰也如影随形而至,一个回旋砍向老刀左颈。
老刀这次学乖了。
因为他知道这又是虚招,对方是不敢与自己硬碰硬的。
所以不急于反攻只是后退半步,便退出了林峰的攻击范围。
林峰见蒙面人已然不在攻击范围内,索性近身采取贴身缠斗。
毕竟自己的刀不占优,所谓一寸短一寸险,如果贴身进攻机会就大了。
老刀何许人也,他当然能看穿这小子的动机,但为了试探对手刀法,他还是没回手只是一闪。
林峰见刀落空后返身就是一脚。
老刀忙抬右腿化解少年的攻势,但林峰要得就是对手以腿还腿。
所以他一个回手刀,伴随着下蹲的动作直接砍向杀手左肋。
惊!替嫁王妃竟是男子! 重生后明星竟然倒追我 四合院之槐花不是贾东旭的 天品灵根,绝世仙途! 宿主大人,您的雌君又要暴走了! 我捡,我捡,我捡捡捡捡捡捡捡! 综武:长相超凶的我,拜师岳不群 锦衣暴徒:女帝龇牙都得挨一巴掌 杀回帝京后被摄政王娇宠了 面板之下,一证永证 重生火影,我一个白眼翻上天 你早说世上就我一个神仙! 反向起源 他奥运夺冠后问我,谈恋爱吗? 穿越七零之五个丫头是个宝 穿到六零不慌我有金手指 路人甲倒霉死后爆改虐文逆天改命 离谱!宿主新手世界掏出S道具? 盗墓:她到底算什么女主啊 花样打工王
苏寒重生在2008年,这个遍地是黄金的年代,动动手指,互联网,p2p,房地产,美女金钱似乎唾手可得,一不小心他就成了投资界大佬。...
...
你只看到是星光无限他却滚爬在黑白之间当欲望成为路边唾手可拾的风景他却站在那里重复着一句过了时的广告词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宽本作品首发于lvsexs文学网。友情广告新书狱界,书号19340,不一样的仙侠故事,绝对好看,穿马甲的猪兵贼之后沥血之作,请多支持!...
他是景家不受宠的私生子,传闻容颜尽毁,双腿残疾,不能人道,是草包一个。她是阮家赶出去的大小姐,传闻蛮横泼辣,水性杨花,未婚先孕,还是个劳改犯。一场商业联姻,两个劣迹斑斑的人走到一起,竟然有些臭味相投是怎么回事?婚后联手虐渣,共同抗敌,小日子简直不要太滋润。只是,那个外表冷漠的冰山老公,骨子里竟然是个纯情的傻白甜?阮千雅扶着酸痛的腰说,为什么传闻没有一样是真的?景亦泓揉着跪键盘的膝盖...
看了太多的主角带着剧情作弊器进入火影世界看了太多的火影同人主角有着写轮眼看了太多的主角父母双亡于是乎,本书诞生了。主角胆小怕死,只求活得滋润。主角没有写轮眼没白眼更没轮回眼。主角只有风属性的性质变化。穿越到这个世界前没有看过火影真是失败。所以,神啊,请给我一次回头的机会吧!其实是被宿友怂恿写出来的,泪目。...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