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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猜猜怎么着?我上电视了!由此可见人间处处有惊喜,生活永远不会太枯燥。显然在我们街头混战、你死我活的时候,有人抓住机会给我来了几张靓照,甚至还抓拍到了某一时刻我满脸是血的狰狞表情。当然,其中最经典的还要数被各大新闻不断重复播放的那一幕:史蒂夫抓住我的胳膊,然后用盾牌狠狠敲掉我戴着的手铐是的,那玩意儿比我耐打多了,一场战斗下来依旧完好如初。这幅画面最初配着的标题是大写的黑体字:“他是谁?”我的身份被曝光之后则换成了:“美国队长竟对死敌施以援手”。关心此事的人一定感觉像是在坐过山车,一开始还以为我是美国队长为非作歹的私生子,后来则意识到我还不如是他为非作歹的私生子。一夜之间,我成为了各大新闻媒体的宠儿:一个融合了复仇者和九头蛇血统的怪物,好家伙。他们都想知道复仇者和九头蛇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而我又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甚至还有个不大聪明的家伙认为我将成为这两家死对头化敌为友的关键,预言将来不是九头蛇被复仇者同化,就是复仇者演变为下一个九头蛇。大部分人都觉得这一论调纯属放屁,但他们自己其实也聪明不到哪儿去。因为真相就像我妈小时候常对我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笨蛋,其中也包括我在内。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挺上镜的。”我正看新闻的时候,山姆溜达着走进起居室,他一手撑着沙发靠背轻轻松松翻身坐过来,另一手还稳稳当当拿着两个冰淇淋甜筒,动作灵活得让人羡慕。至少我短期内是做不到了。
“当然,那帮记者简直爱死我了。”
“习惯了就好。等他们这阵兴奋劲过去,就会明白你不过是个在复仇者基地蹲监狱的倒霉鬼。”山姆说着翘起二郎腿,随手撕开其中一个甜筒的包装袋,嘶嘶作响的冷气顿时冒了出来。“到时候,他们的注意力就会被其他事情吸引,比如皮特·布拉格到底娶了哪个明星做老婆,或者某某州又发生了什么该死的校园枪击案。告诉你,人们最喜欢这种新闻,要么看男人女人胡搞,要么看同类自相残杀。对了,最近纽约不是突发多起恶性伤人事件吗?欢迎来到这个残酷的世界,宝贝儿。”
“听上去有点愤世嫉俗。”
“如果你想听积极向上的热情演讲,应该去找队长,他最擅长那个。”
“嗯哼,”我点点头,问,“这次他会惹上麻烦吗?”
众所周知,媒体最爱捕风捉影,我已经开始感觉到巴基曾说过的“公信力”是怎么一回事了。倒不是说有人误会美国队长投敌叛国,不,还差得远着呢,他们大多数人目前仍停留在揣测我的真实身份,以及展开各种阴谋论的阶段。但火有时候就是这么烧起来的,总有一个开始。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已经闻到了火星的味道。
山姆三下五除二拆掉包装袋,然后狠狠咬了一口冰激凌,还咔嚓带走一块蛋筒。“当然会。如果你真想知道的话。但事实就是,队长这人最擅长应付各种麻烦。”他说着舔了舔嘴角回味了一下,然后一边吃一边问,“所以你是要继续坐在这里听他们放狗屁,把自己搞得心烦意乱,还是想来一个草莓味的冰激凌甜筒?”
“说实话,我一直搞不懂为啥会有人喜欢在大冬天吃冰激凌。”嘴上这么说,我还是接过甜筒,用的当然是左手,我的右手目前唯一想做的就是尽量减少活动,免得牵动肩膀上正在愈合的伤口。
“对了,朗姆洛是不是还没抓到?”冰激凌吃到一半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来这回事。那天的情况之混乱难以用语言描述,而且还有不少平民受到波及。朗姆洛这王八蛋就是趁乱跑的。虽然难以置信,但在场的两位复仇者都没能抓住他。他们其中一个当时正好心替我解开该死的手铐,另一个正忙着从恐怖分子手下解救平民。
山姆摇了摇头,那支冰激凌已经整个下肚,他往后一靠,毫不气馁地说:“让他跑吧,我们迟早把这孙子给逮回来,你等着瞧吧。这次他只是走运而已。”
“朗姆洛一定早就计划好退路了。”
“如果每次敌人计划好退路就能全身而退的话,那复仇者还真是一帮窝囊废。”
我只能承认山姆说得有理。“你们有线索了吗?”
“放长线钓大鱼,伙计,钓大鱼。”山姆咂了砸嘴,“依我看,最多再过两个月。”事实上连两个月都不到,他们就在拉各斯发现了朗姆洛的踪迹,复仇者出动了一半,就为了把那个热衷扮演军火贩子的九头蛇余孽的肥屁股一脚踢进监狱。
不过现在,我们还只是两个坐在沙发上吃着冰激凌甜筒的衰人。
“喂!伤员不该吃这种的东西!”旺达突然出现,吓得我们两个差点从沙发上掉下去,“你应该多喝鸡汤,并且用果汁补充维生素。山姆,老实交代,是不是你给他的?”
“嘴长在他身上,可不是我硬给他塞进去的。”山姆无辜地眨着眼睛,其实是在冲我猛使眼色,“而且他那点小伤都好得差不多了,是不是?”
我昧着良心点头。当然,我的伤好得是挺快,但也没快到让我几天之后就生龙活虎。旺达故意眯着眼睛看我,然后轻轻哼了一声,把自己摔进另一张沙发里,抓起遥控换到了娱乐节目上。
“嘿,大人们正看新闻呢。”山姆抬起手抗议,“这种没营养的节目看多了,你小心越变越笨。”
旺达不为所动,抱着遥控一脸没商量的神情。
山姆叹了口气,正好眼角余光瞥到茶几上散落的纸张,随手拎起来看了一眼。“这是什么鬼东西?”
“呃,我胡写的。”刚才边看新闻边思考整件事情的时候,我把部分思路记录了下来,就像从前的老日子那样。不过我写的是中文,用的还是左手,所以你可以想象我写的东西是如何兼具抽象派风格与野兽派风格的。
山姆把纸拿在手里颠来倒去,连方向都找不对。“你这是在画画?画的什么?小房子吗?”
“那是汉字。”
“啊哈,差不多。”山姆放弃破译手中的天书,冲我晃了晃那张纸,“你都写了什么?还用的是汉字。怎么,怕我们看懂吗?”
“只是老习惯而已。我在想,那天朗姆洛原本是想把我带回九头蛇的,如果这就是他接到的命令,那么平安夜给我下达自杀命令的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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