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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月明心生怜悯,冲着那小女孩招了招手,那孩子怯生生地看着她,眼里闪过一丝惶恐,上次那群衣着光鲜的贵人,只因她多看了两眼,便是劈头盖脸的一顿乱揍,眼前这几人看起来要高贵许多,会不会更加……,想到这里,她暗自后悔,背上的伤疤开始隐隐作疼,准备转身逃走。
见她想要跑,沈月明一个箭步走上去,把那孩子一手抓起,提了进来。近看后,才发现她的情况比想象中的要糟,脸色苍白如鬼,干瘪的小手枯瘦无色,残破的衣服下,隐隐可见流脓的伤疤,一股酸臭味扑鼻而来。
小女孩睁大了眼睛,满脸恐慌地看着她,小声地说道:“贵人饶命,小的,小的再也不敢了,小的马上滚出去,不会脏了贵人的地方”。
沈月明闻言,脸色一僵,她从怀中取出一小袋金珠递了过去,那孩子好奇地打开一看,顿时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过了半晌,方才回过神来,眼里闪出一丝狂喜,连忙跪倒在地,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便一把将金珠抱在怀里,起身跑远了。
燕朝歌和燕同律对视了一眼,微不可见地叹了口气,“阿月,你不应该给那孩子这么钱”,燕朝歌忍不住地说道,沈月明瞟了他一眼,笑道:“堂堂的世孙殿下居然这么抠门,连几颗金珠子都舍不得,说出去也不怕人笑话”。
燕朝歌刚想解释,便听见燕同律淡淡地说道,“算了,由她去吧,今日累了,大家都早些歇息吧”。
夜半三更,沈月明刚想熄灯睡觉,窗外传来声响,她推窗望去,发现燕朝歌和燕同律穿戴整齐地站在外面,燕同律说道:“阿月,咱们出去散散步吧”,沈月明陡然地瞪大了眼睛,这大半晚的,天上连颗星星都没有,散哪门子步?
马车上太颠簸,她浑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正想倒床休息,虽然是满心的不情愿,但也架不住两人的盛情邀约,只得披上衣服出门了。
两人带着沈月明七拐八拐地来到了一座破败的小木屋前,还没走到门口,便听见里面传来一阵哭闹声,几个小混混将白日里乞讨的小女孩踹倒在地,一旁还躺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
“小娘皮,得了这么多金珠子,居然还敢欺瞒大爷,活该挨揍”,为首的混混大声呵斥道,那孩子的嘴角已经溢出鲜血,她捂着胸口低声说道:“不敢的,不敢的,这是今日下午,有位好心的贵人给我的,奶奶生病了,我要给她请大夫”,说到这里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沈月明在门外听了,心里不由一紧。
那人冷笑道:“这老不死的,早就该去见阎王爷了,还花钱请什么大夫,简直就是找死”,说罢,又朝地上的老人狠踹了一脚,那老人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生死不知。
小女孩见状,哭得更加厉害,沈月明再也按捺不住,上前一脚,把门踢开。
混混们哪里是对手,三下五除二,就被打得屁滚尿流,鬼哭狼嚎地四处逃窜,沈月明赶紧上前扶起老人,只见她双目紧闭,面如金纸,一探之下,气息若有似无,加之年纪大了,怕是救不活了,沈月明脸色一白。
小女孩连哭带爬地扑到老人身上,拼命地摇晃着,心中又急又怕,呕出一大口血,昏倒在地。燕朝歌上前搭脉查看,低声说道:“没事,只是暂时晕过去了”,她稚嫩的手腕上还带着一只笑容可掬的小银狗,在昏暗的油灯下,显得分外地刺眼。
沈月明呆呆地坐在地上,神情悲喜难辨,耳边传来燕同律的声音,“阿月,有时候善良不能用错了地方,人活在世,必须遵从事情发展的规律,明白游戏规则。你看,不仅没有帮上忙,反而让她失去了亲人,成了真正的孤儿”,他冷冷地说道。
“燕同律,你就不能少说几句,阿月现在已经非常难过了”,燕朝歌有些不忍地说道。
燕同律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道:“难道带她来这里,亲眼看看故事的结局,不是你的主意?”,燕朝歌闻言,顿时一噎。
“阿月,平心而论,你应该为这件事情负责。这孩子的奶奶其实是被你所谓的怜悯心害死的”,燕同律板着脸说道,“之前在客栈的时候,那孩子只是在门外看了一眼,便想转身离开,即使她再饿,也不敢跨进门半步,因为她知道这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一旦她敢走进来,便必将是灭顶之灾。所幸的是,她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也谨守住了自己的本分”。
说到这里,燕同律有些恨铁不成钢,接着说道:“可是你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你给了她一袋金珠子,这是她做梦都不敢想的东西,你让她起了贪婪之心,忘记了自己原有的身份,也忘记了无功不受禄的道理。一夜暴富,让她放松了本来的警惕心,抛却了谨小慎微的心性,在自己还不够强大的时候,便冒然地得意忘形起来,这才引来了那群小混混的觊觎,落到如今这个下场”。
沈月明缓缓地闭了闭眼睛,秀眉紧锁,低头望去,光鲜铮亮的小银狗,与这个寒酸破败的家,极其格格不入,或许是因为这孩子实在太喜欢了,还没有回家,便跑去买了这件梦寐以求的物什,甚至还可能去过某处炫耀过,这才引来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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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她神情落寞的样子,燕朝歌眼里闪过些许心疼,他走过去拍了拍沈月明的肩膀,轻声说道:“阿月,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份和位置,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做合适的事情。若是低位想就高,那便是贪婪;若是高位想就低,那便是没落,这个道理,你要自己想明白才好,咱们走吧”。
回程路上,沈月明一直在想,身份、地位、财富、贫穷、贪婪、畏惧,这些念头如走马灯似的,来来回回,颠倒反复。每个人的立场不同,想法自然不同,也许这就是初心。
爷爷曾说,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然而,初心易得,始终难守。
幽暗森冷的府邸,长袍黑衣人站在窗前,惨白的月光照在他的脸上,竟是一副青面獠牙的面具,更是可怖,“主公,云萝宫传来消息,说是贵妃娘娘这几日便要临盆了”,说话那人,容貌俊雅,举止有度,两鬓有些花白,赫然是数月前,在天牢暴毙的前兵部尚书耿怀忠。
黑衣人“嗯”了一声,沉声问道:“慈宁宫那边,可有什么动静?”。
“太后还跟平常一样,除了用膳和休息,一直都在佛堂诵经”,耿怀忠连声答道,脸上的神情愈发恭谨,黑衣人冷哼了两声,不再说话。
“不过,宫里的线人传来消息,说是这几日贵妃娘娘有些不同寻常”,耿怀忠有些迟疑地说道。
“周雪瑛那个贱人,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皇帝宠幸了她几日,这骨头就轻了不少,哪里还记得,当初她兄长因贻误战机而差点被斩首的事情。更何况这些年,若不是我,宫里宫外的派人护着,他们兄妹俩早已死无葬身之地。你先派个人,给她提提醒,如果她想平安地把孩子生下来,想保住她下半辈子的富贵荣华,就给我安分守己些,否则就让她等死进棺材吧”,黑衣人淡淡地说道。
耿怀忠点头应下,又说道:“主公真是神机妙算,此次北陵倾巢而出,留守原平城的兵马不到两万,咱们屯兵雍城多时,待其主力部队悉数出征后,季疆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逼原平城。昨日传来消息,庆帝不甘被俘,已自杀身亡,楼后跳下城楼殉夫,其余北陵皇族尽数歼灭,就算元天华带着残兵败将回来,也无济于事,如今整个北陵已是主公囊中之物”。
从借力除掉顾恒之,到算计平武侯何镇,祸水东引,再到沈佑身死,沈月明率部出征,收复临潼关,剑指寒江关,一步步将北陵引入彀中,倾举国之力出兵,北陵帝都原平便成了一座空城,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主公等的就是这一刻。
待原平城守卫空虚,命大将季疆出兵围剿,可怜庆帝还做着南下享受花花世界的美梦,殊不知自己早已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主公竟以一己之力,吞并了整个北陵帝国,这等手笔,何等了得!
“嗯,做得好,传令下去,此事还需严密封锁消息,暂时不得传入渭城,待将北陵上下清洗干净后,再做打算。另外,让季疆把军队化整为零,驻扎在雍城附近,待元天华折返原平后,予以狙击”,黑衣人缓缓地说道。
忽然,他想起一事,问道:“闻弦意,可有消息?”。
耿怀忠摇摇头,说道:“闻弦意掉下山崖,是确信无疑的,属下已派了好些人手去寻,却不曾有结果,也许是尸身被谷底的野兽分食了?”,黑衣人冷笑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继续给我找,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哪怕只剩下骨头架子,都必须要找到,切记不可坏了我的大事”。
耿怀忠脸色微变,连声称是,转身领命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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