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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以前做的菜也好吃,但是就是感觉没有这个香呢。
当晚,他们就吃上了爆炒猪大肠,还有猪血烧豆腐。
罗莹以前在家的时候有吃过猪下水,但是做出来的很腥,现在想想,还是因为不会做。
她从来没想过,猪大肠能这么好吃,弹弹的非常有嚼劲,每一口都是肉的香味,满口留香。
还有边上的猪血烧豆腐,猪血块跟豆腐放入开水中焯过水,一点都不腥。
猪血跟软软糯糯的嫩豆腐一起炖,非常的入味。
一家吃得是满嘴流油。
王渝吃得也是非常的满足,“要是天天都这么吃就好了。”
林春华看了小闺女一眼,“天天这么吃,还不够人惦记的。”
也对,娘在炒猪大肠的时候,门口就“路过”了好些人。
都是在问吃肉呢?这么香。
走了以后肯定又会说他们吃的太快了,这还没过年呢,就把肉吃掉了。
大家都是把肉留在过年那天吃呢,家家户户现在肯定也是不舍得吃。
小孩子们直接蹲在他们家门口流口水,都知道春华婶子做的菜好吃。
王爱婷只能给他们一人一颗糖打发走他们。
过年前几天,王渝跟着林春华坐上了牛车去镇上,还收到了大家的目光,她们在看王渝穿的衣服。
王渝之前摘的棉花,去了籽只剩80斤棉花,但是也足够家里做七八床棉被子,或者几十件棉布衣。
林春华就拿去娘家那边偷偷找人织成了布,而且王渝还在废品站找到相关的布料染花色书籍,他们就将布染了花色。
林春华还给了娘家两匹布,毕竟麻烦娘家好多次了。
娘家大嫂看见布,对林春华的态度瞬间就变得好了一些。
王渝穿的就是一身粉色带花纹的,她自己是不怎么喜欢的,但是王家众人都觉得粉色穿在王渝身上好看。
衣服是林春华做的,还精心的在衣服上绣了花的。
看在林春华那期待的眼神,她也只能别别扭扭的穿了。
不得不说,穿出来的效果是好的,
王渝生得白,粉色碎花的衣服一穿出来,村里的姑娘们就眼睛就挪不开了,跟王渝打听这衣服布料哪买的。
还有一些村里的小伙子,也才意识到王渝长得是真好看。
他们以前光看温婉去了,对王渝还是尊重比较多一些,毕竟有小大夫之称。
村里的大婶们在镇上的供销社都没见过这花纹的,就有婶子问了。
“诶春华啊,你这布哪买的,这花色还挺新鲜。”
“这是爱婷在市里买回来的布,爱婷说,就剩这一身了,我就给小鱼做了。”
“哦,我家闺女不是快说亲了,这不是得做身新衣裳,那下次能不能让爱婷或者小鱼回来的时候帮忙带一点啊。”
林春华笑着说,“要是有肯定帮你带,但是这不是不确定嘛。你也知道小鱼只有放假的时候才会回来,你看等不等得住?”
七婶带了布票的,她将布票塞到林春华手里,“没有也没事,不过要是有类似的一定帮我看看。”
然后扭头对王渝说,“跟你姐说说,你佳林姐现在最需要漂亮的衣服了,要是有一定帮忙带点回来,七婶先谢谢了。”
七婶原本想去供销社看看布,现在也不用看了。大城市好看的布比这多呢。
王渝看看自家娘,“好的,七婶。”
七婶也是他们王家的堂婶子,都是自己人,人家也帮忙过自己家,如果能帮是应该帮忙的。
林春华就只染了几尺,已经全部都做成衣服棉布鞋了,如果还要,那就需要再染布,那倒是简单的。
只要到时候王渝放假回来,就能顺便拿给七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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