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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之下的岩层,这里早已被挖空,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空间,无数通道蜿蜒曲折,四通八达。
密密麻麻的虫群密密麻麻,数量足足有数百只。他们形状各异,面目可憎,爬行时,窸窸窣窣的声音交织在一起,让人听了心里发毛。
刚刚的那只虫子返回了地下,用信号与虫**流,他发现了食物,大量的食物。
原本悠闲的虫群开始暴动,争先恐后的向着地面涌去。
地面上,队伍向着部落的方向继续前进着。
“阿莫尔大哥,你不亏是部落里最强大的战士啊,那么凶猛的巨狼,竟然也不是你的对手,被你三拳两脚就打死了。”
身边的同伴献媚的夸赞阿莫尔的勇武。
“对啊对啊,那个巨狼的皮真漂亮,毛色黑亮,还那么柔顺,一定可以换不少钱吧。到时候换了钱请大家喝酒啊。”
另外一个人开口说到,这人是大概有五十多岁,头发花白,胡须又脏又乱,脸上的皱纹纵横交错,仿佛每一道皱纹里,都写满了故事,
昏花迷离的老眼里,已经失去了光芒,充满着醉意,岁月侵蚀了他的身体,佝偻着身子,仿佛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他是个酒鬼,随身携带着一个酒壶,他还有一头专属的骆驼,这头骆驼从来不会用来托猎物,而是拖着一个巨大的酒囊。
那是他的宝贝,从来不让别人碰,谁要是敢碰,一准会被他骂个狗血淋头。
这个人每天二十四个小时,有十五个小时是醉着的,另外九个小时在睡觉,所以别人轮流守夜的时候,只有他在睡觉。
但是,别看他这幅模样,可他似乎在队伍里很受尊敬,因为他的实力很强,所以别人也不会说什么。
阿莫尔也不回答,只是呵呵的傻笑,好像是在想什么开心的事。
“哈哈,酒鬼,你别想了,这狼皮是阿莫尔自己得到的,属于阿莫尔自己。
他换了钱肯定是给格洛丽亚买礼物,人家对格洛丽亚可是爱慕的紧呢。”一个偏瘦的个子女人打趣道。
她是队伍里队伍里唯一一个女人。
按理说,外出狩猎一般都是男人的工作,女人一般负责在部落里打理日常。
然而此时一个女人会出现在这支狩猎队伍里,只能说明她真的不简单。
她叫梅丽莎,她之所以会跟随队伍狩猎,那是因为,她是整个部落最优秀的神射手,百发百中,例无虚发。
“呦呵,梅丽莎,我听着你这话里怎么话里话外透着一股子酸劲啊,哈哈哈哈……”被称为酒鬼的家伙哈哈大笑。
听到这句话,队伍里的人也跟着哄堂大笑,一时间,队伍里充满了快乐的气息。
梅丽莎也是气急败坏,冲着队伍里的人大骂。
是的,她喜欢阿莫尔,从小就喜欢,这件事酒鬼知道,队伍里的人知道,甚至整个部落的人都知道知道。
但是,唯独阿莫尔不知道,他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但是阿莫尔只拿她当妹妹,也许他真的不知道,也许他知道,只是装作不知道。
梅丽莎骂了一阵,才算解了气,回头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阿莫尔。
沙漠里的女人,性格向来直爽剽悍,她了以背上长弓跟随队伍狩猎,可以不顾形象的对着别人大声嘶吼,口吐芬芳。
可是她唯独在乎阿莫尔的看法。生怕他生气。
可是,阿莫尔这个木头只是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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