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雁文学WwW.DaYanwenXue.CoM)
短短不到两秒钟的时间。
展武吒扯着两人快速就绕过百米大小的山,奔到白骨骷髅堆砌的骨山山脚,三人都看到半山腰的千年树妖还剩下头上的一根封印金针,而一群群鬼魂还在蜂拥着拔那封印金针,消磨其中的法力。
“待会在山腰的时候放下我和林轩,你以最快的速度去镇压黑山老妖!”燕赤霞意念传音说道。
展武吒脚下不停,不过半秒钟就奔到五十多米高的半山腰,放下燕赤霞和行尸书生林轩,迅速加大念气缠绕自身,爆发极限速度向上跑。
黑山老妖看到树妖重新被制服镇压的一幕,就想施展遁地法术,奈何刚才为了气势上的压迫,偏偏坐到这一百米高的白骨山上,离地面百米高,想要遁地也得接触地面才行。
瞬息间。
黑山老妖明悟局势,知晓施展法术已经来不及了,十分果决的施展吞天噬地,想要将对方的魂魄吸走。
在这不到半秒钟的时间里。
展武吒已拿出金刚经冲到黑山老妖不到三米,正准备按计划将金刚经贴上去,然后用封印金针戳进黑山老妖的额头,没想到黑山老妖偏偏爆发强悍的吞吸之力。
因此,展武吒顺其自然将金刚经散开按了上去,金光大放,镇压着黑山老妖的元神,一根封印金针捅进黑山老妖的额头。
然而黑山老妖也不是毫无反抗之力,瞬间就要释放困锁在体内的无数怨魂,消磨着封印金针的法力,甚至冲击金刚经中的真言之力。
但下一瞬,行尸书生林轩的破界之力攻入黑山老妖的体内,让其体内法力失控了一下,这让黑山老妖不得不用体内怨魂转而先去消磨那股异力。
“接着!展兄弟!”
随着燕赤霞一声大吼,数根封印金针被他投掷过来。
展武吒探手一捞,将封印金针抓住,依次扎进黑山老妖头颅的七窍,其中眼、耳都是共用一根。
不到一秒钟。
法力恢复控制的黑山老妖果断向体外释放出无数怨魂,但怨魂头颅刚刚冲出体外,就仿佛撞到大火炉当中一样,被灼烧得只剩下一缕缕精纯的魂力。
也得亏黑山老妖是躯体是妖身,若是鬼身,恐怕已经濒临垂死了。
但展武吒当前对于精纯的魂力已经吃撑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精纯的魂力飘散,消失无踪,感到有些心痛,很可惜。
随后。
展武吒拎着黑山老妖来到半山腰,询问道:“燕老哥怎么杀死这两个妖怪?”
燕赤霞已经重新用封印金针镇压了树妖的元神法力,顺手也将黑山老妖的元神法力都完全镇压封印,又取出两张符篆按在黑山老妖和千年树妖身上。
“此乃轩辕神剑,对付这等妖怪有奇效!”
燕赤霞从剑匣中拔出轩辕神剑,介绍着神剑,心中感慨万千,这次降妖除魔实在是太轻松了,远超以往的轻松。
当真是恍然如梦,什么时候千年道行的妖怪死得如此廉价了,随即想到自己在其中是出了大力的,心里也就稍显欣慰。
尤其是展武吒的奔跑速度,最是令他震撼,太快了。
燕赤霞自思若与之切磋,要想施展出御剑术,两人至少得相距一百五十米以上,否则刚施展御剑术,剑才飞出来,自身就会被拍晕。
若不是切磋,恐怕一招就败亡。
像他这样炼气化神阶段的剑修,与炼神返虚阶段的树妖斗法,还算不相上下,但若与黑山老妖斗法,就完全力有不逮了。
然而展武吒的速度却打破这之间的平衡,即便黑山老妖处于炼神返虚阶段的巅峰,在速度上也要慢许多。
突兀的,燕赤霞心中冒出以前闯荡江湖时听过的一句,当时还不以为然,如今想来这‘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还是很有道理的。
三国之北境之王 华娱之奇葩人生 绝品凶兵西门青 中二宝可大师梦 [综]我的前夫是夏洛克 他夏了冬天 仙斋鬼话 东方暝血奇谭 买个老婆饼当老婆 狼子野心 宋氏验尸格目录 穿越之侯门公子 超级预言大师 来口可爱尝尝鲜 神级打印机系统 娇宠小兽妃:冷血暴君,你好坏! 嫁给爱情的样子 听说你想杀我[穿书炮灰] 前任遍仙界 租个男友好过年
苏寒重生在2008年,这个遍地是黄金的年代,动动手指,互联网,p2p,房地产,美女金钱似乎唾手可得,一不小心他就成了投资界大佬。...
...
你只看到是星光无限他却滚爬在黑白之间当欲望成为路边唾手可拾的风景他却站在那里重复着一句过了时的广告词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宽本作品首发于lvsexs文学网。友情广告新书狱界,书号19340,不一样的仙侠故事,绝对好看,穿马甲的猪兵贼之后沥血之作,请多支持!...
他是景家不受宠的私生子,传闻容颜尽毁,双腿残疾,不能人道,是草包一个。她是阮家赶出去的大小姐,传闻蛮横泼辣,水性杨花,未婚先孕,还是个劳改犯。一场商业联姻,两个劣迹斑斑的人走到一起,竟然有些臭味相投是怎么回事?婚后联手虐渣,共同抗敌,小日子简直不要太滋润。只是,那个外表冷漠的冰山老公,骨子里竟然是个纯情的傻白甜?阮千雅扶着酸痛的腰说,为什么传闻没有一样是真的?景亦泓揉着跪键盘的膝盖...
看了太多的主角带着剧情作弊器进入火影世界看了太多的火影同人主角有着写轮眼看了太多的主角父母双亡于是乎,本书诞生了。主角胆小怕死,只求活得滋润。主角没有写轮眼没白眼更没轮回眼。主角只有风属性的性质变化。穿越到这个世界前没有看过火影真是失败。所以,神啊,请给我一次回头的机会吧!其实是被宿友怂恿写出来的,泪目。...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