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埃洛特山脉是从甘南东部斜入的一个山脉。
这里人迹罕见,各种猛兽出没。
在埃洛特山脉的某一处,有个隐蔽的村子,村子人口不足五十人。
这里的人与外界联系的非常少,所以特别的淳朴。
顾倾之现在就住在这个山村里。
阿默老爹就是她遇上的驾牛车的老头,由于地方口音,交流失误,被阿默老爹带回了他们的村子。
到后来,她才明白,当时她问阿默老爹最近的城镇在哪里?
阿默老爹以为他们饿了,就热情的把他们带回了家,实在是当时他们的形象的确糟糕,看着像逃难的人。
到了布布村,没一个星期的时间,山里就开始降雪。
这雪一下就是好几个月。
大雪封山,若是执意离开,就很容易在大山中迷路,最后被野兽吃掉就有可能。
所以,顾倾之只能老老实实的呆在了阿默老爹家。
村子的人许多年见不到一个外人,一下子来了两个外人,全都热情的去阿默老爹家串门,顺便把自己家里存储的肉类也带过去招待他们。
顾倾之好歹是一个现代人,见多识广,口才也不错。
说起故事来也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把人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山里人下雪没事做,以前是呆在自己家烤烤火看看雪。
现在是去阿默老爹家烤烤火,看看雪,更重要的是听顾倾之讲故事。
起先的时候,语言还是有点不通,顾倾之也算聪明人,下雪走不了,闲着也是闲着,就打听点情况,关键语言不通啊,不懂就学,一个月后,她能熟练的跟村子里人聊天了。
顾三只用了十天,就把当地语言学会了。
为此,顾倾之又把他揍了一顿,有这么聪明的傻子吗?
之之,他们说这个肉是狍子肉,还有这个说是野猪肉。顾三献宝似的指着陶罐里的肉。
是吗?
顾倾之笑眯眯的瞧了两眼,前天陶婶送了两只野鸡过来,阿默老爹下的厨,山里人对肉一直都很大方,弄了满满一锅,吃的她满嘴都是油,喜滋滋的在旁边哼着歌。
之之,你想吃哪个肉?顾三眨巴着眼睛,等着她发话。
纤长的睫毛忽闪忽闪,一双眼睛微微上勾,眼睛清澈见底,顾倾之无语的又把头偏一边去,她没有告诉这个傻子,他看人的时候,太专注,哪怕没有别的意思,外人见了,总觉得他是在勾引自己。
一个美的如同妖孽般的人物杀伤力是何等的大,别说她,布布村不管是小伙子还是大姑娘,每次都被顾三看红了脸,偏偏对方丝毫没有自觉。
所幸,这个傻子大多数注意力在她的身上,不然迟早被人拐回家。
之之。
顾三一把捧住她的脸,把她扭向自己这一边:那只狗有什么好看的,为什么你看它都不看我?
他很委屈,之之老是对他爱理不理的,这让他很伤心。
在他心里,之之最好像他一样,时时把目光放在对方身上。
顾倾之一囧,一只黑狗窝在火炕旁边,她刚刚发呆,那狗什么时候过来的,她都没有发现。
不过,她也不打算跟一个傻子解释。
之之。
盛世权宠 我想和你好好的秦菲 仕途天骄叶鸣 花开彼年爱成殇 爹地来宠:萌宝闹翻天 万界自由佣兵 国色生香 天才萌宝鬼医娘亲 快穿之宿主逆天 厚爱醉我怀 神算子 好个妖精 乡村艳席 二次元网咖 铁拳争锋 武道狂徒 女老板在上我在下 绝美佳人 霸天龙帝 重生极品纨绔
重生平行世界,掀起一场史无前例的文字风暴!书友交流群414563591欢迎入群交流!...
主人公叫白辰苏瑶的书名叫极品龙婿白辰,它的作者是夜辰寒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生活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白辰本是豪门白家的嫡出子弟,一场阴谋让他被废掉修为,赶出家门,成为了豪门弃子。无处可去无人可依之际,是苏家老爷子的出现给了他一个可以容身的地方,让他有了一个家,不至于孤苦无依。然而命运总是不肯罢休,好不容易安定下来,苏老爷子的身体又出现了问题,让白辰从无人问津的赘婿,成为了众人嫌弃鄙夷的对象,受尽了羞辱和虐待,更加雪上加霜的是,苏家唯一关心他的陈姨,也因为一场车祸危在旦夕!...
简介现代人意外穿越北宋,居然成了大奸臣蔡京的儿子蔡攸。什么?你说我是奸臣?那你可算是说对了!父子两个强强联手,把持朝政。蔡攸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娶最美的媳妇,睡最大的床,什么图谋篡位,不干,不干,老子懒,老子不干,把皇帝调教的只听我一人的话,这不香么!宋徽宗蔡攸实乃我大宋的肱骨之臣,有蔡攸在,朕高枕无忧矣。童贯蔡攸这个小兔崽子把咱家的风头全给抢了去了。江南名妓公子别走,奴家给你在舞一曲这一世,蔡攸本想着低调行事,奈何实力不允许。金国来犯,不慌,待爷领兵出征。吐蕃跳梁小丑不服,攻入边境,不要乱,...
一个带着传说故事中的生死簿武魂穿越而来的少年,成了唐三的弟弟,在斗罗大陆的风云一生,且看他如何解开自己的身世,获得自己的感情,从而成就无上神王。...
上一世的初小夏,始终坚信自己的想法,认为沈慕白就是最坏的人。在她的作天作地下,她不但害了自己,更是害死了挚爱她的他。重活一世,让初小夏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她竟然会是初家的真千金,也是被沈慕白放在手心之中的女人。为了弥补亏欠,这一回,她定要将他宠上天。她的一夕脱变,让某人不知所措,但却是乐在其中。...
我叫常胜,常胜将军的常胜,常常胜利的常胜。我追求的不是有趣的足球,而是可以获得胜利的足球,胜利让我热血沸腾,胜利让我觉得足球有趣!如果你也讨厌做一个失败者,我想我们一定会有共同语言。我叫常胜,这是我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梦想的故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胜者为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