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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美珍是个哑巴,说不出话来,现在也不想插一嘴,手脚麻利地收拾着桌子。刘秋云快被丁春蓉的话气歪了鼻子,以为她听不出来嘲讽呐?可是周远发是个老实而少个心眼的,附和着:“大嫂说的没错,咱先回屋吧。”刘秋云气得胸口上下起伏,当即拉着周胜武,一把推开周远发:“要你管!”朝屋子里头去了。周远发知道自己媳妇这脾气,可是刘秋云出嫁前是村里的村花,他也一直暗地里喜欢她,当刘秋云说想嫁给他时,他感觉这简直是老天眷顾,因此疼宠得不得了,没有不顺着刘秋云的意的。他朝丁春蓉和周美珍说:“麻烦大嫂和小妹了。”丁春蓉摆了摆手:“小事儿,赶紧去哄弟妹吧。”周美珍也摇了摇头。————周美珍收拾完了,端着热水回到三房屋子里头。屋子里头点了一盏煤油灯,林知远正坐在桌子前面批改学生的作业。公社小学一共有五个年级,林知远带四五六年级的数学,一共加起来四十个来学生,年级越高学生越少。批改四十几个学生的作业,加上还要备三个年级的课,晚上要工作一两个小时。周美珍先给林娇娇擦了脸,林娇娇在床沿坐好,乖乖地让周美珍拿着布巾子仔细地给她的小脸擦干净,还抹上了雪花膏。林娇娇自己小心地抹着,避免碰到伤口。雪花膏是乡下能用到的最好的护肤品了,比不上二十年后花样那么多,但是闻着熟悉的甜甜香香的味道,禁不住笑弯了眼。洗好脸,开始洗脚。最后周美珍才洗,林知远听到水声,不由得放下了手中的红笔,站起来转身走到周美珍前面蹲下。“啊啊!”周美珍惊呼了一声,因为林知远直接握住了她的脚,帮她清洗了起来。从来都是女人给男人洗脚的,她可从来没听说过有男人给老婆洗的,她觉得很不好意思,下意识像挣开。可是林知远比她有力气多了,低着头,宽大的手掌握着女人小巧的脚。乡下干活的女人,没有多少皮肤细嫩的,周美珍却有些例外,她的脚很白,脚背的皮肤白而细腻,但是脚掌却硬硬的,有许多茧子。林知远一点也不嫌弃,一边洗,一边还按了按穴位,这是他从书山看到的,脚上有许多穴位,按一按对身体有好处。等洗完了,周美珍的脸也红透了。林娇娇猝不及防被自己父母塞了一大碗狗粮,简直比刚才在饭桌上吃的还要饱。三口子洗完了,林知远继续回到书桌前批改作业,周美珍则拿着一件旧衣裳坐在床边缝缝补补了起来。这是丁春蓉给的旧衣裳,大妞二妞都比林娇娇大,穿不下的旧衣裳就送给周美珍了。乡下孩子基本上都是穿旧衣裳长大的。周美珍手里的是一件红色的旧棉袄,马上要冷了,早点备起来,等温度降了就能穿了。她把破了的地方用针线细细密密地缝了起来,还在口袋的地方绣了两朵小花,缝补完了,她拍了拍林娇娇,给她换上。林娇娇自己把衣服穿好,还站在床上转了一圈给周美珍看。丁点儿大的小姑娘穿着红色的小棉袄,称得越发唇红齿白,一双清亮的眸子笑盈盈的,像两弯小月牙儿。周美珍笑着点了点头,她闺女真是穿什么都好看。周美珍看了看,有找了一块红色的碎布,做成两个发带,将林娇娇的头发扎成了两个小髻,一边绑了一根发带,系成蝴蝶结的样式,煞是可爱。林娇娇抬手摸了摸,高兴了起来。——————晚上,老周家的灯都熄了,四下里一片寂静。林娇娇窝在周美珍的怀里睡得正香的时候,突然听见二房传来一道尖利的声音:“周远发!我今天就要回娘家!”作者有话说:啦啦啦~捉虫二舅这个冤大头,改了一下胜武的年纪,是11岁。大妞和胜武都是11岁,胜文7岁,娇娇5岁,二妞比娇娇大半年。第二天一早,刘秋云就骂骂咧咧地走了,连早饭都没吃。方桂芝冷着一张脸,自顾自地在厨房里忙活,拦都没出去拦。周远发看着一头往外走的媳妇儿十分为难,想去追,又被方桂芝叫住了。“她爱回就让她回。”周远发撸了把脑袋,愁眉苦脸地去吃早饭了。吃完早饭,家里大人就出去上工了。方桂芝坐在堂屋前的空地上搓玉米棒子。乡下人喜欢把玉米棒子搓成粒儿,然后上磨磨成粉,煮起粥来有股香香的玉米味儿。胜文胜武和大妞都去上学了,家里只有林娇娇和二妞还没有上学。周家虽然算不上富裕,但还是尽力让孙辈都去学校读几年,免得一辈子大字不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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