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犯上的子嗣拢回至温暖的活巢,而躲避自然危险、选择前路的担子则交付在了这群年轻的雄性虫族身上。
比起那时候阿舍尔的担忧,显然现在的子嗣成员们做得极好。
它们以强大的生命力适应了多变难测的地质重构,又以敏锐的听觉、嗅觉逐渐得以预测危难的前兆。
因为始初虫种体内以活巢圈养虫母,不论是乌云还是伽德、伽斓,它们都自发靠拢至小怪物的周围,将其环绕至最中心的位置。
——像是心脏。
这是子嗣们对活巢内虫母的保护方式,身处外围的它们将是守护阿舍尔生命的第一道屏障,而始初虫种则是第二道,至于凝结为肉膜的活巢,将是最后一道屏障。
正如家族存在的意义,这一刻他们生死与共。
……
发生过的记忆逐渐归拢,阿舍尔赤身蜷缩在活巢内,伴随着家族成员们前进的节奏,嵌合至他周身的肉质也在不停地小范围抖动。
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
当几天前潮水般的疲惫在他的酣睡中褪去后,日渐清醒的神志便开始被另一种隐秘的战栗覆盖。
——他从未在活巢中呆这么久。
被叠好的t恤还藏在小怪物背负的行囊深处,居于活巢内部的阿舍尔不知道多少次弄湿了自己身下的肉巢,只能重复性地忍着羞赧,等待活巢自发地舔吮吸收。
那会让他有种错觉。
有种那些潮湿尽数被活巢主人吞下的错觉。
……怪物体内的活巢,与怪物唇舌、味觉的联系,总不该是那样令人尴尬的联想。
哪怕这只是阿舍尔自欺欺人的想法,但也足够令他待自己的境地好受很多。
这一次从休憩中清醒后,原先三天里消耗的绝大多数精力恢复了80,阿舍尔看了一眼自己持续很久的“亚健康”状态,收回目光,习惯性地抬脚踢了踢巢内的软肉。
时刻注意虫母状态的肉巢卷着青年的足趾挤了挤,原本奔跑着的始初虫种逐渐慢下了速度。
此刻乌云蔽日的同时又矛盾般地烈风嘶吼,足足有指甲盖大小的砂砾被掀飞在空中,以极大的力道攻击着一切。
肆无忌惮,敌我不分。
因为虫母的缘故而时刻注意始初虫种的伽斓是一个放缓速度的。
很快,另一侧的伽德和前方开路的乌云也一一减速,直到它们凭借对周围的探知,暂时在一处近乎笔直的石壁前彻底停下。
烈风被石壁挡得稍缓,细密的舌红鳞甲在小怪物的腹部如鳞蜕般绽开,露出了内里柔软的血肉。
活巢开裂,那一瞬间甜香几乎冲到它们的天灵盖上。
在雄性虫族们滚烫热烈的目光中,湿漉漉的虫母露出那张线条纷繁的潮红面庞。
“妈妈,好香。”
在小怪物之后,第二个学会说话的是作为后来者的乌云,虽然它的发音十足奇怪,但也无法掩盖虫族天生的好嗓音。
乌云冲着活巢的方向微微探头,它总是用着性感又沙哑的声音说着最叫人羞愤的话——
“……好多水,”它歪了歪头,气味感知器官内全然被扑鼻而来的甜香覆盖,“请问,喝,可以吗?”
被教育要礼貌的子嗣,总是爱用倒装句向它的妈妈提出极其为难的请求。
医者用魔法开高达很合理吧 被全家坑死后,我旋转暴打全家 灾后第六年,我靠发豆芽攒下农场 搬空婆家!随军被骗婚嫁你死对头 被读心之后,假千金成团宠了 开局道术无敌,紫霄天雷惊女帝 娶妻后纨绔她啪啪打脸 阿提克斯的奥德赛:重生为游乐场 公主追星日记 逢君 穿书成为养崽大师兄 夕元强者 四合院:何雨柱从二十一世纪重生 特利迦世界的光之战士 当反派绑定了女主系统 (综漫同人)三次篡位失败后修罗场了 追光剑影江湖录 开局万花筒,随斑爷出走木叶 七零嫁残疾兵哥,反派儿子别黑化 (综漫同人)名柯必死人设如何生存
苏寒重生在2008年,这个遍地是黄金的年代,动动手指,互联网,p2p,房地产,美女金钱似乎唾手可得,一不小心他就成了投资界大佬。...
...
你只看到是星光无限他却滚爬在黑白之间当欲望成为路边唾手可拾的风景他却站在那里重复着一句过了时的广告词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宽本作品首发于lvsexs文学网。友情广告新书狱界,书号19340,不一样的仙侠故事,绝对好看,穿马甲的猪兵贼之后沥血之作,请多支持!...
他是景家不受宠的私生子,传闻容颜尽毁,双腿残疾,不能人道,是草包一个。她是阮家赶出去的大小姐,传闻蛮横泼辣,水性杨花,未婚先孕,还是个劳改犯。一场商业联姻,两个劣迹斑斑的人走到一起,竟然有些臭味相投是怎么回事?婚后联手虐渣,共同抗敌,小日子简直不要太滋润。只是,那个外表冷漠的冰山老公,骨子里竟然是个纯情的傻白甜?阮千雅扶着酸痛的腰说,为什么传闻没有一样是真的?景亦泓揉着跪键盘的膝盖...
看了太多的主角带着剧情作弊器进入火影世界看了太多的火影同人主角有着写轮眼看了太多的主角父母双亡于是乎,本书诞生了。主角胆小怕死,只求活得滋润。主角没有写轮眼没白眼更没轮回眼。主角只有风属性的性质变化。穿越到这个世界前没有看过火影真是失败。所以,神啊,请给我一次回头的机会吧!其实是被宿友怂恿写出来的,泪目。...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