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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黎明,日出前的片刻,但日出?天将亮得刺眼(在某些地方;本地雾霾严重,一切光线都是柔和的),曾经宁静的地面将铺满人迹,水汽离开低空,灰尘再次升起,青蛙藏到草底,鸟儿也要不敢吭声了——白天来了,如此而已。那为什么今年有所例外,是衰老还是无聊所致?我希望哪样都不是,尽管多半相反。在谈论那篇日记以及别的事情之前,我想在回忆中挖掘对日出的印象。昨天开始读的一本书中,作者回忆他16岁时,在一次野营活动中,有生以来第一次独处了三天。后来的他对自然、哲学等高尚事物的兴趣,在当时的日记里,一点苗头也找不到;实际写下的,则是一大串美食的名字,那是他打算一回到城市就要赶紧去吃的。于是他感叹道,由此看来,人类漫长的进化,并没有产生出比对奶酪、汉堡更加高级的追求。
同样,我小时候的记忆,多与食物有关,而少与审美有关——如果不是完全没有,也不过是因为有些食物很漂亮。我在一个山村住过三四年。那是个美丽的地方,不过当时看来,河里有可以吃的小鱼,山坡上有梨和核桃,诸如此类耳;至于日出,固然与早饭有某种可疑的联系,但与另一件“可恶”事情——上学——的联系,则是靠得住的。是的,日出也罢,什么也罢,不曾撩动出任何诗意来,在当时或在以后的许多年里。
20岁时,乘船从大连到塘沽。船票是最低的等级,下到舱里,呼吸困难,因为大概有上百人挤在不通风的底层,回到甲板上,待到入夜,又太冷。上下交替,盼着天赶紧亮,天亮就暖和了。日出前,所有乘客都来到甲板上,用力把腰伸直。日出瞬间的模样,我可记不得了,我记得有人欢呼,我记得光线明亮起来,使我能够看见所有的人都面如土色,那是寒冷或空气恶浊以及缺少睡眠造成的。我们这些可怜虫,贵为恒温动物,但当第一束日光照到身上时,关节润滑,肌肉舒展,连耳朵也不那么下垂了。
这一次,与后来的某类体验,铸成我对日出的某种印象,而那是与疲惫、精神不振、寒冷结合在一起的。在我的记忆中,若干次冬日的长夜之饮之后,酒已喝尽,每个笑话都讲过了三遍,兴奋在半夜就消失了,又无物填补,熬到凌晨,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天要亮了”,于是如蒙大赦,出门来到街上,看见惨淡的日光降临,如河的自行车载着人们前去工作,这时唯一的念头是回家睡觉。从文学中,知道太阳崇拜大概是远古时代最普遍的崇拜。在缺少照明和取暖手段的黑暗时代,如约而至的日出,是多么鼓舞人心!人们一定曾担心,也许明天它就不出来了,这种担心,在各种祈禳中看得出来,不过时间一长,大家都把日出视为当然之事,而厄俄斯或乌莎女神的地位也一落千丈了。在有的宗教里,日出象征上帝对子民的眷顾与承诺;日出是令人安心的,使信徒知道自己没被抛弃。
罗伯特·勃朗宁有这么几句诗:
春天带来一年,
早晨带来一天,
七点钟带来了早晨;
露珠在山坡上,
云雀在翅上,
蜗牛在荆草上,
上帝在天上——
世界安然无恙。
世界安然无恙;昨天如此,今天亦如此。真的吗?
从近现代的物理学中,我们知道,太阳一直在那里,日出日落不过是地球自己顽皮所致,此处日出,便有他处日落;我们又知道,太阳不见得永远在那里。
不过我们用不着“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我们先要为自己打算。个人的命运与人类的命运或是相称的,不一样的是,单个的人只能活几十年,最多百年。迟早,有个问题会在睡前跳到人的心里:还会醒来吗?这样说起来,日出就更是种安慰了。
哲如海德格尔也曾语无伦次地赞颂阳光:“完美,灿烂,君临安静的海洋和潜行的海岸线,君临高山与浅沼,君临做着美梦的人与做着噩梦的人,君临善与恶,生与死,君临广大世界与一切有呼吸之生灵。”我们可以无穷无尽地阿谀太阳,它毕竟是地球上一切生命的主宰;如果阿谀是有效的,我也要加入这阵营,尽一点绵薄之力。
每次日落都像是一次葬礼。是的,还会有第二天,然而这一天——今天,即将消逝,永远不会重复发生。太阳或照常升起,而生命并不如此。相比之下,日出则是喜剧的,鼓励的,麻醉的,阻止胡思乱想的,令人得意扬扬的。
我在日记里写:“6:30就道,天光熹微,据gps,今天此地日出时间是7:03。一直在注意左后视镜,在左后方地平线一带,不知不觉中,桃红色混合着青色,开始显现出来。”
可能是地形所致,实际日出要迟到七八分钟。另外,由于是在沙漠中,水汽不足,天空的色彩变化并不怎么丰富,而太阳也是腾地一下就跳出来了。我发现,日出前的等待是有点迷人的,等红红亮亮的边缘露出,倒没什么新鲜了。
我继续写:“我停车看日出,然后就道。这是一条笔直的道路,太阳先是停在后视镜中,慢慢地,向后移去,我们不用看也知道它在那里,从渐渐洇过的地面色彩的变化,温度的变化——从左后肩开始,一种温暖漫延开来。即使不用看,我也知道它在我的左后方,十分可靠,如同目送我们远行的亲人的目光。等送行人的身影消失之后,游子仍对亲情怀有信心,而太阳,它确实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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