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皮的频率、轻咬嘴唇的痕迹……
不过与“深渊”有关的是阿舍尔当时的反应和追问,自然足够旦尔塔借助对青年的回忆,勾连起另外的“无关之事”。
恋爱脑十足的旦尔塔靠着对虫母的记忆细节,严肃点头,就好像上一秒脑海里不曾闪过当时阿舍尔询问自己时微微挑起的眉头和咬住下唇的嘴巴。
旦尔塔:“记得,但是我……”
祂停顿片刻,“我的记忆和直觉,说那里危险。”
阿舍尔沉思。
乌云说应该去,旦尔塔说危险,那么他或许可以大胆猜测,所谓的“传承记忆”并非会祸及全部虫族——首先,始初虫种除外。
但显然,乌云还在“传承记忆”祸害的行列里。
阿舍尔低声道:“……必须要联系到乌云。”
他无法确定在“传承记忆”下,乌云会不会被诱导,他也无法判断乌云在晋升高级虫族后的选择,但是……
阿舍尔抿唇,或许是因为被乌云叫了他无数声的“妈妈”,或许是因为对方大大咧咧却从无掩盖的亲近,也或许是因为他待旦尔塔时乌云心里冒出来的醋意……
原先他本以为不会有很深联系的子嗣,也早已经在这场追求“完美虫母”的路上,与他之间结下了深厚的联系。
是利用,但是也是想要规避风险的利用。
“妈妈可以用精神力。”旦尔塔拢了拢阿舍尔鬓角的碎发,祂记忆中有关于虫母的描述并不多,但却一定比半吊子的阿舍尔多些。
“什么?”
“用精神力,和乌云联系。”
在此之前,阿舍尔与子嗣之间的精神力交流仅限于面对面,猛然听到旦尔塔的说法时,他心里还闪过如人类时的匪夷所思。
但很快,属于虫母的本能战胜了人类的固有思维和规则。
在阿舍尔不曾想到这层办法的时候,他的精神力也在近日的训练下老实蜷缩在原地,可当旦尔塔为他切出这道豁口时,某些流动于虫母和子嗣之间的联系将变得无比自然。
就仿佛在面对面一般,中级虫母的精神力如流水向外四溢,缓慢而悠长,在这片宽广的陆地、海洋之上,凡是芬得拉家族的子嗣,都将在这一刻感知到呼唤——
是妈妈的呼唤。
叮。
这颗星球不同的方位、不同的地域,却有同一批年轻的雄性虫族于深夜里振奋:
白茫茫的雪原之上——
旦尔塔笼罩虫母的怀抱愈发收紧,尽可能地以最近距离感知青年精神力中流淌的温暖。
原本睡在冰洞外的塞克拉骤然清醒,雪鬼蝉巨大的翅膀在夜色下微震,那是一种雀跃又兴奋的频率。
临近海岸的水流中——
一直恪守虫母命令、带着六个兄弟藏身于深海食骨虫族老大缪猛然一怔,周身猩红的触须瞬间膨胀延伸,像是一团炸开在深海里的焰火。
过路的游鱼陷入了这片红艳艳的漩涡,在它们未曾感知到痛苦的瞬间,血肉消弭、白骨森森,变作了食骨虫族们庆祝被虫母呼唤时的夜宵。
寒风凛冽的山崖上——
还未曾寻到虫母踪迹的小象鹰蛾伽玛于浅眠中苏醒,连带着几个同类在夜空中瞪着锃亮的复眼,灼灼看向天际之北。
漂亮的翅膀在夜色下轻颤,它们每一个子嗣都做好了虫母一呼,便展翅高飞、横跨千里的准备。
浓密幽暗的丛林之间——
>br>
正和同伴们相互配合、与巨型森蚺抢夺领地的阿尔法微愣,在险些被敌人掀翻之时,来源于灵魂的战栗令它力气大作,连同贝塔、西格玛的压制,将森蚺死死定在了钳足之下。
特利迦世界的光之战士 (综漫同人)三次篡位失败后修罗场了 穿书成为养崽大师兄 逢君 开局道术无敌,紫霄天雷惊女帝 开局万花筒,随斑爷出走木叶 阿提克斯的奥德赛:重生为游乐场 (综漫同人)名柯必死人设如何生存 医者用魔法开高达很合理吧 夕元强者 追光剑影江湖录 搬空婆家!随军被骗婚嫁你死对头 被读心之后,假千金成团宠了 娶妻后纨绔她啪啪打脸 四合院:何雨柱从二十一世纪重生 灾后第六年,我靠发豆芽攒下农场 被全家坑死后,我旋转暴打全家 七零嫁残疾兵哥,反派儿子别黑化 当反派绑定了女主系统 公主追星日记
苏寒重生在2008年,这个遍地是黄金的年代,动动手指,互联网,p2p,房地产,美女金钱似乎唾手可得,一不小心他就成了投资界大佬。...
...
你只看到是星光无限他却滚爬在黑白之间当欲望成为路边唾手可拾的风景他却站在那里重复着一句过了时的广告词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宽本作品首发于lvsexs文学网。友情广告新书狱界,书号19340,不一样的仙侠故事,绝对好看,穿马甲的猪兵贼之后沥血之作,请多支持!...
他是景家不受宠的私生子,传闻容颜尽毁,双腿残疾,不能人道,是草包一个。她是阮家赶出去的大小姐,传闻蛮横泼辣,水性杨花,未婚先孕,还是个劳改犯。一场商业联姻,两个劣迹斑斑的人走到一起,竟然有些臭味相投是怎么回事?婚后联手虐渣,共同抗敌,小日子简直不要太滋润。只是,那个外表冷漠的冰山老公,骨子里竟然是个纯情的傻白甜?阮千雅扶着酸痛的腰说,为什么传闻没有一样是真的?景亦泓揉着跪键盘的膝盖...
看了太多的主角带着剧情作弊器进入火影世界看了太多的火影同人主角有着写轮眼看了太多的主角父母双亡于是乎,本书诞生了。主角胆小怕死,只求活得滋润。主角没有写轮眼没白眼更没轮回眼。主角只有风属性的性质变化。穿越到这个世界前没有看过火影真是失败。所以,神啊,请给我一次回头的机会吧!其实是被宿友怂恿写出来的,泪目。...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