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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三十岁生日到来之前的一段日子里,有一天,部主任打电话让我到厂里来一下,当时我还没搬到厂里住,一般只在周一到厂里开例会,平时没事不用上班,就呆在家里写东西。那天不是星期一,主任说:有个本子,你来吧!我那天心情不错,自我感觉良好,略化了化妆,就披了一件式样古怪的短呢大衣出门了。
短大衣做得像一件飞毡,颜色鲜艳,只有一个口袋和一个扣子,这件古怪的衣服为我增色不少,我又穿了一双高跟长筒皮靴,弥补了我个子方面的弱点,看起来大概也是小小的有些挺拔。正是冬天晴朗的下午,我一路顺风骑车到了厂里。
上了楼,一眼就看到办公室里主任的对面坐着一位身材高大的青年男子,后来N告诉我,他的身高是一米八三。事情总是这么奇怪,我自己身材矮小,却偏喜欢高大的男人,光一个身高就能征服我,我想我是多么的浅薄,多么的追逐时尚,多么的注重形式,难道形式比内容重要吗?
我第一眼看到了N 的身高,第二眼看到了他的面容,第三眼看到了他的气质,他的五官长得跟高仓健一模一样,高鼻梁,脸上的皮肤较粗糙,显示出岁月沧桑的痕迹,他的气质深沉冷峻,简直比高仓健还高仓健。
我一眼就看中了他。看一眼我就知道我将发疯地爱上他。我看到他也看了我一眼,我明白无误地感觉到他看我一眼时眼睛一亮。我暗暗庆幸自己穿了这件毡式的短大衣,我想N 虽然见过不少时髦的女演员,但他以为今天将要见到的肯定是一个又丑又土的女文人,他意外地发现这个女人的衣着是如此大胆和富有个性,这超出了N 城的水平。在后来的日子里,N 总是对我说:N 城人全是农民。
我的衣服给了我极大的自信,我微笑起来,我想,那一刻一定是我最有光彩的时候。我听见主任说:我来介绍一下,这是N 城的才女多米,这是我们最有潜力的青年导演N。我们对望了一眼,几乎同时说:怎么同在一个厂子里,以前竟没有见过。似乎都有相见恨晚的意思。
我在心里说:让上帝保佑他没结婚,让上帝保佑他没有女朋友。很快我就知道了他正是既没有结婚也没有女朋友,而且不多不少正好大我四岁。我想这正是上帝送来给我的,我等了整整三十年就是为了等他啊!我如同一个性能良好的自燃体,一点点阳光就使我奋不顾身地燃烧起来。我毫不矜持,不顾自尊,一无策略地爱了起来,刚刚交谈了两次就迫不及待地想把自己交给他。跟他交谈的内容使我喜出望外,他读的书竟正是我读的书,这使我对他大大地产生了好感。那时我刚刚从北京组稿回来,买了一批新书,我以为N 城不会有人有的,他却说他有,我马上就觉得他跟我是同一类人,是N 城的精英分子,我想我终于找到一个知音了,我想他是在N 城唯一能跟我交谈的人,而这个人像高仓健,这是多么难能可贵。我像一切幼稚的女中学生一样通过交换书名人名来谈恋爱,他说现在的国产片是如何糟糕,国内演员的素质是如何低,观众的趣味又是如何俗,他把我认为不错的国产片批判了一通,认为这是媚俗的问题,他说他独立拍的第一个片子拷贝为零,说他是为二十一世纪拍片的,现在的观众看不懂他。
我便对他五体投地。我那时坚信,拷贝为零的导演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导演。
他开始讲他的计划,他说他以后将辞职,带上十六毫米的摄影机去流浪,随意拍摄自己真正想拍的东西。我说有流浪诗人和流浪画家,还没听说有流浪导演的。我说我要写一个长篇,写你的流浪与电影界的精神窒息。他却又说要放弃电影,改写小说,一开头就写他辞职,然后给所有跟他有过交往的女人拍电报,说永别了,我已消失。
我忽然难过起来,想哭,我的脑子里汹涌而出的是臆想的大批女人,我想她们到底是些什么样的女人呢?
他问:你怎么了?
我勉强笑了一下,却马上就哭了。
他说:你又笑又哭,疯了。
我不说话。他说:我是注定一个人流浪的。
第二天他又来了,他带来了音带,斯特拉文斯基的《火鸟》,还有《查拉图斯拉如是说》。我告诉他我也要当导演,我要去考电影学院,我说一个女人到了三十岁才打算当导演,这是长篇的第二副线。他说:你想当导演?是想把男人抓在手里吗?
他第一次来的时候带了葡萄,第二次来就给我带书,他送给我刘晓波的《选择的批判》,这是那年最畅销的书,青年知识界人手一册,N 城一时脱销,他说他多买了一本,随后他还送过我《菊与刀》、索尔。贝娄的《洪堡的礼物》、伍尔芙的《到灯塔去》、萨特的《理智之年》、索尔仁尼琴的《悲怆的灵魂》。我之所以把这些书名罗列在这里,是因为它们全都消失在N 城了,我说过的那场大火把它们烧毁了,冥冥中保佑我的神灵让我不再看见它们,让我从此平安度日。
他还应我的请求带来了他小时候的照片。我常常凝望他的那张百日婴儿照,幻想着能生一个跟那一模一样的孩子。
我无穷无尽地爱他,盼望他每天都来,来了就盼望他不要走,希望他要我。
其实我跟他做爱从未达到过高潮,从未有过快感,有时甚至还会有一种生理上的难受。但我想他是男的,男的是一定要要的,我应该做出贡献。只要他有几天不来我就觉得活不下去,就想到自杀。我想哪怕他是个骗子,毫无真才实学,哪怕他曾经杀人放火强奸,我都会爱他。我想,如果他真的去流浪,我就养着他。
我总是等他,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抽烟抽上瘾,我的大部分钱都用来买烟了。我总是买摩尔烟,他不喜欢女人抽劣等烟。
偶尔有一两次,我跟他谈到结婚的事情,我太想跟他结婚了,他说结婚只是一个形式,我说我非常想要这个形式。他说:他不是一个适合结婚的人,他是独身主义者,他将永远不结婚。这使我失望极了,我的眼泪夺眶而出。他说握握手吧,我知道他这是安慰我,我把手伸给他,他握了一下,说你的手心全是汗。
我希望能发生奇迹,能够改变他的想法。我想通过婚姻把他捆在我的身边,只有婚姻才能做到这一点。当然两个相爱很深也可以不结婚,但他并不太爱我,何况爱情是很靠不住的,就连波伏娃与萨特,到了晚年两人也分开了。
没有永恒,甚至也没有一个时段,只有瞬间。一切都在流动,从一个瞬间到另一个瞬间。
所以在他看来,结婚是愚蠢的。
但我无法离开他。我觉得他的一切都无比神奇,他可以连续二十四小时不吃饭,只喝咖啡,我便认定他是一个超人,他那么高,我也觉得是一个奇迹,他身上的皮肤非常光滑,像女人的一样,白而细腻,他的腰出奇地细,在侧卧的时候可爱地凹陷下去,他的肌肤有一种隐隐的体香,像少女一样发出香气,又具有男人独特的气味,他的体香是一种奇怪的混合,非常好闻,让人心醉。
我还要再次提到他手臂上的疤痕,那圆形的疤痕就像一只眼睛,从过去望到现在。他说曾经有一个女孩一定要跟他好,他不打算跟她好,她说他不跟她好她就要去死,他说你说我怎么办?又不能打她,他对她说:我不能为了你放弃我的自由,为了我去死不值得,世上的好男人多得很,你一转身就能碰到。女孩说她只爱他一个人,如果他不爱她,她一定去死。N 说他被逼到这个地步,他只好把烟头按在自己的手臂上,烫得皮肤冒着烟。他对那女孩说:我烫伤了自己,虽然这伤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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