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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曹植还乡 1(第1页)

“致李丽珍(..)”!

丽珍你好。

大约三年前,我以咱们大亳州的名人曹植为主题,创作了一部小说。

写得很烂,随便看看。

***

曹植于一千八百年前出生在汉朝末期,那是一个兵慌马乱群雄逐鹿的年代。

由于他的老爸曹操是个挟天子以令诸侯、权倾朝野的大官,所以基本上他的锦衣玉食的生活不会受到多大影响,只是当他亲眼目睹和参与了很多杀戮和战争之后,他的心头会不自觉地浮起阵阵忧伤,甚至还有一点点的惆怅。

不为别的,他毕竟时时以一个忧国忧民的文人雅士自居来者。

曹植这孩子打小就十分聪慧,一篇文章在他的眼里就像一句废话那样简单,他六岁通读《诗经》,七岁通读《论语》,八岁便能够完整背诵出《史记》。

再往后就可以自己作诗撰文了。

这点他比我牛逼,不知强过我几百倍。

我六岁的时候还在学习走路,七岁还在吃着母乳,八岁才上小学,十四岁还在上小学。因为考试不及格留了级。

不过有一点,曹植是比不上我的,我能憋,一是憋气,二是憋尿。不信你用毛巾塞住我的鼻子嘴巴一切能出气的部位,五分种之内,我绝对不喊不叫不抓不挠气定神闲屁事没有,如果坚持不到五分钟,我甘愿赔你精神损失费。

我这人喜欢吃喝,并且吃喝之后还具有一种三天不撒尿的本领,这曹植行吗?

反正我行。尽管那尿一旦得到通行证能源源不断撒上十多分钟。

大家都知道,曹操的家乡是当时的谯郡,也就是现在的亳州,那么顺理成章,他的三儿子曹植也和他一样,是个地地道道的亳州人了。

其实那个时候的小城很是繁荣昌盛的,和如今的上海天津这些大城市差不离,因为它毕竟是曹操的老家,而曹操曹丞相在当时叫出来是何其响亮的一个名号啊。

曹植二十二岁左右的时候,由于才华横溢又温顺乖巧,深受曹操的宠爱,就差了一位名叫曹干的奴才全程陪护曹植回乡探亲。

这也是他的妻子卞氏的主意。这卞氏近来经常在他的枕边唠叨,子建也大了,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不知民间疾苦为何物,就让他去体验一下百姓生活吧,也顺便慰问一下老家的亲戚朋友。

曹操耳根子软,经不起吹风,也确实有些记挂家乡的那个初恋情人小米了,于是就同意了曹植回乡探亲。

曹植临行前,他的老爸这样交待他:

第一,不动群众的一针一线。第二,寻找一个名叫小米的女人,并且施之以黄金十两,牛羊百头。第三,快去快回,注意安全。

曹植领命之后,收拾一番,然后拉上曹干,风尘仆仆地回乡去了。

他们的车马仪仗队打洛阳出发,一路经过了郑州、新乡、濮阳、菏泽,然后又经过了济宁、枣庄、淮北以及商丘,最终达到了目的地——亳州城。

若按现在的行程路线来看,他们实际上很傻逼地绕了一个大圈,走了很长很远的冤枉路。不过着实没办法,那个时候的交通并不如何发达,也不能乘坐火车或飞机,因此这一路行来,没少耽搁时间。

本来他们预计的往返也就一个月左右,而这回光到达亳州就用掉了一个半月四十五天,实在是路途漫漫。这也许就叫做计划赶不上变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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