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远处观看的叶青脸色苍白。
他何时见过杀头啊!
现代社会,他就是一个屌丝,一个宅男,何时见过这样野蛮血腥的场景,撞死了人的车祸现场都没有看到过几回。
他全身颤抖,很是努力的忍着强烈的恶心,才没有吐出来。
穿越到防风氏部落这么长时间,一直是和平的环境,没有让他认识到这个时代的残酷。
此时,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已经完全停止了思考,满眼的只有鲜红的鲜血,以及那个被烈拎在手上痛苦扭曲和肮脏血污的人头。
那个人头一直在他眼前,晃啊,晃啊……
烈这样血淋淋的行为,族人兴奋的欢呼,对杀头细节的讨论,让他真正的意识到,这个时代的残酷。
生活在和平时代的人啊,永远也无法体会到这种残酷。
经历了这件事情,他才真正认识到这个时代人的思想观念和现代社会的巨大不同。
他发现,他想要达成的目标,任重而道远。
他才真正认识到,要想带着部落踏上文明的道路,需要引导的,需要纠正的,需要培养的,有很多很多……
想要引导部落真正走上文明的道路,不是他设想中的那么简单,并不是他发明创造一些工具,建造一些工程,提供充足的食物,就能轻松达到的。
思想观念,行为准则,社会规则……等等等等,全部要配套跟上才行。
有了这样的思想认识之后,他发现自己站的位置已经完全不同于前世了。
站在了这个位置上,这时候,他才发现,历史上的那些伟人,是真正的伟大。
那些伟人对社会作出的移风易俗、革新天地的改变,并不是教科书上几句简单的评价所能概括的,其中的艰辛、智慧、魄力是无法想象的。
……
在当众将带头逃跑的长手野杀了之后,这些野人果然安分了很多。
平时干活也并不再需要穿着皮甲的守卫专门看守,一个普通的族人拿着鞭子在边上溜达着,这些野人就会乖乖的干活。
而一旦有穿着皮甲的守卫走了过来,这些野人立刻就像发了疯一样,拼命地挥舞着大木锤。
这些野人并不能够分辨烈和其他穿着皮甲的防风氏族人的区别。
在他们看来,防风氏族人都长得差不多,都是一个模样,都是个子比他们高大,脸色红润好看,梳着发亮的发髻,身上穿着结实而又奇怪的皮甲。
当然,反应发生巨大反差的野人,并不包括那个傻子野人。
他依然是每天没心没肺的,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干活的时候干活,该睡觉的时候睡觉。
虽然,长手野人被杀头时,傻子野人非常的恐惧,然而没有过多久,他又立刻恢复了日常的状态,仿佛这一段恐怖的记忆,在他的脑海中仅仅只能停留下那么几个小时的时间。
以至这次杀头,杀鸡儆猴,在他的身上并没有产生什么效果。
不过,傻子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想法。
逃跑?
逃出去吃什么?
他又不会打猎,平时打猎,他跟着族人,族人追,他就追,族人投矛,他也投矛,可让他单独去打猎,他就抓瞎了。
这里没有人来欺负他,没有族人来抢他的食物,这里吃的比他在部落里还要好,还要多,他为什么要逃跑?
干活?
力气他有啊,他感受不到抡大锤有多么劳累。
听话?
他很听话啊,在部落中,任何人的话他都听,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哪怕部落的一个三岁小孩子叫他趴下,他也趴下,让小孩子骑在身上。
在这里,无非是听这些山外人话而已,对他来说,并没有区别。
也因此,他所受到防风氏族人的鞭策和惩罚也就不存在。
这么配合的野人奴隶,哪里还需要管教看守呢?
都市奇门医尊 咸鱼领主今天暴富了吗 冰刀至梦想那一刻 我在开封当顾问 星际上将穿成带球跑小娇妻 重生1976 偷天换日2 御兽:我连神魔都能培育! 都市之妖孽仙帝 乘凰去 我打得真的是篮球 戏精狂妃不好惹 我,长生五千年 开局签到神体无敌万界 军王龙首(九五之尊) 大秦:本皇子开局斩杀赵高 回档1988 全球神祇起源 情陷于诺,总裁的兼职太太 穿越反派大魔王,开局便成圣
当她知道陆辰修收养她的原因时,便是他亲手将她推向深渊的开始。她最害怕被抛弃,可是终究还是被他抛弃。他最害怕失去控制,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为她疯狂。陆辰修答应我,永远都不要相信任何人,包括我。...
陈旭师傅,修炼有个鸟用?师傅修炼好了能用鸟!陈旭我练了!本大仙要实力是用来鞭策妹子的。...
主角叫许国华孙思颖的小说叫做飞扬人生,本小说的作者是洗礼先生倾心创作的一本官场职场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谈了两年的女友最终嫁给他人,老实巴交的父亲突然被检察院带走,就在许国华一筹莫展之时,等待他的又是一张停职通知...
人尽皆知,傅家大少爷傅霆予是个半身不遂的残疾,性子偏执且占有欲极强,不过那张脸却长得格外迷惑人。殊不知接受家族联姻后,他却变成了宠妻虐狗双标门派首席创始人更号称为港城无情制醋小王子。从港城豪门阔少混到卑微已婚妇男,傲娇大佬他每天都在表演在线打脸,真香虽迟但到傅霆予今天我是绝对不会牵你手的。...
神秘大BOSS愿意照顾她,还要和她结婚?这是下嘴吃嫩草的节奏啊!小丫头冷笑着斜睨他一眼嘿,等我玩够再说!多年后,两人相遇,某男抓住她不放,突然从她身后冒出个小奶娃老头儿,劫财没有,要不你把我妈咪带走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