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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狗向人类学谄媚(第1页)

大黄被李富贵埋在了我想埋的地方。

那棵酸梅树很高大,占地不小。以大黄的身躯占不了多大的地方。如果李富贵愿意,那棵酸梅树下还有足够的位置能将我埋下。

我到酸梅树下悼念过大黄。我比它年老,原以为我会死在它前面。它是被李富贵捡回来的,它的狗妈的主人家养不起太多的狗,太小又不能吃,就扔到了街上,谁家想要就捡回去。

它的狗妈来找过它,给它一些奶喝,但没多久就不再来了。后来才听说,是主人家嫌母狗总生狗崽子太麻烦了,就把它卖给了狗贩子。

大黄在村里也有过不少的“情人”,如今生活在李家村的土狗中,应该有大黄的子孙。但大黄被埋葬的时候,没有一只土狗来送它。我替它感到惋惜。

在惋惜的同时,我不免也有些失落。作为李家村最后一头黄牛,死后一定不会有黄牛来送我,而大黄还有我来送别与悼念。它比我幸运,我又何必替它惋惜呢?

几天之后,李富贵带回来一只白色的狗崽子,给它取名“大白”。大黄用过的饭盆被大白继承了,恐怕那只饭盆里还残留着大黄的口水。就在几天前,李家还能不断听到“大黄、大黄”的喊声,如今已经悉数变成了“大白、大白”。

大白还小,叫小白或许更贴切。虽然在屋里跑得很欢,吃得也不少,但它要长成一只大狗还需要时日。小奶狗的可爱模样成功吸引了几个小孩的注意,争着抢着要把大白当自己的宠物。

花猫瞅着没人注意的时候,没少用它肉嘟嘟的脚掌教训大白。它似乎很喜欢欺负大白,或许是因为嫉妒大白分走了李丝言的喜爱,又或是它记起了大黄。它来到李家的时候,大黄已经是一只大狗了,在赢得李丝言宠爱之前,可没少被大黄当作肉球扒拉着玩。

土狗与黄牛的际遇不同,有时也令我唏嘘不已。

土狗最大或者说原始的用处是看家护院,而黄牛则是作为劳力帮助耕种。相比较之下,黄牛的地位总是比土狗更高更重要一些。

自从李家村的人不再种植水稻之后,黄牛就没有了用武之地,留给黄牛的后路只有一条,就是杀掉吃肉。这本也无可厚非,既然没有了用处,总不能白白养着。

当李家村的楼房开始多起来的时候,更加厚实的木门、铁门也多了起来。还有那种叫摄像头的东西,挂在大门上方,像一只永不闭上的眼睛。土狗看家护院的作用渐渐削弱,按理说也应该和黄牛一样,被淘汰被杀掉吃肉。

然而,不再看家护院的土狗,仿佛一夜之间顿悟了,摇身一变成了宠物。它们放弃了原本赖以生存的本领,放下身段用谄媚和奉承来换取饭食。让其他动物们都意外的是,它们居然还成功了。

也许黄牛也应该向土狗学习,把摇尾巴变成一种谄媚的本能,要学着土狗围着主人欢乐而疯狂的绕圈圈,学着土狗扑到主人身上求抱抱——就怕主人会被扑倒。

土狗的转型成功,说不清到底是土狗足够聪明且足够真诚打动了人类,还是人类本就热衷于被谄媚,哪怕向自己谄媚的只是一只土狗。

我不禁怀疑,土狗的谄媚本事并不是靠自己领悟出来的,而是在与人类长久的相处过程中,耳濡目染不断从人类身上学习来的。要说谄媚的本事,所有的生物,人类敢说第二,怕没有生物敢称第一。

人类不仅向同类谄媚,也向异类谄媚。人类不仅向亲近的、热爱的人谄媚,也会向敌对的、仇恨的人谄媚。人类可以为了各种各样的理由谄媚,名利富贵自不必说,交配更是最原始的冲动。要说人类不会谄媚的对象,我思来想去也只想到一种,那就是不如自己的人。

再看土狗的谄媚,哪一点不是与人类很像呢?人类有句骂人的话,说的是“狗眼看人低”,其实这句话与另一句骂人的话连在一起理解,就很容易明白了。这句话就是“狗仗人势”。

你要是农村待过,看过土狗打架,你就发现,土狗的主人要是站在边上想要劝架,那肯定是不会成功的,只会打得更凶。因为土狗发现主人在这里,就会觉得有恃无恐,气势瞬间就提了起来,向着对手冲了过去。

平时走在村里,要是遇见了土狗,大多数时候土狗都会绕开,不敢跟陌生人离得太近。可要是一个小孩,或是一个在村里抬不起头的人,土狗就不会绕着走。

要是经过谁家的门口,土狗很凶的冲出来,龇牙咧嘴,不停地吠叫,好像随时会冲过来咬人。这家人多少是不讲理的人,在村里也常常被人说闲话。这不是胡说,一个友善的家庭,文明讲理的主人,哪里会纵容自家的狗随便吠人呢?

孽徒,让为师省省心吧  镇压黑暗动乱,被校花召唤  无限升级系统之从蜘蛛开始进化  特种兵之从炊事员开始崛起  高考失利的我,只能成为神之眷属  儿子,你才念小学,怎么成首富了  修行之路,从收废品开始  离婚后,我一首歌火遍全国  舔狗四年,我不舔了校花急了?  快穿:神明为我剖心做骰子  穿书后我踹飞男主迎娶病娇反派  穿越之贵妃娘娘靠咸鱼赢了  亡国太子妃重生后每天都想造反  也许是酒厂的唯二真酒了  这二次元怎么是灵异画风  霍格沃茨的魔女  封神录  纨绔小侯爷  师尊你到底会不会武功  穿书后咸鱼被迫翻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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