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37章(第1页)

此时台上林岚正对容慕绾做着简单的介绍:“容慕绾小朋友学架子鼓两年半的时间,她爸爸妈妈说她从小就对敲击的东西感兴趣,后来也就着重培养,绾绾的老师对她的评价非常高,说她是不可多得的天才,大家可能也看了,就在前不久锦城电台举办的架子鼓比赛,容慕绾小朋友更是取得了总冠军的好成绩,现在,我们也别耽误时间,还是来看绾绾小朋友的表演吧!”

话音落下,会场内掌声响起。

容慕绾则直接坐在了架子鼓的凳子上,她将麦克风往下调到了适应自己的高度。

林岚再次开口:“我们绾绾小朋友,第一首演奏的歌曲是《superstar》大家欢迎!”

说完,退场。

整个舞台的灯光全部打在坐在架子鼓后边的小丫头身上。

音乐起。

那小鼓槌就在小丫头的手里帅气的转了起来。

她清冷着一张小脸,冷静肃穆,气场十足,时不时随着音乐的节奏轻点着头,这一刻,她哪里像一个五岁的孩子,明明很多大人都自愧不如!

随着鼓槌敲击在小鼓上,容慕绾的声音也出了口:“笑,就歌颂,一皱眉头就心痛,我没空理会我,只感受你的感受,你要往哪走,把我灵魂也带走,它为你着了魔,留着有什么用,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我只爱你youaremysuperstar......”

鼓槌被容慕绾舞的上下翻飞,嘴里调子也都卡在节拍上,虽然声音还显稚嫩,但这丝毫不影响她的发挥。

手、眼、脚、嘴、脑完美的配合,稍有失误满盘皆输。

但台上那个自信的小丫头,像是聚集了万丈光芒,整个人都在发着光,那么自信张扬,高傲洒脱,真的是又飒又酷。

一歌曲结束,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当真是别人家的孩子,怎么能这么优秀?

今晚,林心宜也过来了,她挨着沈乐萱坐在了前排的最边上。

自从她接手公司,每天不是在公司,就是在应酬,她把自己给忙的像个陀螺,但公司依旧不见起色。

虽然安歌他们待她还跟从前一样,但她骨子里已经开始觉得觉得自卑了。

今天若不是安歌邀请她,她可能都不会跟她联系,毕竟人家那么优秀,上赶巴结的人有的是,她根本不缺她这个穷朋友。

她看着台上那个光芒万丈的小丫头满脸的羡慕:“小绾绾好厉害啊!”

沈乐萱笑,“这都是别人家的孩子,人家小绾绾一周岁的时候,说话走路就什么都会了,我儿子一岁半走路还摇摇晃晃的。”

林心宜也道:“是啊,我女儿也是,被她姥姥给惯得没样,除了调皮捣蛋什么都不会。”

林谦见两个女人聊的热闹,也插了句话进来,“不要攀比,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闪光点,毕竟天才是少数,只要孩子健康快乐就好。”

齐盛忍不住笑,“我发现你最近感悟有点多啊!”

林谦道:“没办法,让我儿子给我磨的一点脾气没有了。”

齐盛转头看向身边的时九笙,目光缓缓下移落在她的小腹上,然后凑近她,“要不,我们也要个宝宝吧?”看小说,来小燕文学,关闭阅读模式,体验高速阅读!

苏格孟斯年  霍少的千亿暖妻  陆锦棠陆明月  秦风沈千凌  林梦绾楚墨渊  女帝陛下的星卡大师  神婿归来  薄情前夫请入局  江南曦夜北枭  战三少的限量宠爱  李阳唐初心  捡个小东西做老婆  陆锦棠陆明月  重生的开场白好特别  重生之顾太太超飒哒  开局和长公主谈恋爱  白颜欢顾之烨  苏格孟斯年  无尽城  以后你叫我三叔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投资之王

重生投资之王

苏寒重生在2008年,这个遍地是黄金的年代,动动手指,互联网,p2p,房地产,美女金钱似乎唾手可得,一不小心他就成了投资界大佬。...

银色王朝

银色王朝

你只看到是星光无限他却滚爬在黑白之间当欲望成为路边唾手可拾的风景他却站在那里重复着一句过了时的广告词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宽本作品首发于lvsexs文学网。友情广告新书狱界,书号19340,不一样的仙侠故事,绝对好看,穿马甲的猪兵贼之后沥血之作,请多支持!...

错嫁惊婚:景少追妻请排队

错嫁惊婚:景少追妻请排队

他是景家不受宠的私生子,传闻容颜尽毁,双腿残疾,不能人道,是草包一个。她是阮家赶出去的大小姐,传闻蛮横泼辣,水性杨花,未婚先孕,还是个劳改犯。一场商业联姻,两个劣迹斑斑的人走到一起,竟然有些臭味相投是怎么回事?婚后联手虐渣,共同抗敌,小日子简直不要太滋润。只是,那个外表冷漠的冰山老公,骨子里竟然是个纯情的傻白甜?阮千雅扶着酸痛的腰说,为什么传闻没有一样是真的?景亦泓揉着跪键盘的膝盖...

火影之无赖

火影之无赖

看了太多的主角带着剧情作弊器进入火影世界看了太多的火影同人主角有着写轮眼看了太多的主角父母双亡于是乎,本书诞生了。主角胆小怕死,只求活得滋润。主角没有写轮眼没白眼更没轮回眼。主角只有风属性的性质变化。穿越到这个世界前没有看过火影真是失败。所以,神啊,请给我一次回头的机会吧!其实是被宿友怂恿写出来的,泪目。...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