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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欢出拳时,脸上的微笑竟自然得可怕,就好像他真的在做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元瑾的胆儿彻底没了,此后,他对自己的兄长再无半点无礼的举动,起码当着元欢的面是温顺而听话的。
元欢让元瑾归还初新的“七月”时,只问了一句“最近是否捡到了什么古剑”,元瑾即刻会意,二话不,起身便去一家酒馆还剑。
一味的忍让不叫隐忍,而叫软弱,当元欢想通这个道理时,他谋划起了一盘二十年的大棋。
他满怀欣喜地等候着父母的相继离世,这样一来,他就成帘家人,拥有家中财富的支配权。这一很快来临了。他的养父将享乐视为至高之物,没日没夜地宴饮,沉醉在温柔乡中,死时皮包骨头,身上刮不出多余的肥肉,高瘦的躯干像极了竹子。
他母亲的眉总是皱着,没有病也要皱出病来,很快,这位苦命美人走向迟暮。送葬前,元欢发现他母亲的头发竟一根根脱落,悉数化作死灰。
他终究是大哭了一场,可那之后,他的微笑更加真切明丽,好像压在他胸口的大石被搬离,能够放肆自由地呼吸一般。
落子的时刻到了。
元诩竭力稳定着自己的双手,缓缓打开了檀木盒,木盒中果然是个人头,如他所料,所以他没有惊叫,可他身旁的宦官已倒吸了一口凉气,用手捂住嘴,防止翻滚胃部的进一步反应。
此人没有长胡须,脸孔很白。元诩只见过新任禁军统领一面,相貌记得有些模糊,此刻这颗人头越看越像他,元诩的面色也越来越难看。
“诩儿,爱吃这菜吗?”胡太后显然知道檀木盒中摆着什么,看也不看就问道。
“爱吃,爱吃……”元诩唯唯诺诺道。
“那赶紧动筷子吧。”
元诩忍住呕吐的欲望,缓慢地拿起了筷子。大殿中坐满了宾客,他们根本没有被刚才“着火”的呼喊长期搅扰,短暂的慌乱后就停息了骚动,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攀谈和对饮。太后和子在什么,做什么,他们似乎根本不关心,就好像无论谁掌权,都和他们无关。他们只需要稳稳地保住官位,领取源源不断的俸禄,即使塌下来又何妨。
元诩头一次觉得,自己是孤立无援的,世间除了他自己,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和他的感受。他几乎崩溃,几乎要泪如雨下,几乎要祈求他的母亲,自己愿意做个长不大的孩子,做个快乐的傀儡,可在此时,却有一只手了他的筷子。
元欢。
“这么好的菜,太后或许也该尝尝。”元欢微笑地看着太后,用另一只手拍了拍檀木盒的边沿。
“朕不爱吃……”看到盒中人头的一刻,胡太后脸上的得意凝固了。
这张脸她很熟悉,虽然剃光了胡须,全无人色,可毕竟与她耳鬓厮磨的时日已久,一眼就足以认出,盒中人头正是面首李神轨的。
“太后可还喜欢这道菜?”元欢躬身行礼道。
胡太后满脸愠色,想发作,却又不好意思当着满朝文武的面责骂元欢,失了国母的仪态,只好强颜笑道:“元欢,这道菜是你命人制作的吗?”
元欢点头,还补充道:“臣弟知道太后一定会喜欢的。”
“喜欢,喜欢得不得了。”
如果有人见到太后此刻的表情,他一定会笑出声。元欢和元诩虽没有恣意观赏太后滑稽的神态,却也暗暗窃喜,因为他们赢下邻一阵。
这场宴席的风浪刚刚掀起,他们的气势已高过了太后。
气势就是这么一种神奇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在战争中却不可或缺。曹刿论战时“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正是形容气势的重要。
毕竟战争是让人拼命的,而人是最惜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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