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雁文学WwW.DaYanwenXue.CoM)
说起来,这一间紫罗兰之梦已经在上祖安开了快一年了。
作为秩序与混乱的分割线,上祖安这种地方鱼龙混杂,所以紫罗兰之梦的顾客什么样子的都有。
曾经有些不开眼的混混试图在这里搞事情,但是无一例外都被收拾得不成人形,神秘莫测的老板罗德也就踩着这些混混的尸体,成为了上祖安的一号了不起的人物。
别误会,祖安的混混可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那些战五渣,由于某些限制,祖安最高的爵位不过是男爵,而他们的手下的绝大部分人员都被称之为混混——其中不仅有地痞,还包括生化人打手,各种炼金技师,不得志的发明家,乃至于某些大名鼎鼎的英雄。
比如艾克——这位时间刺客的身份,说到底也不过是一个混混头。
而由于罗德的光辉战绩,紫罗兰之梦很快变成了一个重要的情报站,一个能够安全地交换情报的地方。
罗德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而这也就意味着紫罗兰之梦有一个有实力的家伙罩着,这种绝对安全的公共场所在祖安可不多见!
而罗德也就利用了这一点,赚取大笔大笔的金币。
整个上祖安,能把成本不超过五个铜海克斯(官方一百铜海克斯才能换到一枚银海克斯)的麦酒,光明正大地标价为一个金海克斯的,只此一家。
……………………
藏虎坐在紫罗兰之梦的单间里,点了一杯火焰龙舌兰。
很快的,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服务员将这杯售价二十金海克斯的酒端到了藏虎面前的桌子上,然后直接转身离去,并关上了门。
藏虎完全没有喝酒的兴趣,他无意识地抚摸着腰间的短刀,静静的思考着。
对于自己首领的意思,藏虎是略微知道一些的——那个关于沃里克的计划不仅仅涉及到祖安,还涉及到了诺克萨斯、德玛西亚,以及藏虎的家乡——艾欧尼亚。
只不过关于辛吉德的承诺,藏虎本身其实并不看好。
只要干掉沃里克,诺克萨斯就不再图谋艾欧尼亚?
开什么玩笑!
藏虎不明白,首领怎么敢确认辛吉德在得到了沃里克的遗产之后,会促成诺克萨斯的政策变更,将矛头对准德玛西亚呢?
即使身为艾欧尼亚人,藏虎也很清楚,德玛西亚可是一块难啃的骨头!
这些事毕竟涉及到了高层的利益交换,藏虎很多时候判断不过是凭着直觉——绝大多数时候,对于武田大人的判断藏虎还是相信的。
所以现在,藏虎的任务就是接触一位鼎鼎大名的暗杀专家。
想到了这位暗杀界的的大师,藏虎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
“呵呵哈哈哈,小伙子,你在恐惧吗?”
伴随着一阵充满了诱惑力的笑声,一个紫色的倩影出现在了藏虎的面前。
玲珑有致的身体,紧贴着身躯的皮甲,妖媚的面容,淡紫色的皮肤——还有一双尖锐而俏皮的虎牙,这正是藏虎等待的目标,寡妇制造者伊芙琳。
伊芙琳出现的时候,双眼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似笑非笑地扫过了藏虎的要害之处。
这种莫名的目光让藏虎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他自己也说不清此时的感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位寡妇制造者让自己很紧张。
明明自己穿着裤子,但是要害之处却一阵发凉……
这种不安,就像是刚刚跟着首领来到祖安的时候一样。
藏虎感觉到自己的汗水似乎在向下流——此刻,藏虎已经意识到了,这样会直接导致自己在谈判之中落入绝对的下风。
怎么办?
藏虎急中生智,直接举起了桌子上的酒杯。
然后一整杯火焰龙舌兰直接被藏虎灌了进去。
酒精麻痹了藏虎的部分感知,现在看起来伊芙琳没有那么可怕了。
而看着努力眨着眼睛的藏虎,伊芙琳微微眯起了眼睛,露出了笑意。
神级打印机系统 在清朝考科举 绝品凶兵西门青 穿越之侯门公子 听说你想杀我[穿书炮灰] 东方暝血奇谭 末世之葭偶天成 本宫超凶 狼子野心 荏苒喜欢你 怎么可能不爱你 他夏了冬天 三国之北境之王 诱夫三十六计 娇宠小兽妃:冷血暴君,你好坏! 寻道者自地球来 位面键盘 华娱之奇葩人生 农女倾城 前任遍仙界
苏寒重生在2008年,这个遍地是黄金的年代,动动手指,互联网,p2p,房地产,美女金钱似乎唾手可得,一不小心他就成了投资界大佬。...
...
你只看到是星光无限他却滚爬在黑白之间当欲望成为路边唾手可拾的风景他却站在那里重复着一句过了时的广告词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宽本作品首发于lvsexs文学网。友情广告新书狱界,书号19340,不一样的仙侠故事,绝对好看,穿马甲的猪兵贼之后沥血之作,请多支持!...
他是景家不受宠的私生子,传闻容颜尽毁,双腿残疾,不能人道,是草包一个。她是阮家赶出去的大小姐,传闻蛮横泼辣,水性杨花,未婚先孕,还是个劳改犯。一场商业联姻,两个劣迹斑斑的人走到一起,竟然有些臭味相投是怎么回事?婚后联手虐渣,共同抗敌,小日子简直不要太滋润。只是,那个外表冷漠的冰山老公,骨子里竟然是个纯情的傻白甜?阮千雅扶着酸痛的腰说,为什么传闻没有一样是真的?景亦泓揉着跪键盘的膝盖...
看了太多的主角带着剧情作弊器进入火影世界看了太多的火影同人主角有着写轮眼看了太多的主角父母双亡于是乎,本书诞生了。主角胆小怕死,只求活得滋润。主角没有写轮眼没白眼更没轮回眼。主角只有风属性的性质变化。穿越到这个世界前没有看过火影真是失败。所以,神啊,请给我一次回头的机会吧!其实是被宿友怂恿写出来的,泪目。...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