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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歉意一笑,“我表妹在这里读书,暑假要留校。我待会还要过去给她送点东西,就不去了。”
既然她这么说了,沈檀也不会勉强:“行,那有时间再聚。看你最近状态不错,这本也快画完了吧?”
“嗯,大概暑假就能完结了。”
《灯笙》完结后的半年,余笙开始连载小说《我听见了》的同名漫画。
因为小说本身具备完整的故事情节,她只需在画工和情节排版上多下功夫就行。再加上小说原著作者是来斐然,两人时常就漫画细节较真,最终呈现出来的内容必然是能够完全折服读者。
《我听见了》的连载,算是在两本大制作原创后的一个缓冲期。
到底是爱徒,沈檀丝毫不吝啬鼓舞:“接着努力,画得开心最重要。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开口,趁我还没退休哈。”
余笙被这副说辞逗到,笑着应了声“好”,待沈檀离去后才开始联系章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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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天气已经有了炎热的征兆,接近正午的阳光落在身上十分滚烫,就连偶尔袭来的江风也裹着热意。
校园的道路上,余笙穿着一条黑色连衣裙,还特地配了她唯一一双高跟鞋。连衣裙的翻领和纽扣都做了特殊设计,是典型的小香风类型。
这是她衣柜中唯一能拿得出手参加正经场合的衣服,至少她现在非常庆幸。不然方才的大合照,她要是像平常一样短袖短裤的处在最中间,还不知道能社死到什么程度。
但是——
不知道第几次停下来去看自己的脚后跟,本就白皙的肌肤此刻已经磨出了明显的红,隐隐刺痛。
“哎。”余笙有些懊恼地叹了口气。
怪她,挑衣服的时候只记得沈檀交代的,出席校庆时要穿的正式点,完全忘了自己还有运输食物这一项体力活。
虽然鞋跟不高,只是三四厘米的粗跟,但对于平时不怎么穿高跟鞋的余笙来说,除了不舒服就是不自在。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她停车的地方离宿舍区并不远,没走几分钟就看到等在岔路口的章思琦。
小姑娘身上穿着睡衣,一看就是接到电话之后匆忙下来接她的。她正四处张望着,扭头看到她立马招了招手:“姐!”
眯眼的功夫,那身影已经朝自己跑了过来,从善如流地从她手中接过水果,惊讶:“这么多东西?”
负重减少,余笙腾出手撩了下头发。闷出的薄汗被风一吹,稍稍凉快:“是吧,我妈装得很爽,苦得是我。”
夏天的江风一阵一阵的,吹起女人落在肩前的长发,将那张精致小巧的脸蛋完全露了出来。
阳光下,女人缀着细闪眼影的眼睛好似在发光,搭上微扬的红唇,美得章思琦忍不住喟叹一声:“姐,你今天好漂亮啊。”
余笙挑眉,魅力十足:“我平时难道不好看吗?”
章思琦一秒也没犹豫:“好看啊,只是你今天这身衣服特别适合你,像那种……那种富贵人家的大小姐!虽然你本身就是,但这身真的显得气质特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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