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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小说主要写男女主如何在原主这个恶毒女配不断作死中,一步步走在一起,鲜少写生活日常的。但穿越这些时日,她多少看出来刘辰煜就是个除了工作,其他家务活一概不沾手的人。
他这不沾手不是因为家里不需要他做这些,而是在他看来男人只要做好外面的事就可以,家里头的事都是女人的事。
说白了除了上班挣钱这点外,刘辰煜就是个大巨婴,在家只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在了解到这点后,古世缨不由想,比起嫁给这么个一辈子要人伺候的男人,也许原主不得善终的结局并不是最惨的。
这个家自打刘辰锋两兄弟被分去分场,已经算分家,当初分开的时候说得很清楚,刘辰锋两家每个月固定给钱,刘氏两夫妻跟刘辰煜过活,也即刘辰煜这日子要怎么过,其实跟李氏两妯娌关系不大。
吴氏跟古世缨这样说,当真是掏心掏肺。
虽然这话是对原主说的,但既然她成了原主,那就是对她说。
人家真心实意待她,古世缨自然真心感谢,“谢谢二嫂愿意跟我说这些。”
“以前我一直觉得,既然这亲事是我妈临终前替我订下的,不嫁给他,便是辜负我妈的心意。最近我才想明白,我妈当初替我订这门亲事,无非是希望在她不能当我依靠的时候,有个不嫌弃我孤儿身份的公婆,其目的无疑是我的幸福。”
“辰煜哥哥不愿意娶我,我若再坚持,就辜负了我妈的初衷。”
“所以我不再固执嫁他。”
对李氏两人,古世缨觉得用这样的说辞,更有说服力。
“至于跟三哥的事,我其实是看中了他军人的身份。”
军人每年休假的时间有限,跟他结婚,只要他不在家,她跟过独身生活没两样。
当然,这些天相处下来,她觉得嫁给刘辰烨,除了以上这个好处外,这男人他还特别会疼人。才一个月时间没到,她就有些习惯这男人在细微处对她的关心。
这段她仓促而结的婚,到目前为止,比她预想的要好。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一:感谢巨婴的不娶之恩!
小四:我不是巨婴,我只是大男子主义了一些。
一一:那还不如巨婴呢,至少巨婴不会大男人那样自以为是。
看到有亲说既然女主不喜欢被人管,为什么要这么着急结婚?
我先前还写到女主对这个时代不熟悉,不结婚她就得从刘家搬出去,她担心自己短时间内应付不来这个时代的人和事,才想着嫁给男主,得以继续留在刘家。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这章最后面写到的这个了。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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