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帝铭,五大军团的总指挥,阴阳店铺四兄弟,陈无夜,天下七老,必须处死!魂飞魄散不得超生!其余战犯,万魔坑将采取十一抽杀令,做为对他们的警告!”
“中土所有土地,都将是万魔坑的属地!西方世界,大海,以及全球岛屿,都将成为万魔坑领地!活人拥有居住权,却没有开发权!”
“交出战犯冥男,郑克秀等人,并且公开处死!其属地亦归属于万魔坑!”
“为维持万魔坑死人数量,中土活人一旦超过三十岁,必须要进行安乐死,化作阴魂成为死人!”
“活人种植和养殖区域将会进行限定!除了必要的生存粮食之外,不得有半点粮食留存,一律焚毁!”
“活人要代替死者开采魂石!并且全部上交!”
“……”
尸之祖说一句,重华先生的眉头就紧皱一次。直到尸之祖说完,他才淡淡的说道:“老朋友,你明知道中土是不可能签署这样的条约。”
尸之祖不耐烦的说道:“那就打下去!八达岭已经到了强弩之末!我巨人兵团只要再一个冲锋,镇北和决死两个军团就会全部崩溃!”
“相信我,到时候我会让活人一个不留!甚至连万魔坑的人类城都会被我剿灭!”
双方的气氛立刻变得僵硬了起来,重华先生眯着眼,尸之祖则冷冷的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重华先生才慢慢的说道:“这是第三次生死之战了,按理来说,我们时代已经过去,我们的使命也已经完成。”
“我们虞都能从几千年前流传到现在,其实跟现代活人没什么关系了。按理来说,我不该插手第三次生死之战的事情。”
“可是老朋友,你我毕竟是几千年前的老对手,我若不出面,谁能挡得住你?”
尸之祖冷冷的打断了他的话:“就算你出面,也一样挡不住我!你以为融合了姚重生,就能是我的对手吗?”
重华先生笑道:“有些事情,不试试的话你怎么知道?不如我们打个赌?”
“这里左右无人,方圆几百里都不见人烟。你我放开手脚打一架,我赢了,万魔坑无条件接受停战。”
“你若赢了,我再不会插手这个时代的事,如何?”
尸之祖眯着眼睛仔细看了重华先生一眼,然后咧嘴一笑,说:“我会把你活活打死的。”
重华先生哈哈大笑:“如果真的被你打死,那反而更好了。大虞王朝没了,我活着其实也没多大意思。”
“再说了,几千年前,我把你镇压在炼妖塔里,你似乎一直都不是很服气。”
他随手一点,一连串的符文喷涌而出,在半空中形成了一道类似书籍的样子。无数的太古符文在其中穿梭来去,不断变换,看的人眼花缭乱。
尸之祖眼睛一亮,说:“你参悟透了文典?好,很好!这样斗起来才有意思!”
他摇身一晃,顿时阴风四起,周围的温度急速下降,就连空气中的水分都凝结成了地上的白霜。
重华先生神色凝重,伸手一指,喝道:“火起!”
只听咔嚓嚓的声音不绝于耳,大地在颤抖,岩石在坠落,地面上的裂纹不断出现,每一道裂纹之中,都吞吐着赤红色的地火!
尸之祖哈哈大笑:“有意思,有意思!看看到底是你的火焰厉害,还是我的冰霜厉害!”
他伸手在天上一指,一朵乌云急速下降,盘旋着朝地面上直接压来。乌云尚未扑面,漫天雪花就已经纷纷扬扬的落下,想要把地面上的火焰全都压灭。
我不想五五开 我的小妈是首富 极品医圣 阴阳异闻录 随机惩罚一名幸运观众 血海武尊 商梯 都市之充钱无敌 双世宠妃,误惹妖孽邪王 逆天宝宝:凤尊爹爹,宠上天! 最强小少爷 天刑纪 神医佳婿 娱商大亨:星途红尘 透视邪医在山村 顾少,你老婆又带娃跑了 天价闪婚:顾少花式宠妻 八零甜妻萌宝宝 最佳女婿 非宠不可:傲娇医妻别反抗
苏寒重生在2008年,这个遍地是黄金的年代,动动手指,互联网,p2p,房地产,美女金钱似乎唾手可得,一不小心他就成了投资界大佬。...
...
你只看到是星光无限他却滚爬在黑白之间当欲望成为路边唾手可拾的风景他却站在那里重复着一句过了时的广告词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宽本作品首发于lvsexs文学网。友情广告新书狱界,书号19340,不一样的仙侠故事,绝对好看,穿马甲的猪兵贼之后沥血之作,请多支持!...
他是景家不受宠的私生子,传闻容颜尽毁,双腿残疾,不能人道,是草包一个。她是阮家赶出去的大小姐,传闻蛮横泼辣,水性杨花,未婚先孕,还是个劳改犯。一场商业联姻,两个劣迹斑斑的人走到一起,竟然有些臭味相投是怎么回事?婚后联手虐渣,共同抗敌,小日子简直不要太滋润。只是,那个外表冷漠的冰山老公,骨子里竟然是个纯情的傻白甜?阮千雅扶着酸痛的腰说,为什么传闻没有一样是真的?景亦泓揉着跪键盘的膝盖...
看了太多的主角带着剧情作弊器进入火影世界看了太多的火影同人主角有着写轮眼看了太多的主角父母双亡于是乎,本书诞生了。主角胆小怕死,只求活得滋润。主角没有写轮眼没白眼更没轮回眼。主角只有风属性的性质变化。穿越到这个世界前没有看过火影真是失败。所以,神啊,请给我一次回头的机会吧!其实是被宿友怂恿写出来的,泪目。...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