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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瞥了她一眼不高兴:“当初在四川,你叫了我好几天的叔叔。我一个十八岁的正值青春的大小伙,被人叫叔叔……”
“这不是一直说解放军叔叔吗,我要叫你哥哥才叫奇怪呢。而且……你比我大六岁。”
委屈。
“嫌弃我老,我还没到三十呢,就算到三十了又怎么?”秦歌瞥了她一眼。
“好好好,男人三十一枝花。”余笙用食指拨了拨他的耳垂,吹了口气安抚他。
“再老,也能让你爽上天。”男人轻笑。
余笙气得拍了他:“臭流氓!”
“行行行,我的姑奶奶说什么就是什么。”
余笙借着阳光看着窗台边正给自己剥糖纸的秦歌,双手撑起自己的脑袋。
他穿着衬衫,这是余笙第一次看他除军装和t恤以外的衣服。
忽然她就想起了秦歌穿黑衣服接近自己的那一阵子。
“话说……你那几次叫我离开西遥,是害怕什么?”
这么久了,余笙才有空去询问他那些事,或者是因为远离了西遥吧。
“你的左叔叔是毒贩老婆的姘头,西遥那个地方也不安全。自从你过来西遥的那一天我就一直在关注你。我不想你卷入来。”
“哦。我还记起来一件事,到底是谁射击的我?”
秦歌抬眸看了她一眼,摇摇头:“那天太混乱了,谁也不知道是谁。”
“哎。还好我命大。”
男人走到她面前半弯腰将她抱在怀里,动作十足怜惜。
“余笙……我失去一个挚友,我不能再失去你了。”
余笙愣了愣,仰头朝他笑:“一定的。”
哪会那么容易死呢,她还要珍惜他五六十年呢。他和自己会一直在一起,生儿育女,一起度假一起除敌。当他们的神雕侠侣。
作者有话要说: 秦烟是我一本想了很久的幻言脑洞里的女主。但我之前决定三年内不碰娱乐圈题材。现在允许我悲伤。
第44章
去见过了秦歌的朋友和爷爷奶奶。
走在大院里,余笙的心十分轻盈,有点飘飘然。
她一手被秦歌牵着,走在花坛边,踏过秦歌幼年的每一步。
初秋在北京来得比较早,地上有落叶垂下。
男人的小白鞋踩在树叶上咯吱咯吱作响。
余笙看着穿得跟十七八岁少年的人,心想这男人还真是,不就是说了他比自己年纪大六岁吗。
六岁,大吗,也不是很大。
“到了。”男人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处小洋房。
余笙看过去。
那就是昭雪父母所住的地方。
男人拎着她一起走到了那座小洋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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