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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炸鸡店的利润分配问题,苏长河其实没有多考虑,他一直按照之前的打算,准备将炸鸡店的利润并入前进大队厂子的总利润后再按照人口及户数分配。
但队里的人不同意。
他们觉得这样分配,就是队里人占苏长河的便宜,养殖和加工厂,他们已经厚着脸皮拿分红了,勉强还能说一句这是因为厂子在队里,队里人有帮忙,可是,炸鸡店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炸鸡店从始至终都是苏长河一个人搞起来的,淮宁县离京城这么远,他们甚至连搭把手都没有,店里的吃食的秘方都是长河的。
就算长河从队里叫了几个人去京城,马老太太、马向华、白红梅本来就是他们自家人,马萍萍和马彩霞两个闺女比别人强在哪里?
长河要是真想在京城招人,就凭给她们的工资,什么人招不到?带她们去京城,那是照顾队里的年轻人,又让她们涨了见识,又教她们做那什么吃的喝的,还给她们发工资,这样的好事,难道还能不要脸地说,是他们帮长河忙?
可别扯了。
所以,炸鸡店的钱他们坚决不能要,要了他们成什么人了?
苏长河说,那不行,炸鸡店又不是他一个人的,本来就是以队里的名义开的,谁说队里没出力?启动资金用的还是厂里公账上的钱,炸鸡店本来就属于厂里的产业。
队里人就是不答应,说,不行,那也不能要!
要真的分清楚,队里的厂子还不是长河你搞的,不就用用厂里的钱吗?用用咋了,他们没意见!
反正他们不要,就算你给也不要!
苏长河没想到大家在这件事上态度坚决,竟然连多分钱都不要了。可是他也不能占他们这个便宜啊,他们不要,他还就坚持要分。
电话两方跟吵架似的,把办公室让出来的辅导员听着动静都差点敲门了,最后,两方各退一步,分红还是有分红,不过不按之前的分法。
队里人说,“你家至少得拿一半,剩下才算我们的。”
还有人说,“卫阳毕竟跟长河不是一个姓,他也是我们队里的人,也应该再给他分一份!”
其实还是找理由给苏家再多分一份。
苏长河就拍板道:“就这样吧,卫阳别管姓啥,那也是我们家人,我们家拿一半,剩下的并入厂子的总利润,年底大家再一起分红。”
行吧,大家勉勉强强接受了。
这样一算,要是把炸鸡店看成一个股份制公司,苏长河他们家手握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可以说是独掌大权了。
前进大队的人吵完炸鸡店利润分配的事,又一副“你说咋办就咋办”的做派,一点儿不担心厂子的钱被苏长河挥霍了,还说:“你是我们厂长,你做主就成,咱们队里的董事会都赞同你拿主意。”
搞的苏长河压力山大,不带着大家挣钱,心里都过意不去。
前进大队的人挂了电话,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苏长河说了啥,“买……房子?”
长河说的是队里在京城买个房子?
这意思是不是以后他们生产队在京城也有自己的地盘了?那可是首都啊!
我的天,简直跟做梦一样。
他们前进大队,一个乡下小地方,竟然有一天蹦到首都去了!
自古以来,买房置地都是华国人刻在血脉里的基因,好似置办下产业,才算对某个地方有了归属感。
而现在,对遥远的首都,大家心里涌现出一股强烈的期盼,未来的某一日,他们是不是也能去首都看一看?
花婶激动道:“那可是主席在的地方……”
一句话说得队里的老头老太太们脸色都涨红了。
马老爷子敲了敲烟袋锅子,面上一本正经,心里却在想:我都一把年纪了,大队长的位子也该让老大干了。
至于不当大队长之后……他们家那么多人都在首都,他也该去瞧瞧吧?
合情合理,绝对合情合理。
因着对首都的期盼,大家对推广养殖更没意见了,他们又不靠养殖场吃饭,反正都教过他们公社好几个生产队,也不差京城那边一个两个。
还有人想起来苏长河走之前说过的话,说道:“应该问问长河,咱那分厂啥时候开?都教了人家养鸡,干脆直接在京城开个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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