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负责唱诗班的辛尔修女,她是位身材微胖但歌喉绝美的中年女性。
负责保卫雪之庭安全的鸦椿修女,她是位技艺超群的东方武者,也偶尔传授修女们强身健体的本事。
剩下一位负责祈祷和祭祀的修女,名字叫伊德莎。
据说她只在祭典上出现。
祷告结束后,负责唱诗班的辛尔修女找到安娜,真挚地对她说:“你有一副被神亲吻过的嗓音,请你一定要加入我们唱诗班!”
“您是开玩笑吗……”
吹笛人眉毛一挑,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安娜的音乐天赋。她唱歌最多不跑调,要说有“一副被神亲吻过的嗓音”,除非那个“神”是他本人,否则绝无可能。
“我觉得我比她更适合唱诗班。”吹笛人略有些自得地说。
安娜生气地看着他。
“你?”辛尔夫人看着吹笛人摇头,“不行,你声音太低了。而且没有投入感情。听听安娜的歌吧,她淳朴如未打磨的玉石,一开口就能惊动穹顶之上的天父……”
安娜都被她夸得不知自己姓甚名谁了,当即答应加入唱诗班。
“安娜……”吹笛人只能陪着她参加了唱诗班的练习。
她和几十个小修女站在一起,一起开腔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一定是你没穿我们的修女服。”辛尔夫人摸着双下巴道。
她给安娜找了件合身的修女服换上,然后让她再一次加入练习。这次,她表现得融洽多了。あ七^八中文ヤ~⑧~1~ωωω.78z*w.còм
吹笛人也很喜欢看她穿修女服。
如果能亲手把那身修女服脱下来当然更好。
他还是慎重地提醒道:“……安娜,你没忘记我们是暂住在这里,不是要在这儿苦修一辈子吧?”
刚结束唱诗班练习的安娜怔了怔。
她把诗篇放进怀里,紧紧抱着,踌躇道:“雷奥哈德……有件事我想告诉你。”
吹笛人心里一沉。
“什么?”他觉得有点不妙。
“我觉得……我……”安娜似乎在整理措辞,她说话结结巴巴的,“我很喜欢雪,也很喜欢这样漂亮的庭院。这里都是和我说得上话的女性,我觉得很舒适。跟大家一起唱歌,非常快乐……劳动也是……该怎么说呢……”
她越是犹豫迟疑,吹笛人就越发心情沉重。
“说吧。没关系的。”他将指甲扎进掌心。
“我想留在雪之庭。”安娜用力低着头,肩膀微微颤抖,看起来几乎要哭出来了,“对不起……”
吹笛人觉得外面的暴风雪似乎吹进了春天的庭院。
他周身被彻骨的寒意包围。
出于安全考虑,他希望安娜留在自己身边。
但是他的前路未知,平和宁静的雪之庭显然比凶险的圣地要安全。
最重要的是,安娜喜欢这里。
喜欢唱诗,喜欢祷告,喜欢早起早睡,作息规律的生活,也喜欢跟女生们一起劳动和学习。
如果安娜喜欢,他就没有权力去挽留。
“安娜要留在这里也可以……”就在他想说点什么的时候,安娜的笑声突兀地打破了僵硬的气氛。
她忍笑忍到眼泪都出来了。
“笨蛋!雷奥哈德居然不挽留我!真是笨蛋!”
她说话磕磕绊绊是因为不擅长说谎。
低着头是怕被他看见偷笑。
炸了老爸公司[娱乐圈] 朝臣 文化入侵火影 幸来与‘女’磨磨头[鬼灭] 女装后,我和无惨传了绯闻 挖宝全世界 变成地狱天灾 渣男都跪着叫我爸爸(快穿) [综]我只想赚钱糊口 团宠反派三岁半 修炼五千年 无敌从女娲宫进香开始 氪命学院 反派们的小仙女[穿书] 诸天融合我为王 我真的不想当医生了 DNF遇上哈利波特 我,上门女婿 亲爱的热爱的之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善良的她
世间万物,皆有灵性。得万物灵性认可者,便可获得强大的力量。一国之君,化民心为力,得民心方得天下古圣先贤,化学识为力,自成天地资藉豪富,化金银为力,财可通神。万物在少年耳边低语,沿着万物的声音,他披上月光向东而行,寻找赋予万物灵性的神明向西而行,抵抗将会把世界化为原始的黑暗。...
南明冥帝遭遇暗算重生于同名同性的方天身上,但谁知道方天居然是出名的废物赘婿。从此,方天一改之前废物模样,张狂至极,无人敢惹。...
虽出生于中医世家,她却不学无术专爱研究看相蛊术,一朝重生,她竟成为了一个无脸怪?爹不亲,娘不爱,弟弟妹妹以她的长相为耻,却以欺负她为乐,可是她一向不是逆来顺受吗,怪了个哉,她什么时候学会了奇门怪术?相术吓人,蛊术吊打,好可怕哦!从此,她变成了一个横行霸道,走在村里人人都让道的怪物村霸。谁想到怪物也有被缠上的一天?某男我是个病秧子,你就是上天派给我的救星,所以嫁给我吧!她滚犊子,哪有病秧子...
作者火火小流氓的经典小说修真流氓在都市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修真流氓在都市刚被房东丢出门的他却又不幸在公交司机大哥的飙车下摔下悬崖一命呜呼。可是,这一场意外竟然成为他人生的转折点。天地奇体,绝世天才。...
简介古星魂穿越来到了一个由数千个位面交错纵横连接而成的大千世界之中。一场意外,他邂逅了一位美女大帝并发生了关系。一夜过后不曾想对方却一走了之。为了寻找她。古星魂踏上了漫长的修行之路。在一次生死危机中觉醒了掠夺气运系统。从此踏上了收割一个又一个气运之子的魔王之路。转眼间二十年过去了。直到有一天遇见了身为气运之女的女儿...
作者照南的经典小说终极死神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绝对不是世界上最厉害的能力者,但无疑是最烦人的叶枫,他因一场基因改造,获得了近乎不死的体质。不知怎么的,叶枫除了靠杀人赚钱外,还成为了世界上最受欢的hero?之一,他被称为嘴贱的佣兵,被称为无法干掉的不死之人,被称为死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