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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尔,你去哪了啊?你知不知道罗格姆跑出去找你了?”
叶珍珍就这么说着,立马往丹尼尔跟前跑去。
“真是,你说你怎么就这么让人担心,都不怕被人贩子拐卖的吗?这么晚才回来,也不告诉我们一声!太不懂事了!”
什么人贩子?
什么拐卖?
丹尼尔听不懂,他听得懂的唯一一个词语,那就是‘担心!’他只觉得这两个字,简简单单的,却像一阵暖流划过了他的心尖。
担心吗?
珍珍,竟然会担心他?
“珍珍。”
丹尼尔伸手抱住叶珍珍,立刻说道:“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啊,啥……”
叶珍珍微微一愣,下一秒,她推开他,连忙说道:“咳咳,你别误会了,我只是看天色晚了,外面黑的就像深山老林一样,我怕有黑山老妖把你抓走。我,我才没有担心你!”
搞什么啊!?
为毛线这些兽人,一言不合就喜欢抱抱?
不知道,会让宝宝羞涩的嘛~
毕竟她叶珍珍在现代,可是一枚初恋都在的乖宝宝。
闻言,丹尼尔沉默了。
沉默了一会儿,他上前一步,又抱住了叶珍珍。
他的声音低低的,哑哑的,透着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珍珍,从来没有人这么担心我。”
他们狼族都是放养着长大,每次部落到了需要决选出狼王的时候,都是在同类里面进行厮杀。骨肉相残,手足相残,这些情景在狼族部落,根本见怪不怪。因为,在狼族部落立的规矩中,唯有强者,才能赢得生存的权力,以及成为狼王的资格。
狼是生灵中的强者,狼王,必须是强者中的强者。
凶残、坚忍、无情、这是狼王的代名词。
狼王没有朋友,没有家人,受了伤,就自我舔舐,累了,就咬牙撑着,它生来就是孤独的。
修长的手指紧紧禁锢在盈盈一握的腰间上,叶珍珍被丹尼尔这么一搂一抱,她的身躯与他贴得很近,可是她却深深的感受到了一抹寒冷往她身上传来。
丹尼尔身上并没有罗格姆那么火热,那么温暖,在他身上有着的只是一股寒冷,仅此一秒,就让人仿佛深处北风肆虐的隆冬。
“丹尼尔,你能不能先放开我?”叶珍珍有些不习惯,丹尼尔却是声音低低,一字一顿地道:“珍珍,让我抱抱你好吗?”
“好……好吧。”叶珍珍发誓,她想拒绝的。可是感受着丹尼尔的体温,以及他似乎有些怪异的情绪,有的话,叶珍珍无论如何也开不了口了。
为什么,她觉得丹尼尔身上,好像有很多故事似的?
“你刚才去哪了?”
过了好一会儿,叶珍珍才开口问道。
丹尼尔低头看她,一张俊脸有些冷冷的,狭长的眉眼一弯,又多了几分温情,“帮你去找吃的了,你不是说,你不是我们这里的兽人吗,我不知道我们这里的食物你吃起来习不习惯,所以我就怕你饿肚子。”
“啊!”叶珍珍没料到丹尼尔不见的原因竟是这样,一时不免有些呆愣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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