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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冯端用力一抱拳,大声的应了一声,就带人去忙碌起来。以前在梁师都手下,可没少受狼族的气,如今正是报复的时候。
近千头饿狼坐骑,被杀掉放到了牛背上,这种猛兽可是士卒最喜欢的,不说猛兽肉能增加气血煞气,增加体质,据说还有增加某一项能力的效果。在人族之中,虎狼的肉,是最受欢迎的。
要应付如狼似虎的人,就得多吃虎狼之肉,这是一个传闻,但许多人对此深信不疑。只不过普通人根本吃不到。
这些作为坐骑的饿狼,比起普通的狼更加高大,只比战马略低,牙齿长而利,两眼通红,爪子锋利。一般情况,一个骑着战马的士卒,绝对打不过一个狼骑。狼骑在狼族之中,也只有斥候和最精锐的狼卫才有。其他的狼族,骑的是草原独有的烈马。
红眼马,这是狼族特有的战马,性子烈,急行如风,据说有狼的血统。
草原之上,只要不怕野狼,夜行其实非常方便,宽阔的大地,任由坐骑前进。队伍之中,不说有向导,就是秦穆,也能根据星星,找到方向。
八月份的夜风,吹着很舒服,虽然草原上的风大了一点,不过对于坐在三角牛上的人来说,并没有影响。这就是底盘重的好处。
汇聚了后面的人手,肆无忌惮的开始烤起了狼肉,还有草原上特有的大鼠。没错!人族称草原的土拨鼠为草原大鼠,因为它大。
这种家伙,在草原上非常多,也是狼族最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还有就是野兔!因为狼族众多,草原上的野兽被他们杀了许多,反而是繁殖快的大鼠和野兔,杀之不尽!也是他们最喜欢的猎物。
放牧的时候,带着坐骑寻找大鼠和野兔,也是狼族一天最重要的工作。
油脂在火堆上滋滋作响,让篝火爆起一团团火焰,火堆上的狼肉散发着香气,士卒拿起匕首,在狼肉上一划,随后小心翼翼的放了一点盐上去。
远征的时候,能吃到一顿美美的肉食,这是非常愉快的事情,所有人都喜笑颜开,那怕知道即将有大战发生。
零伤亡杀了一千狼骑,带来了巨大的信心,一开始那种悲壮的心思没了,他们都相信自己会顺利的回家。特别是被秦穆培养出来的捕快,心里从未动摇,只不过一场大胜,让他们自信心更强。
就在秦穆他们吃烤肉的时候,傍晚大胜的地方,无数的火把照亮着大地。
看着堆积如山,被割掉银发的头颅,所有狼族都气愤填膺,都知道这是人族的手段,但是在草原上,被人一次杀了上千人,这除了大战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发生过。
斥候传来消息,只有两百奇怪的重骑,但是一千精锐的狼骑,折损在这里,由不得他不多想。
王雄是夷男的大儿子,这个名字也是他自己改的,就是想要成为一个英雄的银狼王。一千狼骑是他手下最精锐的士卒,他好不容易,从夷男那里争取到一个前锋的位置,就是为了让手下先一步把前面那些小的部落,全部收到手下。然后借机攻进关内。
中原人族的可怕,对于他们这些年轻人来说,已经非常遥远,对于守旧的老一辈,他们心里是瞧不起的。如今正是证明自己的时候,没想到有人杀了自己的手下。
王雄心里燃起了熊熊怒火,抬起头看向远方,银色的眼眸一片冰冷。
“传令下去!找到那些人族,明天早上,我要听到消息!”王雄头也不回的吩咐道。
“喏!”一个亲卫,抱拳应了一声,随后就带人消失在黑夜之中。
有月光的夜晚,对于狼族来说,就和白天没有多大的区别,在熟悉的草原上,他相信人族不可能逃过他们的追捕。
等了一会,王雄这才转过头,再次看了一眼堆积的人头,随后一挥手。
旁边的士卒,立即奔出不少人,丢了不少东西到尸堆上面,然后把火把丢了上去。
看着大火燃烧,王雄这才带着人继续向前走去。
草原上很辽阔,但也并不是平地,只不过因为太辽阔了,远远看去,那些山就像一个小土坡。等你真的走到近前,才会发现,这些山坡还是有好几百米的。
站在山坡远眺,入眼全是一片绿色,风吹而过,野草犹如海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黑点出现在天际,就像墨水正在涌进纸张,一开始还很少,逐渐连成一片,越来越多,越来越近。
那是狼族!秦穆并不感到意外,毕竟草原是他们的主场,能够快速找到自己的踪迹,更何况本来也没想过逼开。
王雄看着远处山坡上,犹如批着金甲的人影,眼睛一眯,挥挥手厉声喊道:“我要拿那些人族,来喂我们的坐骑!给我一个不留!”
随着王雄命令,手下嗷嗷叫着四散,向着远处山坡包围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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