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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以流通点为基建立起来的脆弱的林司关系瞬间就变得支离破碎体无完肤。
司空见林愁一脸择人欲噬的表情,忍不住退后一步,
“咋,咋了,你那样看我干啥?”
林愁懒得理他,跟这种穷的只剩下钱的货根本没有任何共同语言。
蓝纹角马相当罕见,除了山爷他们弄来的几只,基本没有什么存货,布里亚特包子的供应量首先要保证,然后才能有其他选项。
现在既然有人瞌睡来了送枕头,林愁就准备弄点适口的犒劳犒劳自己。
一般来说为一个厨子,口味总是和正常人不尽相同。
比如林愁,虽然喜欢做菜,也已经做出了很多种得到系统承认的菜肴。
但他还是唯独钟爱食材的本味,尤其是对于肉。
蓝纹角马,林愁即使是从狩猎者手里直接买,也要出到二十万每只的高价,主要用来为布里亚特包子的原材料。
蓝纹角马天生擅长长途奔跑,因身具蓝纹头顶生有半尺长的短角而得名。
它的肉质比普通的野马肉颜色更加深沉,是非常完美的、熟透了的樱桃暗红色。
在大灾变前,有些地方喜欢把马肉称之为樱肉的原因也在于此。
因马肉性燥,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吃多了容易上火,这点也表现在变异过的蓝纹角马身上,所以林愁选择用冰块拔出马肉中的热血,稍稍平复一下它的愤怒。
马肉中残留的血水被拔出来之后,那种异常浓烈的血腥味道足以让任何一阶的进化者感到暴躁。
司空也不例外,那孱弱的小身板,靠得实在太近了点,被血腥味一冲就是一个踉跄,鼻子里也有血丝涌出来。
“好奇心害死猫,知道吗?”
司空愤愤,不说话了。
林愁笑了笑,捞出马肉。
马肉的纤维感非常足,这意味着它非常坚韧。
煮马肉必放马板肠,这是来自于专业人士的忠告。
马肉中油脂含量并不多,需要有马板肠来中和它的“柴硬”,起到一个天然增香和嫩肉的用。
先用马骨和土豆熬上几个小时,成就一锅上好的清汤。
然后再把精心按摩过的马肉用冷水煮开焯上一遍,放入汤锅内,加马板肠、拍碎的姜和桂皮香叶盖锅大火煮开,小火焖炖即可。
简单的做法和最好的食材才能碰撞出鲜香的火花,这种处理和制马肉的方式虽然极简,但却大有来历。
大灾变前的哈族人将马分为三种:跑马,工马和肉马。
跑马受到景仰和崇拜,是禁止宰杀的,一般哈族人想要吃上一顿上好的马肉,能选择的余地并不大,只有肉马而已。
哈族人对马情有独钟,他们自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世界上骑马最多的人”,还把马视“最忠诚的朋友”。
爱马如命的哈族人却并不忌讳吃马肉,当地流传着一种非常诙谐的说法,世上最爱吃马肉的是狼,其次就是哈族人。
为世界上最早的驯马者,马肉亦是他们日常生活和节日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一道美味佳肴。
从哈族到哈国,其间的文化距离也不过五指之数,而这“五指”,指的就是其国菜“别什巴尔马克”。
马肉经过一个半小时的炖制后鲜香四溢,取出马肉和马板肠放在一旁。
撇去大锅中的半数油脂,在其中加入粗糙的手撕面片——没有什么形状、厚薄的定义,信手扯进去就可以。
不用扯很多,反正这菜也只有林愁一个人吃,剩余的面团打上一个鸡蛋再和上几下,热锅摊一张薄饼先放在盘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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