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旁辉说:“今天好多地方打折,别闷在家里了,走吧,去逛逛。”其实旁辉也不知道什么地方在打折,他只是这么一说,试图激起沈晾的兴致。然而他也知道沈晾多半激不起什么兴致。
在旁辉持续不断地碎碎念下,沈晾最终起身,一言不发地跟着旁辉离开了家门。
那时候的七夕还不如现在这样宣传得那么火热。青年人对七夕的热情还不如对情人节的。但是情侣在任何时候都会把任何节日当成情人节,七夕节的情侣也就比往常似乎更多了。
旁辉看着那些出双入对的,一对对挽着手的男女,感慨说:“我都这岁数了,还一个女朋友没交上,要等到结婚,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
沈晾十分不买账地冷哼了一声。
“不像你啊,你还是大好的年华呢。风华正茂啊。”
沈晾又冷哼了一声。旁辉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看了沈晾两眼。沈晾穿着他那身万年不换的灰色t恤,双手插在口袋里,不说就不会剪的头发半长不长地挂在眼睛上。他那条牛仔裤也很久没有换新的了。沈晾是那种一身衣服穿到死的人,如果没有必要,他绝不会换衣服。他的衣柜里夏天常用的t恤就三件,更换频率根据旁辉洗衣服的频率而定。裤子几乎不会换,因为他几乎不出门。
今天这一身,是沈晾昨天换上的。因为旁辉将他前天的衣服裤子一起丢进了洗衣机。两个大男人生活在一起的好处就是家里不会有过多要洗涤晾晒的衣物。房间哪怕再乱,也就是点儿书和外卖包装。
旁辉打量了沈晾好几眼,觉得多少有点儿心疼。沈晾那年才22岁,却仿佛是个已经27岁的深度社交困难症病人,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死气。然而这相比他刚刚离开监狱时好多了。
沈晾刚离开监狱的那段时间里,睡眠时间很少。他躺在床上,却无法睡着。旁辉领教过他大睁着双眼在半夜看着自己时的恐怖景象。打那以后他坚决要求沈晾回自己的房间睡觉,绝不能在外面客厅睡或者书房睡。
然而沈晾那时的情况相比其五年之前好得多了,旁辉于是说:“干脆去给你买身新的吧?”
沈晾想也不想就回绝了:“不用了。”
旁辉说:“不用你的钱。我的工资虽然少吧,买点儿衣服还是够的。”
“不要。”沈晾这一次更加干脆。
而旁辉也不理会他的反对,径直走向了商场。沈晾和旁辉相处在一起五年,在外却养成了和旁辉站在一起的习惯。仿佛是那一场对他来说印象异常深刻的入狱经历让他失去了自信和所有安全感。
沈晾知道自己的目标很大,开头的几年常常有人将他视为杀死的目标,旁辉救过他很多次,也没有索求回报。这是沈晾容忍旁辉也渐渐依靠旁辉的原因之一。
旁辉在和沈晾住在一起之前,也是个什么家务都不懂的老大粗,然而两个懒汉住在一起,必然有一个得变得勤快一些,那个人就是旁辉。旁辉承包了做饭洗衣工作,而沈晾则有时看心情承担打扫的工作。到最后,打扫也被旁辉全包了。
旁辉径自往商场走,沈晾停顿了一会儿还是跟了上去。两人以前以后走着,显得有些奇怪。
旁辉自己也没几次逛过这种服装的商场,但还算是有点经验,上去就直奔男装区。沈晾吊在后面,弯腰驼背,像是一个流浪汉。
旁辉停下来等他,一拍他的背说:“挺直点儿,别怂。”
旁辉这一掌的力气有点儿大,打得沈晾的脸色扭曲了一下。旁辉心里想哎哟不好,过头了,连忙说:“走走走,去前面看看。”
沈晾被他一掌拍得向前了两步,又拉向前方,心里的不满和怨气更加严重了。服务员一早看着这两人就觉得挺奇怪的,等到走进了,就更奇怪了。旁辉一身正气,身材高大魁梧,笑起来的时候爽朗可靠,而沈晾则被头发遮住了半个脸,弓腰驼背,脸色苍白不像个正经人。
旁辉随意看了几眼衣服,把几件取下来,看了看大小,给沈晾看说:“怎么样?”
沈晾阴沉着脸说:“不要白色的。”
“哎,你皮肤白,穿白的好看……我一女同事说的。”
沈晾扭头就走。
旁辉放下衣服说:“哎,你慢点儿。”
旁辉和沈晾快步走完了一整层楼,也没给沈晾真买上什么东西。旁辉挠着脑袋说:“哎,你这人怎么就这么挑呢?”
沈晾怒气冲冲地瞪了他一眼。旁辉看着他,目光立刻顺到了他身后的一件黑色衬衫上。旁辉立刻笑了起来:“你不喜欢白色,深色总行吧。你后天要去见那个什么翻译的编辑,穿成这样人家能见你?”
沈晾被旁辉驱赶着去试衣服。本来两人都没有试的意思,然而服务员小姐异常热情,努力说服他们衬衫不试不知道合不合身。于是沈晾就被赶进了那个小小的隔间。旁辉替他关门的时候还被他死死盯着,因为那个眼神而打了个寒战。
沈晾走出来的时候仿佛变了个人。皱巴巴的t恤在他的手里好似蜕下的一层蛇皮。旁辉心想果然是人靠衣装。沈晾邋邋遢遢的衣服一换成平整的衬衫,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旁辉最终给沈晾买了两件衬衫一条西裤,用的所有理由都是那个编辑。他心里还真感谢了那个编辑不少回。
沈晾在旁辉买的时候万般反对,等到买完了似乎又没有多么嫌弃了。那天去面见编辑的时候,旁辉看着他穿上了那身他给沈晾买的,心里忽然升起了几分分外高兴的感觉。在那之前,沈晾没有一处是跟旁辉有关的,连房子也跟旁辉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但当沈晾穿上那身衣服,旁辉忽然感到自己和他的关系紧密了起来——沈晾接受了他的好意。这个油盐不进的人,终于在五年后接受了他没有目的的好意。
那几件衣服沈晾之后都很少穿,但旁辉仿佛得到了敲门砖。每逢沈晾不太讨厌的节假日,旁辉就会将他拉出去。沈晾之后再也没办法拒绝旁辉给他买的衣服了——当他的衣柜被全换了一遍之后。有时候旁辉会觉得自己特像沈晾他妈——不是爸,还偏偏是妈!——挖空心思想要给沈晾各种各样的善意却总被拒绝。旁辉和沈晾他妈唯一的区别是,沈晾长那么大却一个女朋友也没有这件事还不在旁辉的考虑范围内。
沈晾和旁辉一同居住的第六个年头的七夕节,旁辉看着穿着一件白色鸡心领衬衫的沈晾,忽然觉得他长得不错。他想像不出沈晾今后的女朋友的样子,也没想过自己离开沈晾这个任务之后会做什么。他发现自己很久没有查看过沈晾的危险等级了,也很久没有真正撰写过一篇沈晾的近况汇报了。他现在街上看着成双成对的男女,心里默默地想像沈晾的妹妹的模样。她是沈晾唯一提到过的家人,是不是长得和他很像?是不是也这样冷漠?是不是穿白色的衣服也会那么好看?但她比沈晾小9岁,未免太多了……
旁辉盯着沈晾出了神,像一只懒洋洋地趴在石头上陷入想像配偶的沉思的大狮子。
read3();
邪神降临 论咒术师与文豪的配适度 穿到六零致富发家 农家女的幸福生活 分化beta后我超神了 四神集团:老公,滚远点 憨妻悍夫 妖尊追着我开屏 我在未来做怪物之母 请让我失业[综神话] 周氏三国 结婚后每天都想跟云守离婚 我在宅斗文里当咸鱼(穿书) 官道弯弯 原神马甲勇闯异世界 邪神降临 重生之极品狂少 军婚毒爱 大佬穿进虐文后 炮灰天才游戏制作人
天才法医特工容惜音一朝穿越,成为御赐的太子妃,可谁能想到对方竟然是各种意义上的废太子!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极品废柴,初触太极,小试牛刀。探黒蛟谷,大战黒蛟阴阳对决,两仪境成。炼器?我第一次就引来了雷劫!炼丹?我炼出了会逃的灵丹!法阵坑人?我用法阵坑杀的人少说也有百万!法诀?我还是自创法诀的一代宗师呢!...
老婆,天黑了嗯,然后呢?你是不是该履行你的义务了?某男暧昧地暗示,解开衣扣,对她露出蜜色的八块腹肌和性感的人鱼线。盛夏忍无可忍,一脚踹过去!传说冷三少容貌倾城,长得比女人还好看。传说冷三少不近女色,对女人厌恶至极。传说冷三少是商业中的帝王,杀伐果断,手段之狠辣令对手闻风丧胆。果然,传说不可信!眼前这个时时刻刻在她面前掉节操的家伙,绝对不是那个传说中的冷三少!...
别人穿越要么是皇亲国戚!要么有贵人相助!冷月就比较牛逼,在穿越之后,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一具尚有余温尸体…强力忍术?稀有血继?不,那些都不是冷月现在该考虑的,现在她应该思考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该怎样在这查克拉(灵能)与科技并存的世界,伪装成死在自己眼前的这个少年,以求得生存的身份及避免被查水表。不过好在,她还有‘神树系统’相助。什么?忍术和血继都要我自己来抽?你已经是个成熟的系统了,应该学会自己搜...
明明她的初吻被夺,他却义正言辞地要求她负责,潇潇,作为受害者,我有权要求你嫁给我!他爱了她很多年。哪怕一见面就又吵又闹,哪怕两家人因为恩怨纠缠而多加阻挠,他仍然爱得霸道又狂妄。首长大人火力全开,贴身守护加深情告白,实在不行,再死缠烂打,誓要把人拐回家!潇潇,你愿不愿意把我们伟大的革命友谊再升华一下?比如?春风十里,不如睡你。婚后,还请老婆大人多多指教。...
小说主人公是赵峰赵雪的小说叫做天眼通主之王,是作者快餐店创作的玄幻科幻类型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他意志坚韧,不甘平庸,却资质平平,出自卑微的支族。一次意外,他融合一只太古神灵的眼睛,从此鲤鱼跃龙门,如彗星般崛起,踏上传奇修行之路。从渺小蝼蚁的世界底层,步步生莲,踏入这个宗门林立天才如云远古万族神话争锋波澜壮阔的大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