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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了大笔进账,怎么花又成了问题。
冯宜家边吃边想,等填饱肚子后道:“要不再把钱给大哥投进去?
咱们也想办法弄辆大卡车!”
孟盛微微思索后点头:“成,就是估计车子不太好弄。
等过两天大哥回来了跟他商量一下。
外面两个店铺这半年的收益不少,到时收拢收拢,能弄的话就多弄一辆两辆回来,免得短时间再折腾。”
私房颇丰,吃喝不愁的冯宜家没异议。
于是八十年代十几大万块钱的去处,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敲定了。
只是孟超回来得比他们想象中的快。
不用等两天,这天傍晚就骑着自行车,汗流浃背的噔噔赶了回来。
好几个月不见,长期在外面跑车,原本皮肤就黑的孟超被晒得更黑了几分。
不过整个人看起来壮了不少,也时髦了不少。
油亮的大背头,蛤蟆镜,酒红底的印花衬衫,系着宽皮带的西装裤,再加上三寸带跟的皮鞋,看得冯宜家跟孟盛两人的眼睛都忍不住抽抽。
孟超停好自行车,一摸头上的汗珠,瞧见两人的表情,不满道:“你们啥意思?
见我回来不欢迎啊?”
孟盛摇头:“没不欢迎!
就是看花孔雀,街溜子的意思!”
孟超明白了,这是是嫌弃自己的穿。
他摸了摸骑了几十里地,仍然一丝不乱的头发,取下脸上的蛤蟆镜,从上到下扫视着自己精心挑选的穿搭,颇为自得道:“啥花孔雀、街溜子?
我这身可是海市最流行的着装,现在那边的年轻人都这样穿,我们这边县城里一般人想买还没处买去呢。”
冯宜家是看过一遍这个时代流行时尚的人,还是有些没办法接受头发摸油摸得蚊子站上去能劈叉,硬梆梆油乎乎不说,土路上含着沙尘的风吹一吹,就能沾得满头灰。
还有那鞋子,男人穿有跟的皮鞋,真是咋看咋不顺眼。
不过有意见也不该她提,大伯子的事,作为弟媳就该少掺和。
冯宜家有顾忌,当兄弟的孟盛可就不客气了,直接嫌弃道:“啥流行不流行的。
一个大男人穿衣打扮舒服自在能见人就得了。
又不是女娃子爱俏,还得追求时尚流行。
再说大热天的,头上摸了半斤油舒坦啊?
还有那眼镜,戴上黑乎乎的,山里的路不平,小心装逼不成骑坑里再磕掉两颗牙,以后吃肉都不利索!”
孟超再不是以前那个老实巴交的农家小伙子了,出城进村的一路,身上的装扮收获无数羡慕追逐的目光。
此时自信心爆棚。
就算被老二说了,他也浑不在意。
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都觉得好,就老二两口子觉得不好,只能说明这两人的眼光有问题。
也是,最远就去过县城的人,能知道什么叫潮流,什么叫做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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