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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九章 差点把鱼忘了(第1页)

魔族的内心都是骄傲的,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无心如果是愿意妥协的人,也不至于几千年来,为了魔族回归魔土而奋斗了。

以她的实力,伪装成人,可以过得非常安逸,无需做太多的事情,想要逍遥快活,天下没有几个人能拦着她。

但为了魔族回归魔土的伟大理想,无心矢志不渝地在创建势力,收拢魔族,对魔族,她是非常仁慈且友爱的。

愿意跟她干事业的,她会好好笼络,只想当一个普通人过一辈子的,她也不强求。

可是万万没想到,群众里面有坏人啊!

居然想让她成为一个人类的女奴!

“叛徒!”

无心气愤地瞪着胡玉玲,若非身上符咒的存在,她甚至想当场杀了胡玉玲。

“现在,是你们逼我的!”

无心原本不想做到这种程度,但她有自己的底线。

林云听到这放大招宣言,赶紧拉着胡玉玲退后了两步。

果然,无心忽然爆种,周身魔气,将林云布下的符阵瞬间击溃,无心也迅速长高,从一个一米二的呆萌小姑娘,一下长到了一米七的大长腿姑娘。

她爆种的时候连着衣服也一起爆了,之前只够给小孩子穿的灵衣,现在已经不足以将她的身躯覆盖,修长白嫩的腿,冰肌玉骨的细嫩锁骨,都在释放着惊人的魅力。

魔族都这样的吗?

林云深深怀疑,书中仙之前的排名,并没有把魔族算进去。

不然,这无心魔女,少说也得进个前五。

或许,是因为这不是她的常规形态,她平时是个小孩子形象,所以书中仙没有给她排名?

这也是有可能的,书中仙还是懂我。

就这一点完全可以证明他不是什么喜欢小姑娘的怪叔叔。

无心这会儿要拼命了,林云却还在胡思乱想,不过,他手上可没停下来。

奔雷剑到了林云的手中,释放出强盛的金光,林云左手掐诀,召唤雷霆。

对魔族,还是雷和火更好用。

无心已经彻底怒了,要切换成这个形态,她事后至少修养上百年,才能恢复全盛状态,现在又天魔器,可能花的时间会稍微久一点。

因为林云和胡玉玲就损失这么多的时间,人间百年之后,还不一定会发生什么呢,无心越想越气,本来可以跑的,现在她也不跑了。

她直接用自己的魔气,唤醒了两大器灵。

“起来,杀人了!”

无心不想再损耗更多的力量,天魔手是个好东西,能一巴掌把林云拍碎,那就再适合不过了,不然林云这一身神器,还有胡玉玲相助,她还真没那么容易杀了他。

毕竟不是全盛期,就算是爆种,也比自己平时稍微弱了那么几分。

而且奔雷剑之前留在体内的伤现在也因为奔雷剑的出现而蠢蠢欲动,无心想要用最稳妥的方式来获胜。

然而……

天魔器是唤醒了,它们却在感应到林云的气息之后,不约而同地想要投敌。

无心傻眼了。

天魔手还好理解,唤魔井你能不能要点脸,他可是拒绝过你的!

你还贴上去,有没有一点天魔器的尊严了?

可能,这就是备胎吧,无心虽然对唤魔井很好,但唤魔井一旦遇到自己的真爱,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将她抛弃。

偏偏,这一次的林云没有拒绝。

无心本身实力就很强,再加上两个天魔器,他压痕不是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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