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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1页)

最近,我开始运动了。“一只猫而已,竟然还运动上了。”也许有些人会这样指责我。他们显然十分愚笨,所以在这里,我得表明自己的想法。看看这些指责我的家伙,就算到了此时,在他们眼中,除了吃睡,对运动依旧一无所知。还有一些人十分幸运,被冠以贵人之名。但是在他们眼中,同样只知道袖手闲坐,就算屁股烂了也不肯从坐垫上起来。似乎身为老爷,只有这样才能彰显自己的高贵。在生活中,他们总是这样扬扬自得。

后来,开始有了一些无聊的提议,什么喝牛奶、冷水浴、跳海、夏天游览山中美景等开始从西方传入日本,甚至在最近开始盛行成风。即使与鼠疫、痨病、神经衰弱这些流行病相比,这些运动的热度也毫不逊色。到现在,我才不过一岁,所以并不清楚人们最开始患这些运动“疾病”的情景。而且,可以肯定,这种轻浮的风气中绝没有我的身影。不过与人类相比,猫的一岁相当于十岁。虽然在寿命上,猫还不及人类的一半,但即使寿命很短,但猫的头脑却发育得十分成熟。因此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猫与人的寿命显然不能同等看待。

就说才一岁零几个月的我吧,现在竟然能有这么高明的论调,这不就是明证吗?再看主人虚岁已经三岁的小女儿,智力发育得别提多愚钝了,她唯一知晓的事只有吃奶、尿床和哭闹。与疾恶如仇的我相比,她可谓极其幼稚。因此,我能去认真考虑什么运动、冷水浴、户外游览之类的事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如果在人们心中,此事如此怪异,那肯定是因为与我们猫相比,他们少了两条腿的关系。自古以来,人类就十分蠢笨。所以直到近期他们才明白运动的意义,并对其进行大肆吹捧。例如对海水浴的好处夸夸其谈,没完没了,就好像这是一项新发明,有多么伟大一样。其实,我一出生就已经知晓这些事了。

我们先来看看,为何海水有利于身体健康呢?要想明白此点其实很简单,只要去趟海边就可以了。大海是如此辽阔,虽然我们无法得知里面究竟有多少鱼,但是我们却亲眼见过它们欢快地来回游动,而且鱼会生病去看大夫吗?显然没有。鱼儿生病还能游动吗?这点我不甚清楚。不过我知道,如果死了,它是一定会浮上来的。所以,可以用“浮上来”来表示鱼儿的死亡。同理,也可以用“摔下来”来表示鸟的离世,用“升天”来表示人的亡故。有些人从印度洋上横渡而过,你可以去向他们求教,是否见过死鱼。不管是谁,给你的答案一定是否定的。因为哪怕在海上往返再多次,谁也不会看见哪条鱼停止呼吸在海面上漂浮起来。或许说“呼吸”并不准确,“吞吐”显然更合适。

大海是如此浩瀚,浪涛滚滚,就算我们搭乘蒸汽船去寻找,哪怕一刻不停,也不会发现哪条鱼浮上来。由此可见,鱼是一种生命力非常强悍的动物。也许人们会很好奇,它们为何会如此呢?道理显而易见,与它们一直沐浴在海水里有很大关系。海水对鱼来说有如此明显的益处,那么海水对人类来说,益处自然也不会差。在1750年,理查德·拉塞尔博士登了一则广告,内容十分夸张,说什么就算你百病缠身,只要去布赖顿海水浴场中泡一泡,就能全都消除。当然,这话说得太迟了,所以想笑就笑吧。

我是一只猫,虽是如此,但是遇到合适的机会,猫去镰仓海滨也不是不可能。当然,这计划目前还不能成功,不管什么事,时机都是很重要的。对今天的猫来说,想要去海水里泡一泡还不行,因为时机显然还未成熟,就好像明治维新前的一些日本人一样,他们还没来得及体验海水的益处就已经亡故了。今天的猫还不能肆意妄为地跳进海里,至少在那些被扔到荒郊野外的猫不能顺利找到回家的路线之前,还不行。现在,对我们猫来说,想洗个海水浴是不可能的,除非我们已经进化到拥有足够的力量来抵抗那汹涌的波涛了,或者也可以说,人们已经开始用“猫浮上来了”来代替“猫死了”。

所以,还是以后再说海水浴的事吧。不过我还是决定先展开运动。对身处二十世纪的人们来说,要想有个好名声就不能不运动,否则就和名声不好的贫民差不多。如果不运动,在别人眼中,人家不会认为是你不想,反而会认为你是生活困窘,没有时间运动。那些喜好运动的人在过去被嘲讽为奴才,天生就喜欢去干些为武士家跑腿的勾当。可是在现在的社会,卑贱的反而是那些不运动的人。随着时间和社会现状的改变,人们的观点也像我的眼睛一样,在不断变化。不过我眼睛的变化只有大小两种,而人们观点的变化却会天差地别。不过这也没什么要紧的,因为事物本来就有两面和两端。

虽然是同一事物,但往往会有正反两种变化,这无疑证明了人类的圆滑世故。人之所以十分可喜,正是因为他们能够将“方寸”变成“寸方”,正反完全颠倒。如果在观看景点“天之桥立”时换一个角度,从两腿之间倒看,那自然是另一番风景了。如果莎士比亚这么久以来总是一成不变,那能不无聊吗?而文艺界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正是因为偶尔会有人换个角度去看《哈姆雷特》认为它也就是一般。所以,虽然人们从过去总指责运动变成现在对运动忽生喜爱之情,更有甚者,就算是各位太太,在街上走动时也拿着球拍,但也实在没什么可值得大惊小怪的。所以,也不要嘲笑我们猫,认为我们竟不自量力地想搞运动,这就最好不过了。当然,人们也可能对我想搞何种运动产生疑问,那下面我就来说说吧。

对我们猫来说,无法使用任何工具,这可谓十分悲惨,各位想必也知道这点。所以,我们自然不会用什么球、球棒之类的。而且就算我们会用,我们也没有钱来买。因此,鉴于以上两点,我所从事的运动必须与工具无关,并且不需要花费金钱。说到这里,一些人或许认为我应该选择慢走,或者叼片金枪鱼快跑也不错。然而对我来说,这种只用四条腿跑动的运动太乏味了。在地球引力的作用下,在地面上来回跑动,这太简单了。“运动”一词就有圣洁的光辉,我不能玷污它。所以决不能像主人那样不过是表面做做样子。

当然,如果在一些生死攸关的关头,做一些像“叼着金枪鱼快跑”“寻觅大马哈鱼”的运动也不是不行。事实上,这种普通的运动还是很有趣味性的。可是,要想保持这种运动的趣味性,在这种场合下,猎物的激励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这种激励,那我就得做点儿别的运动了,最好是一些技巧性的。于是,我为此展开了各种探索。例如从厨房的遮阳板往屋顶上跳、用四条腿站立在屋脊梅花形瓦片上或者跑过晾衣服的竹竿。尤其是最后一种,要想成功着实不易,因为竹竿上十分光滑,我的爪子根本抓不住。

除此之外,我还会冷不丁地从背后扑向孩子们,这项运动倒十分有趣。不过可惜的是,每个月只能这样做两三次,否则就要遭殃了。至于把纸袋套在脑袋上,这种运动除了痛苦,着实没什么乐趣。而且要想进行这项运动还必须借助外力,让别人和我配合,否则只凭我自己是没办法的。有时我还会用爪子在书皮上挠着玩儿,不过这种运动必须背着主人,否则我就得被打一顿。而且虽然这么运动时,爪子的灵活得到了锻炼,但是对身上的肌肉来说,却毫无益处。上面说的这些都是一些老式运动,而有些非常有意思的属于新式运动。例如捉螳螂与捉老鼠相比,这个运动固然是小了一些,不过安全性也高了一些。这个运动最适合在夏季中期到秋季初期那段时间进行。

那又如何捕捉呢?首先,我要找到一只螳螂,这东西院子里就有,而且天气好时还能很轻易地找到很多。然后,我要快速地跑到螳螂跟前,那速度即使与一阵风相比,也不遑多让。这时,面对来犯的强敌,螳螂会将两只前脚高举摆好架势,它那两只脚简直和镰刀差不多。螳螂这种东西,胆子着实不小。如果没有摸清对方底细,它是绝不会放弃抵抗的,实在有趣极了。它那前脚高高举着,我抬起右腿一拂,就算没用多大力气,它那柔软的脑袋也会立即无力地歪向一旁。那副呆愣愣的样子,别提多有趣了。接着,我会跳到它的背后,轻挠它的翅膀。虽然一般情况下,它的翅膀都会整齐地叠着,但是此时却会散开,里面轻薄的里衣就会露出来,呈浅紫色,和美吉野纸差不多。

虽然是炎热的夏天,但螳螂依然穿了两层衣服,真是不嫌费事,它的爱美也可见一斑。螳螂的脖子很长,这时就会向后边扭去,或者将身子直接转过来。不过大多数时候,它都会保持静止,然后把头高高地抬起来,似乎是在向我宣战呢。如果它这样做了,那也就意味着我的运动要结束了。等一会儿后,我会再用爪子弄弄它。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只识时务的螳螂,此时就会狼狈而逃。当然,拼死进行抵抗的也不是没有,这种螳螂一般都十分野蛮,没有素质。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就会对着它进攻的方向扬一掌。通常情况下,它会被扬得很远,足有两三尺。这时,一些老实的螳螂就会拼命向后退,我的同情心也会油然而起。于是,我就会围着院子里的树跑上几圈,就像飞翔的小鸟一样。不过当我跑完两三圈回来时,这家伙依旧跑得不远,估计连五六寸都不到。

对于我的力量,它已经一清二楚了,所以现在它除了逃跑,一点儿反抗之心都没有了。不过面对我的追击,绝望之际的螳螂偶尔也会做最后一击,它会将自己的双翅抖动开。它的双翅又细又长,和它的脖子差不多。不过据说这东西并不能飞翔,只是个装饰品,一点儿实用价值都没有,就和人们只是对各种语言,什么英语、法语、德语只是略懂的情况差不多。由此可见,虽然利用这种无用的东西,它企图做最后一击,但事实上,对我来说,这毫无威胁。表面来看,它是在做最后抵抗,但实际上,它不过拖着翅膀是在地面上爬行。我的同情心因为它的凄惨情况再次升起,不过我只能将其置之不理,以便于更好的运动。接着,我会突然来到它的面前,而螳螂向前爬行的动作却依旧在持续,这都是因为惯性。

然后,我会打向它的鼻子,此时它除了张开双翅一动不动地躺着,再也做不了什么了。我用前腿将它按住,隔了一会儿又放开,然后隔一会儿再又按住。我对它的这种攻击简直堪比诸葛亮的七擒孟获了。这种攻击差不多会持续半个小时左右,最后通过仔细观察,我发现它已经动不了了。然后我就会用嘴叼起它,并且甩一甩后再放下,这下子它躺在地上又不动了。于是,我又抬起脚来将它推一推,并且趁它想一跃而起的时候再次按住它。如果我玩腻了,这只螳螂最后的结局就是被我吃掉。而且作为食物,这东西的味道并不好,营养也少得可怜,这还真是让人意外。在此,我特意将此事告知于那些没吃过螳螂的人。

我不但捉过螳螂,蝉也捉过。蝉这种东西,各种各样,不过一般情况下,我还是将它们都统称为蝉。在所有蝉中,可以分为什么油蝉、寒蝉、鸣鸣蝉,就和可以分为什么顽童、穷鬼、唠叨货的人类差不多。在这三类蝉中,最烦人的要属油蝉,它总是不停地叫唤。同样讨人厌的还有鸣鸣蝉,它十分野蛮。最有意思的要属只在夏天末期出现的寒蝉,捉它可是件好玩儿的事。当它开始嘶鸣时,往往已经袭来了秋风,人们的皮肤在秋风的吹拂下,感到阵阵寒意。这时,寒蝉就会将尾翼晃晃,开始没完没了地嘶鸣。这种嘶鸣是它的天职,除此之外,我认为它还有义务地供我捕捉。

在秋天初期,捉寒蝉的运动就是我最大的乐趣。在此之前,我必须向各位表明,要知道如果想让这些蝉生活在地上,那是不可能的,要不然它也就不叫蝉了。而且一旦摔到地上,很多蚂蚁就会过来包围它,我要捉的可绝不是这种。在高大的树枝上,寒蝉发出“吱——知了——”的叫声,只有这种才是我的目标。在此我想向各位求教一个问题,希望那些有文化的人能帮我解答。那就是蝉的叫声到底是什么?是“吱——知了——”?还是“了知——吱——”?我认为,在对蝉的研究中,这种分歧会关系重大。人类在研究方面,显然比猫更加优秀。而且在这方面,人类更是异常骄傲。所以就算不能将答案脱口而出,在此之后,也请大家能好好思虑。

不过对我来说,这声音倒是无所谓的,因为我的目的不过是捉它。只有跟着这声音,趁着它费力嘶鸣的机会,爬上树的我才能将其一举擒获。虽然这个运动表面上并不难,但实际上却着实费力。在我眼中,与其他动物相比,我在地面上的行走能力并不差,因为我有四条腿。至少与两条腿的人类相比,四条腿的我要更胜一筹,这从数学方面就能看出来。可是在爬树这方面,比我厉害的却大有人在。例如猴子,它们天生就具备爬树的本领。如果抛开它们不论,作为它们远亲的人类同样不可小觑。按常理来说,爬树这种举动简直是肆意妄为,完全不符合引力原则。因此在我眼中,不会爬树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如果想要捉蝉,不会爬树却是个大麻烦。不过幸运的是,虽然有些费劲,但我好歹还能爬上去,这都有赖于我的一个利器,那就是我的爪子。不过此事终究是不容易的,即使那些旁观者不会这么认为。

更糟糕的是,这还不是唯一的问题。要知道,蝉和螳螂有很大区别,它是一种会飞的昆虫。因此,如果它飞走,那我就太倒霉了,爬不爬树也就没什么意思了。除此之外,我还可能面临另一种危险,那就是被蝉尿一身。这种事时有发生,我的眼睛常常成为它的目标,然后一泡尿就滋了过来。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躲开,但如果没躲开,那你也只能自认倒霉了。为何在飞走时蝉还要撒泡尿呢?这种生理变化到底是源于何种心理?是因为悲伤太甚吗?还是为了更好地逃脱,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呢?倘若是最后一种,那简直就堪比会放墨的乌贼、带毒刺的刺鱼以及略懂拉丁语的主人。在对蝉的研究上,这问题显然必不可少,甚至足以充当博士论文的题目。当然,前提是要有充分的研究。

抛开这些闲话不论,让我们说回主题。在青桐树上,你会发现很多蝉集结于此。虽然“集结”这个词略显诙谐,但与之相比,“集合”又显得太刻板了。据说,在汉语中,以梧桐树来称呼青桐树。这种树长着十分密集的叶子,这些大小犹如团扇的叶子密集到把树干都遮住了。这对捉蝉的运动来说十分不方便。也许正是针对我这种情况,才会有“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谚语。迫不得已之下,我只能走向声音传来的地方。树干分为两个枝丫的地方大约离地面有六尺高,这也是我常常休息和侦察寒蝉所在的地方。当我向此处爬行时,树叶总是会沙沙作响,这是避免不了的。因此,就会惊走一些脾气急躁的蝉。更糟糕的是,一旦惊走了一只,其他蝉就会有样学样,陆续地都飞走了。单就此点来说,与人类相比,蝉的蠢笨并不差到哪儿去。所以,很多时候,当我爬到树杈上时,尽管花费了我很大的力气,却不得不面对一片静寂的情景。有一次,我爬到树上后,不管怎么将自己的耳朵转动,也没有发现任何蝉的踪迹。

后来,我打算先休息休息,因为重新再来是件很费劲的事。于是,为了等待新机会,我在树杈那儿趴了下来。可是,很快疲倦就侵袭了我,让我在毫无察觉的情况渐渐进入了梦乡。而且不幸的是,后来我一下子惊醒过来,结果直接从树杈上掉了下来,“扑通”一声砸在院里铺着石子的小路上。显而易见,我那次的捉蝉计划并没有成功。不过倒也无须在意,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只要我爬到了树上,捉一两只蝉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但可惜的是,在树上时,我就得将捉到的蝉叼在嘴里,这就导致当我回到地面将它吐出来时,基本上,它已经没有什么生机了。这着实扫兴,因为对于我的摆布、逗弄,它一点儿反应都没有了。

不过即使这样,捉蝉的乐趣还是很大的。主要在于当向它靠近时,悄无声息的我会寻找一个机会,冷不丁利用自己的前腿按住它。树上的蝉通常会使劲地将自己的尾巴不停伸缩,我要找的机会就是这种伸缩之间的空当儿。蝉的翅膀又薄又透,被我按住后,除了发出悲鸣外,这翅膀也会向周围不停地快速抖动。这种奇异的景象正是蝉带给我们的,十分美丽,简直让人叹为观止。这种表演充满了一种艺术气息,每次将寒蝉按住时,我都会请它为我表演一番。不过当我看腻了时,它的结果也无外乎被我狼吞虎咽地吃掉,对此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更有甚者,即便已经被我吞进了嘴里,它的这种艺术表演也不会停下。

在捉蝉运动之外,我还会进行一种“滑松”运动。如果单从表面意思来看,大家也许会认为这是种从松树上往下滑的运动。其实,这是一种爬树运动。不过与捉蝉运动相比,两者的目的却是迥然不同的。前者爬树的目的是为了捉蝉,后者则纯粹是为了爬树而爬树。在四季常青的松树身上,总是凹凸不平、疙瘩丛生,这也就使它给人一种垂垂老矣的感觉。相传,这是源右卫门为了款待在最明寺出家的北条时赖,毫不顾惜地将自己珍贵的盆景老松给烧掉的缘故。不过正因如此,对我来说却成了一大便利,因为我的爪子很容易就能抓牢它的树干。因此,每当我找到这种容易让我上手的树干时,我就飞快地跑上去再跑下来。

不仅如此,在跑下来时,我可以选择两种方式:其一,脑袋朝下倒着爬向地面;其二,保持跑上去时的姿势,尾巴朝下,倒着退回地面上。在这里,我倒想问问各位,在你们眼中,最难的是哪一种呢?人类的思想向来没什么深度,所以他们肯定会认为第二种更难。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很多人都知晓,从“鹎越”山路的悬崖峭壁上下来时,源义经[77]采用的就是第一种方法。所以,他们就会想当然的认为,从树上下来时,我采用的也肯定是这种方法。在你们眼中,猫就这样没用吗?猫的爪子是向哪个方向长的,你们知道吗?事实上,猫爪都是向后长的,呈现一种弯曲的样子。所以,它能像消防钩那样将东西钩住,并且能把东西拉过来。不过如果要让它将东西推出去,那作用就大打折扣了。打个比方,如果我现在正快速地爬到树上,要想在树梢上保持很长时间停留,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我是地上的动物,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自然法则。因此,对我来说,长时间地待在树梢上,最后的结果肯定是掉下来。直接从树上掉下来,这显然不符合我的预想。所以为了缓解这自然法则的作用,我必须想一些方法。这也就是我之所以要快速爬下来的原因。

在一般人眼中,爬下来和掉下来应是两回事,区别很大。但事实上,与想象中的情况相比,这种区别并没有那么大。要想将“掉下来”变成“爬下来”,只需放慢前者的速度就可以了。同理,要想将“爬下来”变成“掉下来”,只需将前者速度加快。所以,实际上,“爬下来”和“掉下来”的区别不过只是一个字的事罢了。当然,对我来说,从松树上掉下来肯定非我所愿,所以为了将“掉下来”变成“爬下来”,我会将速度放慢。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利用一些方法,以便于缓和掉下来的速度。猫的爪子是向后长的,这一点之前我已经和诸位说过了。所以,要想让自己“爬下来”而不是“掉下来”,我就得脑袋朝上用爪子抓住树干退下来。因为只有这样,我那向后长的爪子才能抓紧树干,抵抗身体向下落的那股力量。这个道理显而易见。那如果要反过来呢,像源义经爬下悬崖时那样头朝下来个“滑松”,那会怎么样呢?事实上,如果这样,除了刺溜地滑下来外,爪子的作用可以说完全发挥不出来,也就意味着自身的体重将没有一点支撑。所以,按照原本的计划,自己会“爬下来”,但事实上,最后往往直接会变成“掉下来”。由此可见,爬“鹎越”悬崖的方法并没那么容易。在所有猫中,似乎只有我自己还掌握着这种本领。我之所以用“滑松”来称呼这项运动,原因正在于此。

我最后要说的运动是“绕墙”。主人家有个用竹篱笆围成的长方形的院子。其中一面篱笆与走廊平行,与左右只有两丈四尺的篱笆相比,这面篱笆也是最长的,大约有五六丈。有时我会爬到这面篱笆顶上去,然后绕着走一圈,并且保证自己掉不下来,这就是我口中的“绕墙”运动。虽然很多时候,这项运动都不能成功,但成功后的乐趣却是很大的。而且在篱笆相隔不远的地方竖着一根木桩,这对我来说无疑是大大的便利,让我可以稍作休息。今天,我的运气不错,从早上开始到中午,我已经非常高明地完成了三次。而且,其中的乐趣也随着愈加高明的技巧而增长,所以我还要再做一遍。

在第四次的过程中,邻居屋顶上飞来的几只乌鸦吸引了我的目光,此时我才完成了二分之一。它们整齐地落在我的前方,离我也就五六尺远。这些家伙,来的时候招呼都不打一个,目的似乎就是为了给别人的运动造成阻碍。更何况,这还是一些没有户口的家伙,不知从哪儿来的,竟然就这样大咧咧地在别人家的地盘上停着,简直太不像话了。思及此点,我冲着它们叫道:“嘿,离远点儿,我过去了。”其中一只站得最靠前的乌鸦笑嘻嘻地看着我。第二只和第三只也没闲着,前者使劲看着主人家的院子,后者估计是来之前吃了什么,正站在篱笆上颇为使劲地擦嘴。在接下来的三分钟里,我一直在篱笆上站着,以便于它们能有充足的时间考虑怎样回答我。

乌鸦有个绰号,叫“勘左卫门”。虽然我花了很长时间等待,但是它们却没什么反应。飞走了?没有。回答?也没有。由此可见,这个绰号还真是名副其实。迫不得已之下,我只好朝前方走去,但速度并不快。最前面的那只勘左卫门这时突然扇动了下翅膀。“哟,害怕了?要跑吗?看来我还是很有威严的。”我心里这样想到。可事实证明,我不过是自作多情,它只是换换姿势,把原本冲着右边的脑袋转向了左边。

浑蛋!这要是在地上,它恐怕难逃我的手掌心。可是现在,我正在进行“绕墙”运动,这本来就是件很难的事。所以,如果和这家伙争斗,我此时恐怕真没有那份精力。不过虽然这么说,但是让我耐心地等着它们自己离开,我也是做不到的。第一,我的腿不足以支撑这种无聊的等待,它会越来越无力;第二,这些家伙之所以能站在这儿,是因为它们有翅膀,所以,对它们来说,只要它们愿意,一直待在这儿也不是什么问题;第三,今天这种“绕墙”运动我已经完成三次了,所以无论它们出不出现,我都已经十分疲惫了。更何况与走钢丝相比,我这项运动怕是还要更难一些。所以哪怕没有任何阻碍,我也不能保证自己就能完成这项运动。更何况此时,我还要面对这么大的阻碍——三个浑身漆黑的家伙,这实在让我左右为难。迫不得已之下,将这项运动终止,从墙上下来,似乎成了我唯一的选择。我想就这么办吧,省得麻烦。而且与我相比,它们的人数本来就多,气势上就先占了优势。更何况这些第一次出现在这片儿的家伙似乎并非善茬,这从它们那尖利的嘴上就能看出来,简直和神明赐给“天狗”之子的那怪嘴一个样。

对此时的我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撤退。否则一旦状况越来越严重,我再一不小心掉下去,只怕会更加丢脸。但没想到的是,那个把脑袋转向左边的家伙竟趁我思考的时候骂了一声“傻子”。紧接着第二只乌鸦又冒出一声“傻子”。而最后的那只甚至连叫了两声“傻子!傻子”!虽然一直以来,我都是只温和的猫,但是此时面对如此景象,我再也不能手下留情了。现在是在我的地盘上,竟然遭到它们如此辱骂,对我的名声来说,这无疑是种屈辱。当然,也许说名声并不太准确,毕竟直到今天,我依旧是只没名没姓的猫。然而即便如此,对我的颜面来说,这同样是种损害。退缩?我决不能那样做。虽然与我相比,它们人数更多,但在我眼中,不过是一盘散沙,而且它们没准儿只是一群懦弱之辈。我已经下定决心前进,无论怎样都不会退缩。于是,我速度并不快地走向前去。可是看看这些乌鸦,竟然在彼此交谈,完全没把我放在眼里。因此,我的怒气愈发高涨。

倘若这竹篱能更宽些,哪怕只有五六寸也好,它们决不会如此轻松惬意。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尽管我已经怒火滔天,但也只能一点一点地朝前移。这段路可是花费了我好大力气,但我和最前面那只乌鸦的距离越来越短,差不多只有五六寸了。原本我打算再接再厉,结果没想到那三个家伙这时忽然拍动翅膀飞了起来,就好像之前已经商议好了一样,飞到了离墙一二尺的地方。因为它们的扇动,我的脸被一阵风吹过,大惊之下我猛地向旁边栽去,毫无意外地“扑通”一声掉到了地上。

我心想,这下完了,然后抬起脑袋看向了上方的墙头。结果发现,那三个家伙依旧站在原地向下看着我,尖利的嘴巴向前伸着。这些家伙,当真是胆大包天。我瞪着它们,尽管模样颇为凶狠,但依然没什么用。然后,我又将腰拱起来,用大声的号叫来表达我的愤怒,但效果似乎更加不如人意。对于我的怒吼,它们毫无反应,就好像那些精妙的象征诗,普通人也理解不了一样。不过这种现象其实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只要仔细想想就能明白。我之前显然犯了个错误,那就是将它们视为了和我是同一个物种。面对我的怒吼,真正的猫当然无法忍受。可是要知道,事实上,我的对手是几只乌鸦,这着实可惜。乌鸦就乌鸦吧,事实如此,我也只能无奈地接受这个事实了。这种无奈就好像实业家想将我的主人制伏,好像西行法师[78]收到了源赖朝将军送的银制猫,也好像西乡隆盛[79]先生的铜像被乌鸦浇了一坨粪。

一直以来,我处事都十分灵活。所以,既然此时情况已经于我不利,我仍是回到了廊子上,动作干脆利落。晚餐时间已经到了,对我来说,虽然需要运动,但也不宜做太多。不知因为什么,我的身体似乎快散架子瘫倒下去了。而且此时正值初秋,在运动中,我身上的皮毛似乎吸收了太阳的余热,此时浑身都热了起来,就好像要烧起来一样。脊背上也非常痒痒,这是因为原本应该掉到地上的汗水像层油脂一样都粘到了毛根上。除了这种出汗发痒外,还有一种痒是因为被跳蚤咬了。不过二者的差别很明显,想要区分十分容易。如果这发痒的地方容易够到,我原本可以用嘴或者腿去咬一咬、抓一抓。然而不幸的是,这次,如果只依靠自己的力量,我是无法解决的。因为感到痒痒的地方恰巧在脊背上,正是中间那纵向的一片。针对此种情况,要想让自己不再难受,睡个好觉,只能有两个办法——要么去使劲蹭蹭其他人,要么使劲蹭蹭松树枝干。

实际上,最蠢笨的就是人类,只要我喵喵地叫几声就能搞定。表面看来,我们之所以发出这种叫声是因为人类的抚摩。但事实上,站在我们猫的立场来看,那声音不过是在表达我们被摸的不满罢了。总而言之,人类都是些蠢货。很多时候,当我们喵喵叫着靠近他们膝头时,他们就会认为我们在表达爱意,这根本是大错特错。而且每当这时,对于我们的作为,他们不但听之任之,甚至还会摸摸我们的脑袋以示抚慰。不过可惜的是,最近这段时间,我的皮毛里长了一种寄生虫,叫跳蚤。所以人们不愿意再让我靠近,总会拎着我的脖子将我扔出去。可见,我已经无法引起人们的关注了,原因正是这些微小且无关紧要的小跳蚤。这不正说明了人类的反复无常吗?不过是一些跳蚤,顶多一千只,他们竟然就这样无情地翻脸了,真是想不到。

据说,在人类的世界中,普遍遵循着这样的爱之法则,即爱他人的前提是要保证条件对自己有利。因为人们突然间在对我的态度上发生了很大转变。因此,当我身上发痒时,唯一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于是,为了解痒,我只能依靠松树,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思及此处,我就离开廊子,打算去松树上蹭蹭。不过转念一想,如果我这样做了,虽说暂时止了痒,但只怕失去的更多。为何我会这样说呢?那是因为在松树上长满了富有黏性的松脂。这是种非常固执的东西,只要粘到身上,要想让它们掉落是极其困难的。就算是打雷闪电,或者波罗的海舰队全军覆没,也无济于事。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也非常难缠。那就是这种东西扩张得很快。最开始时,也许只有五根毛被粘,但是用不了多久就会扩张到十根,紧接着就会变成三十根。等你发现时,往往为时已晚。我虽是一只猫,但生性淡泊,简直和爱好茶道的人差不多。所以,我十分厌恶这种黏稠、顽固、歹毒和难缠的东西。我连面对长相俊美的猫时都可以做到无动于衷这松脂就更不在话下了。当被北风吹来时,人力车夫家的阿黑双眼就会流出眼脂,这松脂就和那东西差不多。我穿着浅灰色的皮毛大衣,此时竟然被这种东西祸害成这个样子,真是欺人太甚!倘若它能站在我的角度将心比心,自然就会明白我为何口出此言。不过对它来说,我的话显然毫无作用。只要我敢把脊背往松树上蹭,它必然会把我身上弄得黏黏糊糊。由此可见,这根本就是个不通情理的蠢货,如果我非要去和它商讨出个结果,不但会让我的颜面尽失,而且还会牵连我的皮毛。所以,我只能任凭身上发痒,毫无办法。

显然这两种解痒的办法都行不通了,所以此时我有些不知所措。要想以后能安稳地生活,保证身体健康,我必须马上找到止痒的方法。正当我抬着后腿想主意时,有件事一下子浮现在了我的脑海中。很多时候,我的主人都会带着毛巾和香皂出门,然后当他回来时就会面色红润。这中间虽然只经过了三四十分钟,但是与之前相比,他的气色就好多了。主人既丑又穷,可即便对于这样的人,洗澡也能发挥如此神奇的功效。与之相比,这种方法只怕对我的效果更好。原本,我没必要通过洗澡让自己变成风流小子,因为我已经够俊朗了。但是现在,如果我不这样做,没准儿就会生病早夭,这对世人来说,损失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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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江市闻风丧胆的铁血总裁,狠戾嗜血。她是走丢的千金小姐。一场别有用心的设计,把她推入了他的怀中。七年后,她携三个天才宝贝华丽蜕变而来,誓要把当年陷害她的人以十倍奉还。可正当她想全身而退时,某男大手一伸把她禁锢在怀中,邪魅一笑,说道女人,带着我的孩子,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蓝小姐傲娇一笑本小姐不要倒贴的男人。某宝腹黑一笑,妈咪,你还是不要和爹地较劲了,妈咪道...

诱惑之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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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曼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在几个小时内,和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登记形婚。她有前男友贼心不死,他有未婚妻纠缠不休。胡曼大吼黎成泽,我们离婚!可婚还没离干净,却被骗上了床,失身又失心。直到某天,她看着男人阴寒的双眼,才知道两家旧恨未消,两人是多年仇人。胡曼赶紧逃跑。可跑到哪里,男人追到哪里,还有一个跟她很像的小包子眼巴巴地看着她,妈妈,你不要我了么?黎成泽,你跟我说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我的世界之荒野求生百倍暴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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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林飞发现自己穿越了。他和一亿个平行世界中的人类,一同出现在了我的世界荒野求生!之中。这里,是MC和荒野世界的融合体。想要活下去,必须遵循这个世界的规则!于是,大家开始疯狂的收集物资,强大自己。而林飞获得了百倍系统之后发现,一切咋就这么轻松呢?你获得了木块1,触发百倍暴击,获得木块100!你获得了石块1,触发百倍暴击,获得石块100!好不容易碰到了一个村民。我明明给了1个钻石,剩下99个你哪来的?这不是等价交换!面对自己满满当当仓库,林飞无奈。欧皇?肝帝?在自己这氪金玩家的面前,啥也不是!!!...

陆爷的小娇妻又野又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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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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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香港电影的黄金年代,从跑龙套开始,一步一个脚印,见证了港片的辉煌。因为爱电影,所以希望香港电影能有崭新的未来,陈笑棠凭借翻云覆雨的手段,能否扭转这样的乾坤吗?周星驰,周润发,梁朝伟,这些光环笼罩下的巨星,各自又有怎样的故事?进入本书,带你进入一个璀璨的电影年代----!镔铁新作,本人已完成大香港影城大亨僵尸刑警还有枭中雄四部作品,总计000万字!人品有保证,只要上架,决不太监决不断更!大家请放心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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