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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盯着自己布满水泡的手背,不痛不痒的挑了挑眉,“小伤,不必理会它,过几天自然就好了。”
不必理会它?
听到这句话,盛莞莞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我看你是不想要这只手了。”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他为什么不懂得爱惜自己的身体,这还叫一点小伤吗?
凌霄不说话,将捡起的皮手套又往手里套,盛莞莞实在看不下去,将那只黑手套从他手上夺走,“这个皮手套不透气,你捂住伤口是打算等着它发炎吗?”
这个男人有没有一点常识?
这只手真的不想要了吗?
“丑。”
凌霄高冷地呢喃了声。
“既然知道难看,就好好处理伤口,等留了疤就真的去不掉了。”
盛莞莞忍不住对凌霄说教了一顿,她不是心疼凌霄,她是心疼那一双漂亮的手,要是留了疤痕太可惜!
她一边说教着,一找出药箱,指着床让凌霄坐过去,“去那里坐着,我这里有烫伤药先帮你处理一下。”
凌霄认真听着盛莞莞的念叨,一言不发的走到床边坐下,样子有些……乖?
盛莞莞的药膏是盛思源带过来的,她没用过也不知道效果怎么样,所以一边整理消毒水和纱布,一边对凌霄说,“明天你去医院,该打针打针,该吃药吃药,千万别让伤口发炎了。”
“嗯。”凌霄低低的应了声。
如果冯越此刻在这,下巴都要掉下来。
他一整天求爷爷告奶奶的,BoSS有理过他吗?为什么盛莞莞一凶,就跟只小绵羊似的?
“把手抬起来。”
整理好后,盛莞莞看向凌霄的左手。
凌霄抬起左手,手背上的水泡让盛莞莞眉头紧皱:一、二、三、四、五。
整整五个水泡,小的跟绿豆那么大,大的那个有她拇指那么大,胀鼓鼓的,好似一触就会破掉一般。
水泡旁边的皮肤都红肿了。
盛莞莞小心翼翼的把水泡挑破,将水轻轻擦干,打开药膏在伤口上薄薄地涂上了一层。
清凉感从手背上传来,凌霄的眉头舒展开来,目光落在垂脸给他包扎伤口的女人脸上,嘴角偷偷往上扯了扯,就像阴谋得逞。
盛莞莞熟练的替凌霄包扎好,抬头见凌霄神色淡淡地盯着她手边的药膏问,“这是什么药膏,挺舒服的。”
盛莞莞大方的将一盒药膏递给他,“带回去吧,早、中、晚擦一点,我外公做的药,应该比药店那些批量生产的药效果要好。”
凌霄没接,他突然将手放在胸口上,一粒一粒将衬衫上的扣子解开。
“你干什么?”
看着他突如其来的动作,盛莞莞音量不自觉地提高。
凌霄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在她床上趴了下来,“帮我看看后背的伤口。”
想歪了的盛莞莞有些尴尬,她轻咳了声,俯身将凌霄的衬衫往上掀,他后背的鞭伤出现在她眼前。
虽然不似那晚那般血肉模糊,但也好不到哪去,伤口红肿的厉害。
“没去医院?”
“没时间。”
盛莞莞深吸了口气,不再说话。
看来这个男人是真的不懂得爱惜自己的身体,难道他都不知道痛的吗?
盛思源的药膏,有消炎去肿的功效,盛莞莞替他消过毒后,往他伤口上抹了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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