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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清对高思珊一番教育之后,颇有成就感地挥了挥手。“走吧,饭点了,今天中午我带你去外面吃,想吃什么,你说了算。”
高思珊能够在他面前洗耳恭听,不为别的,就怕林家会赶自已走,不让自已当儿子的监护人。
像林家这样的背景,真想赶自已走,随便都能捏造些理由把自已给打发了。
更何况,她确实很喜欢打麻将,而且还输了不少钱,这是事实,仅凭这一点就能把自已赶走。
高思珊一听,立即眉开眼笑,“我想吃西餐,吃法式西餐,可以吗?”
“可以。”他敛目。
“那你等等,我去换身衣服。”她起身在他面前搔首弄姿。
她觉得机会又来了,去一个有情调的法国餐厅吃西餐,那真是十分浪漫的事情。
记得她在大学的时候,林志清第一次请她吃的就是法式西餐,那个时候,她连刀叉都不会用。
她立即进到房间,换了身礼服连身裙,又给自已补了下妆,手上有伤痕的地方都用遮瑕膏盖住了,觉得满意之后才提着她的限量版LV包包,一步三摇地来到林志清面前。“好看吗?”
“还行。”林志清惊怔了下,随即点了点头。
不得不说,现在的高思珊比以前更会穿衣打扮了,他也想起自已第一次请她吃法式西餐的样子,记得她当时穿得很随意,没有这么的精致和贵气,而且不会用刀叉还闹了不少笑话出来。
高思珊妖娆地向他伸出手。“我们走吧!”
林志清绅士地站了起来,他是不想被高思珊挽着手走,一出门就与她拉开了些距离。
高思珊撒娇地拉着他。“你别扔下我不管啊,我穿着这么高的高跟鞋,不挽着你怕会摔倒。”
林志清看了眼她的恨天高。“那你去换双鞋,太高了。”
“才不要!”她又紧紧地挽着他进了电梯。“这身礼服就得配这么高的跟才好看,你看哪个穿礼服的女人不是高跟鞋?而且,身边都有一位绅士依靠,你带我去吃西餐,肯定不能给你丢脸。”
两人一出来,立即闪瞎了瓜瓜他们几个的眼睛。
他们一直在外面闲聊,看到老板和高思珊这么亲密地走过来,而且,那女人还是盛装出行,惊得他们呆住了,甚至都忘了和老板打招呼。
天,这女人手腕真是高啊!居然又把老板给迷惑住了。
“你们干什么?”林志清吼了声。“都傻了吗?”
三人这才回过神来,都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用各种动作来掩饰刚刚的失态。
“你在这等着,我回去取份资料。”林志清是在为吃完饭撤退找借口了,最多就是陪高思珊去吃个饭,绝对不能跟她再有那方面的事情,不然,这个女人又会得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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