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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军谍(..)”!
老板抽了一口旱烟,吐出一口气,略显暗淡的眼睛看了秦修文一眼,声音有些沙哑:“年轻人,喜欢?”
秦修文不加掩饰自己的心情,揉了揉小家伙的小脑袋,微微一笑,点头说道:“挺可爱的。”
“可爱?”老板哑然失笑,说道:“也就这么大点的时候可爱,跟小狗一样,但长大了,终究还是狼。”
“到时候,就不是你觉得它可爱了,而是它觉得你可爱了。”
表面上看着不言苟笑的老板,却是说了一个玩笑。
秦修文哈哈一笑,看着安静吃包子的小家伙,问道:“这个小家伙,大哥你是要买么?”
这片地上,不仅有这个小家伙,还有一些其他的动物,狗、兔子、鸟......
应该是要卖的。
唯独这个小家伙,老板把他放在后面的位置,似乎不打算卖。
“一只狼崽子,卖了不是害人么?”老板抽着旱烟,摇了摇头:“这只小狼崽子,我就当一个稀罕物来放在身边养着,毕竟这玩意在中国还没有,等长大了就给杀了吃肉,总不能留着它害人不是。”
听到这话,秦修文心中微微一动,低头看了一眼小家伙,犹豫了一下,开口说道:“要不这样,您把这个小家伙卖给我,我养着。”
老板抽着烟的手一顿,看了秦修文一眼,微微皱眉,说道:“年轻人,这是狼,不是狗。”
“狗是忠臣,通人性,但狼不同,这玩意冷血的很,等它长大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朝你下口。”
秦修文知道老板这是善意之言,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不过没关系,有我在,它还翻不了天。”
秦修文当然有这个自信,以他的身体素质,已经远远超过了正常人的身体范畴,足矣堪比猛兽,再加上精通搏斗,别说是一只哈士奇了,就算来的是他的老祖宗西伯利亚狼,或者是大型猫科动物,秦修文也怡然不惧。
再者说了,秦修文还有配枪在手,危险程度近趋于零。
见秦修文坚持,老板摇了摇头,看了小家伙一眼,说道:“既然你喜欢,我也就不说什么了,不过我劝你,小时候喜欢喜欢就够了,等它有危险力的时候,干脆杀了吃肉。”
秦修文笑着答应,老板人不错,是为了他好,他自然口头答应着,至于以后怎么做,还不是他自己说了算。
老板看着小家伙,有些头痛,这只狼崽子来的时候,人家一听是狼崽子,根本就没提钱的事,几乎是硬送到他手里,说什么也不留着。
民间传说当中,狼这种动物还是很可怕的,传言还说狼崽子不能拿,不然晚上就会有狼崽子的族狼找上门来,若是吃了狼崽子的肉,那更可怕,狼群会为了狼崽子复仇,灭人一家。
这种传闻耳熟能详,普通人一听这是狼崽子,那还敢留下,哭着喊着也要送出去。
老板倒不怕这个,拿了也就拿了,但他压根没想卖啊!
该卖个什么价,他自己也不知道,没听说过谁卖狼崽子的。
吃也没几两肉,一般人还不敢吃,长大了还能吃人,一般人也不敢养活......
想了想,老板瞅了一眼秦修文,觉得这人还挺面善,也就没说别的:“看你这年轻人心肠挺好的,又有爱心,这只狼崽子我也没想卖,就送给你得了,当积一个善缘。”
秦修文怔了一下,有些心虚的摸了摸鼻子......好像,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夸他心肠好,有爱心。
这话要是让军事情报处的人知道,不得笑死,为人风格心狠手辣、冷血无情的秦队长,居然心肠好......
秦修文摇了摇头,从怀里掏出十元法币,放在了老板手上,说道:“别,您养活这个小家伙也不容易,十元法币,您留下。”
秦修文向来不愿意占人便宜,更何况这个老板的家庭条件一看衣服就知道比较贫穷,收入不高,他更不会占人便宜了。
这个小家伙远从西伯利亚而来,经历了风风雨雨才来到中国,应该是中国第一只哈士奇,还是纯种的,论价值,无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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