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刘撤低头沉思,他不明白赵龙是什么意思,这件事本就和自己没什么关系。
再说都过去这么久了,说实话自己早就忘了,况且这是赵龙的私事,他又怎么会传出去惹祸上身呢?
虽然他不会说出来,但当年也确实在心里狠狠鄙视了赵龙很久。
“说吧,想让我帮什么忙,但我们事先说好,杀人放火这种事我是绝对不会做的。”
黄志权满意的点点头,事情正向着自己预想的方向发展。
“刘师兄言重了,我能看出刘师兄的为人,你是绝对不会做那种事的,再说这是在宗门内,所以你大可放心。”
刘撤这才放下心来,五年前的事情到现在还记得,这赵龙也算是个奇葩。
这种人能少接触就尽量少接触,既然不是杀人放火,那答应了也无妨。黄志权接着说道。
“其实事情很简单,就是想让你演出戏,只要事情办妥了你的事也就一笔勾销了。”
“演戏?”
本就有些疑惑的刘撤这下子更是迷糊了,但想到这件事后赵龙就不会在找自己,他心里也开始有所动容。
“我可以答应你,不过出了事情怎么办?”
“刘师兄放心,你只要照我说的去做就绝对没问题。”
“到底是什么事。”
刘撤显然还是有些不放心。
黄志权一脸邪笑的冲刘撤招了招手,刘撤也很配合的俯身将耳朵凑了过去。不多时黄志权说道。
“大概就是这样,具体事情等明天见到张师弟在做商议,这回你放心了吧。”
“这……”
刘撤心中更是疑惑,这岳洪岩是什么来头?
之前赵龙被鬼魅袭击,第一个找的人就是这个叫岳洪岩的,现在更是让自己配合演戏,真不知道这个岳洪岩是怎么得罪赵龙了。
岳洪岩站在石床前看着天隐珠发呆,这两天每到夜里他就会来到这里看着眼前幻化出的自己。
他一直有一个疑问,那就是自己到底是在哪里,这里显然不是镇魂令内,也不像是在天隐珠内。
因为这两样东西目前一个挂在自己脖子上,另一个就在自己面前,想了很久得出两种可能。
第一个是原府,说得简单点就相当于第二空间,存在于身体内,第二种可能就是镇魂令幻化的空间。
毕竟镇魂令是实体的物件,自己胸口这个镇魂令说白了只是幻化出来的。
两者看似相同却又不同,前者是身体本身开启的空间,岳洪岩的意识存在于身体内,后者是镇魂令开启的空间,岳洪岩的灵魂或者意识进入镇魂令内。
这样一想又有了第三种可能,那就是灵魂或者意识进入天隐珠内,面前的天隐珠只是幻化出的镜像,岳洪岩越想越迷糊,唉……脑壳疼。
其实自己在哪里岳洪岩并不是太过在意,因为他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凡事想多了都是在浪费大脑细胞。
他现在更多的是对考核时自己的变化好奇,当时虽然意识并不是太清晰,但还是能感觉到那股愤怒并不是来自于自己,但又影响着自己。
之后一连串的动作都好像是条件反射下做出来的,可岳洪岩心里清楚,光靠自己是不可能做出这些动作的,最起码不会那么行云流水,那么流畅。
这种感觉让他心中有些不安,那是完全控制自己身体,而自己又无法抵抗的力量,他真怕有一天身体不再只属于自己。
在那一刻岳洪岩明显感觉到天隐珠想要压制这股力量,可结果是无济于事。
或者说天隐珠有一刹那间主动放弃了抵抗,这说明什么?如果自己不强大起来就连天隐珠也有可能放弃自己。
他不想是这种结果,如果是正义的力量还好,可那分明就是邪恶充满暴力嗜血的力量。
这次考核让岳洪岩再次突破达到幻化魂婴状态。
玩意儿 伪恋 [ABO]被顶级Alpha圈养以后 青春乌云 门卫周四不上班 [ABO]招惹腺体破损大佬后逃不掉了 穿到宋代遇学霸 八零,退婚后高冷军官宠我如命 年青至尊 五年又十年 私人专属信息素 师弟有病 优等败类 人民名义:我程度就是要指示 老攻以为我被催眠了 识微 隐主龙玉 我那柔弱不能自理的学霸同桌 豪门离婚,综艺热恋 七零军婚撩人,不孕原配又怀上了
苏寒重生在2008年,这个遍地是黄金的年代,动动手指,互联网,p2p,房地产,美女金钱似乎唾手可得,一不小心他就成了投资界大佬。...
...
你只看到是星光无限他却滚爬在黑白之间当欲望成为路边唾手可拾的风景他却站在那里重复着一句过了时的广告词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宽本作品首发于lvsexs文学网。友情广告新书狱界,书号19340,不一样的仙侠故事,绝对好看,穿马甲的猪兵贼之后沥血之作,请多支持!...
他是景家不受宠的私生子,传闻容颜尽毁,双腿残疾,不能人道,是草包一个。她是阮家赶出去的大小姐,传闻蛮横泼辣,水性杨花,未婚先孕,还是个劳改犯。一场商业联姻,两个劣迹斑斑的人走到一起,竟然有些臭味相投是怎么回事?婚后联手虐渣,共同抗敌,小日子简直不要太滋润。只是,那个外表冷漠的冰山老公,骨子里竟然是个纯情的傻白甜?阮千雅扶着酸痛的腰说,为什么传闻没有一样是真的?景亦泓揉着跪键盘的膝盖...
看了太多的主角带着剧情作弊器进入火影世界看了太多的火影同人主角有着写轮眼看了太多的主角父母双亡于是乎,本书诞生了。主角胆小怕死,只求活得滋润。主角没有写轮眼没白眼更没轮回眼。主角只有风属性的性质变化。穿越到这个世界前没有看过火影真是失败。所以,神啊,请给我一次回头的机会吧!其实是被宿友怂恿写出来的,泪目。...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