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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的说,是在更久更久的以前,在他还在懵懂的追逐着那神秘的灵感之火时,他遇见了那双眼睛,从此难以忘怀。
乔亦初一定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招惹上余哲的。谁也不知道。只有余哲自己知道。
甚至五年前那个无意之中把乔亦初的照片给他看的乔楚,也完全没有料到今天的状况。
乔楚爱儿子,宠爱到没原则,宠爱到见人就夸,弄得周围人都不胜其烦。这倒也是他的可爱之处,不然,余哲怎么会在那么偶然的情况下,就撞入了那一双漆黑如星辰的眼睛里。他甚至趁着乔楚醉倒了的情况下,忍着如鼓擂般的心跳,将手机从他衣兜里摸出来,心惊胆战的把那张照片传到了自己手机上。
——放大,打印,贴满整面墙壁,这是余哲对待灵感之火的方式。
不管他怎么搬家,那张照片永远不会丢。不管是怎样的房间格局,工作室和卧室的墙壁,永远都是乔亦初的眼睛之海。
他的眼睛多么美丽啊。在这个白昼却单调的世界里,他的眼睛如一盏盏黑色之火,暗色星辰,点亮这整个苍白的宇宙。他的眼睛是一出戏,一个人生,一个宇宙,一次大爆炸。
余哲在这样美丽的眼睛的注视下,安静的睡觉,工作,迸发灵感的火花。他甚至在乔亦初的注视下,看□,□,呻吟,直至高潮。身体在这样冷静甚至冷酷的注视下紧绷、爆发,像鱼一样高高跃起,又像濒死的鸟般重重跌落。在这样的注视下,完成一次死亡,完成一次诞生。
他没办法离开这双眼睛。离开了这双眼睛的注视,他将不再是余哲,不再是自己,而只是个机械的行尸走肉,甚至没办法确认自己是否存活于世。余哲知道自己病了,但这病是多么美丽,他甚至舍不得治好它。
就这么病着吧,如果没有这个病,就没有今天的余哲。他的一切创作,都是这双眼睛亲爱的儿子。这双眼睛,是他温暖的、亲爱的子宫。他安全的躺在这样的注视中,如婴儿荡漾在母亲的羊水之中,安静、祥和,回到生命的最初。最初是空白,也是一切。是0,也是无穷。这无穷诞生出他的创作。
他的女神,他的母亲。
从来没有第二个人进入过他的卧室和工作室。任何一个正常人,恐怕都会被他那满墙壁的黑色眼睛吓到。
然而他无法阻止神女的堕落,正如他永远没法医好自己。
一切圣洁的东西都不能与尘世共存,一切神性的东西都必然是性欲的对立面。
但他的缪斯眼里却有了凡人。
那年他跌入乔亦初的眼里。他的眼还是那样漆黑,纯粹,包含无穷又单纯如一,是宇宙,也是虚无。他在那双眼里看到来自神性的怜悯、嘲弄,看到神的冷酷与温柔。那双眼是那样慵懒,睥睨一切。一切庸俗的都无法入他眼,即使是所罗门的宝藏也无法点燃他一丝的星火。
但没有了。
这双眼睛,没有了。
余哲犹记得那年他如不小心闯进天堂般战战兢兢又虔诚卑微的心情,而他也是怀着这样的心情是虔诚的憧憬着与乔亦初的第一次见面。他将要被那双眼睛注视,独一无二的注视。当他注视着他时,神性的光芒照耀在他身上,他死而无憾。
但那双眼睛死了。
为了另一个男人。
可笑至极!
据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不,不是的。乔亦初的眼睛不是这样的。乔亦初这个人,只不过是那双眼睛的载体。他爱屋及乌,爱那双眼睛,顺带宠溺这个人。只要他能转动他那高傲固执的头颅,施舍性的赐予他一眼,他就会呼吸不能,心跳停止,达到心理高|||潮。
余哲可以理解,作为肉体凡胎的乔亦初,爱上一个平庸乏味至极的男人,是可以原谅的。但他不能接受的是,乔亦初将这些可怜可笑的情感通过那双眼睛投射出来。他的感情,污染了那双眼。
余哲走进卧室,脱下外套,将它轻轻扔在椅背上,走近墙壁,伸出手,轻轻抚摸着那双被放大无数倍的眼睛。
要怎么样,才能让这双眼睛,永远只注视着自己呢。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觉得余哲ok,孩子们不用看下面。相反,如果你们对余哲有疑问,请看一下啦啦啦啦】
事实上,余哲这个人物自我写毕业论文起就已经开始成形。如果有姑娘读过拉康,读过保罗奥斯特,一定能找到影子。
我毕业论文的研究课题是保罗·奥斯特小说人物的镜像关系探析,主要运用的是拉康的哲学理论。
在保罗·奥斯特的成名作《纽约三部曲》中第二篇幽灵 说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一个侦探布鲁,受怀特之命观察布莱克的生活。他记录着布莱克的生活,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失去了自我。通过一系列的追踪,布鲁最终发现,怀特,就是布莱克。怀特(white),布莱克(black),本来就是一组镜像。怀特为什么要让一个人观察自己?文中给出了答案。怀特说,他需要布鲁的注视,来确认自己的生命,确认自己的存货,确认自己的意义。
他说,布鲁,你和我已经成为一体。你通过注视我而存在,而我因为被你注视而存在。
故事的最后,布鲁坚信怀特是对的,却又走上了自我放逐之路。因为确认了主体性的虚无之后,他已经放弃了一切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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