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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伯笑盈盈看了看他,这已经是他为他家少爷挑来的第五个书童,虽然前四个也是千挑万选,但到底都是穷人家出身的孩子,无论如何遮掩,都免不了有粗鄙之气,唯独这个小春,既不莽撞无状,也不畏生胆怯,也不知是天生性子好,还是家里教得好。
只不过他依旧对这孩子能否留下来,不做乐观之态。
毕竟金少爷那真是个实打实的魔王。
子春无事可做,也不敢乱跑,活动范围除了二楼那间佣人房,就是楼门前这一小块花园。他勤快嘴甜,看到进进出出的佣人,若是有自己能做的事,便上前去帮忙,诸如摘菜洗菜,打扫落叶。
不过半天,金公馆里的佣人,便已经认识得七七八八。
或许是有了金公馆那混世魔王的对比,子春这样乖巧懂事的孩子,便格外受金家佣人门的喜欢。
吃过午饭,子春睡了一个午觉,爬起来照旧踩在板凳上,去看窗外。
他原本是要看楼下的,却先看到楼前不远处那颗梧桐树上挂了只蝴蝶风筝。他好奇地出门下楼,迈着小短腿朝梧桐树方向跑去。
这会儿是午后,秋日暖阳徐徐洒落,没有人的花园里寂静无声,只有秋风瑟瑟。
他还没跑到树下,已经先看到一个披着垂肩黑发,身穿乳白丝袍的小姑娘。
正是昨天那小仙子。
小仙子此时昂头望着树梢上的的风筝,秀丽的眉毛微微蹙起。
子春咧着笑,跑到她身旁,道:“金小姐,你是要拿风筝吗?我会爬树,我帮你去拿。”
小仙子转头,面无表情看了他一眼,琥珀色的眸子,有着不符合年龄的冷冽,像冬日幽静的湖一般。
然而子春被小仙子美色“迷惑”,对这冷漠浑然不觉,撸起袖子就往树上爬。
子春从小跟着表哥摸鱼掏鸟,爬树本事虽远不及表哥,但也够用,很快便矫捷地爬到了最上方的树杈,伸手将挂在枝头的风筝一把握住。
他怕弄坏风筝,不敢直接丢下来,准备单手拿着风筝爬下树。
然而上树容易下树难,何况一只手还握着只风筝,才刚刚挪到主树干,脚下便一个打滑,小小的身体,控制不住地从树上掉下来。
子春摔倒间,也不忘紧紧握住手中风筝,高高举起,任由屁股砰的一声摔在地上。
着地后也没先顾着屁股,而是去看手中的风筝,见完好无损,重重松了口气,然后转头朝小仙子咧嘴一笑:“小姐,风筝拿下来了!”
小仙子面无表情地走过来,一把将风筝从他手中拿过,全然不顾摔在地上的他,头也不回转身离去。
子春也不在意,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屁股上的泥土,咧着嘴傻乐,觉得自己是为小仙子干了一件好事。
无波无澜的一天过去。
因为一天三顿饱饭,金公馆的佣人们,又大都和蔼,子春想家的心思,也就淡了些,只有夜深人静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时,才会忍不住想一想。
又是新的一天,他吃完早饭,原本等着荣伯带他去做事,但对方临时有事要忙,一时顾不上他,他又只能在楼前的花园无所事事。
进了金公馆第三天,他胆子大了些,又因着孩子的好奇,活动的范围,不知不觉扩大了几分。
然后,他就看到院墙下一棵棕榈树前的小仙子。
小仙子依旧是白丝袍黑长发,漂亮得跟画里走出来一样,她扯了根棕榈叶在手中把玩,那条翠色小蛇缠在他左手臂吐着信子。
原本子春是怕蛇的,但因为知道这青蛇没毒,而且看起来是小仙子的宠物,也就觉得那小玩意儿不再可怕。
他跑上前看了看对方手指间缠成一团的棕榈叶,笑眯眯道:“小姐,你是要编蚂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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