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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过往与现在(第1页)

海风依旧,落霞满天,海鸥飞翔于天际,划出优美的弧线。

余晖与晚霞之下,是三艘巨大的海贼船,如同白鲸的模样,在大海上呈三角形散开,向着远方航行。

为首的白鲸海贼船明显大了一个型号,桅杆上的骷髅头海贼旗上有着标志性的弯月形白胡子,这正是白胡子的座驾——莫比迪克号!

白胡子,全名爱德华·纽盖特,出生于新世界贫穷落后的岛屿,斯芬克斯,像这个世界的大多数孤儿一样,白胡子自幼就开始独自流浪。

为了填饱肚子选择出海,成为海贼,依靠着强大的身体素质与巨人血统,逐渐打出名声。

却并不像大多数海贼一样,追逐财宝与女人,自幼孤独一人的他,更渴望一种名为“家人”的财宝。

之后,因为洛克斯所说的“一票大生意”来到蜂巢岛,加入洛克斯海贼团,并成为二番队队长。

神之谷大战时曾与天龙人的神之骑士团团长——费加兰德·盖加林格战斗,之后洛克斯战死,白胡子脱离了这个毫无归属感的海贼团,开始四处收起了儿子。

神之谷之后的第一年,1485年,白胡子和莱克斯因为一些原因在斯芬克斯相遇。

那年,莱克斯16岁,白胡子38岁。

两人的命运从此交织。

原本交集并不深的两人,只是因为金狮子的原因,互相见过几面。

但是白胡子不止一次地嫉妒金狮子这样的残暴海贼却有莱克斯这样的家人,所以,白胡子对于这个年轻人的感观还是很好的,并不像他对金狮子那样。

两人碰了面,喝起了酒,相互攀谈起来。

那时候莱克斯已然是大剑豪级别的高手,年仅16岁,即将步入皇级。

为人谦逊有礼,温和,完全不像是被强大力量所迷失的年轻人(点名基德,老沙,莫利亚),也完全不像是金狮子这个极度骄傲,残暴的大海贼的侄子,更像是某个古老王国的优秀王储。

白胡子和莱克斯畅饮,相互攀谈起来。

两人聊得越来越投机,从航海经历到世界格局,从四海大势到家长里短,从哪种酒好喝,到哪个牌子的船长披风更帅。

白胡子极度赏识眼前的这个金发年轻人,那一头金发和金狮子那头黄毛狮子并不太像,反而像极了自己。

想到这里,白胡子愈发郁闷,要是莱克斯是自己的儿子该多好,这么优秀的年轻人,不能当自己的儿子真是太可惜了。

白胡子并不知道的是,莱克斯的见闻色那时已然可以读透人心了,虽然以白胡子的霸气可以抵挡,但是敞开心扉的白胡子光顾着大口喝酒了,他不知道莱克斯已经知道了他想当自己的爹了。

“哈哈,果然逃不过吗,碰到自己这种优质儿子,白胡子果然当爹属性爆棚。”

莱克斯内心有着这样的奇怪想法,虽然事先知道白胡子爱收儿子,但是真正把自己放到儿子这种位置,也是感觉怪怪的。

不过应该是碍于金狮子的影响,白胡子并不想和金狮子这样的危险人物扯上什么关系,所以迟迟没有开口,说出那句经典的“做我的儿子吧”!

莱克斯是怎么想的呢?

当然是主动出击了。

自己的叔叔别看着以后风光了几年,可是实力跟不上野心,开始寻求古代兵器的力量来统治世界,幻想将罗杰收入麾下。

莱克斯承认,自家叔叔很强,非常强,这个世界上,除了虚空王座的那位伊姆大人未知,应该是没有人可以单杀自己叔叔的,战胜都不太可能。

别忘了飘飘果实何等逆天。

除了自己的空间果实,几乎没有一颗果实的机动性可以比得上,手术果实太费体力,门门果实只适合移动,论全面性,飘飘果实某种意义上超越面前的白胡子的震震果实。

试问,从天而降数十座岛屿,谁能挡得住?

身为世界首富,我对钱不感兴趣  和离后她养了外室  我在天边保家卫国  圣女圣女我好爱  水浒:我晁盖从梁山登基称皇  荒年带球跑,恶婆婆全家后悔了  港片:我手下有一群猛男  星宇晨龙  穿越修仙界发现身上有芯片  我有一个避死模拟器  我靠四处捡病人救了整个修仙界  大宋,夫人太凶猛  一名普通人的修仙生涯  别人啃老我啃小,在娃综爆火出圈  将门娇娇一睁眼,偏执王爷来抢亲  秦校尉,你打脸了吗  柯南世界之从良笔录  我天,李家小八是锦鲤  仙人替我当大厨  重生后转身嫁皇叔手撕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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